第四卷第二四节
张甫做了三十年的刑侦,手上破过的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大案也有过。说个省内第一刑侦专家绝不是虚夸。以他的经验,有预谋的杀人案其实并不难破,因为越是有理智的行为,背后留下的线索反而越多。最怕的就是那种流窜的无目的的偶然的作案,那才是最难侦破的。
就一条,动机。任何蓄意的谋杀都有动机。只要抓准了动机,凶手的范围就大大缩小了。抽丝破茧,凶手就会浮出水面,剩下的就是抓捕了。
北临高速案一发,接到赵晓波命令的张甫就去了临同,亲自带队侦破这个在他看来并不复杂的案子。升为副厅长后,很多年没有亲自带队破案了,赵书记指名要他亲自负责,说明了省委对此案的极端重视。现场倒是保护的不错,第一感就是谋杀,绝不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和逃逸。随后的调查也证实了他的直觉,起初他认为此案并不难,联系到奇域矿难,张甫认定的幕后凶手就是恒运矿业。
但接下来的侦破却遇到了麻烦。自然,他是以那辆悍马为突破口的,这种样子丑陋,身躯庞大,油耗惊人的美**用越野车是临同一些个体矿主的最爱。很快,现场遗弃的悍马的车主就核实了,该车是慰高县慰高煤矿的矿主石传胜的座驾,才买了不到半年。但调查证明,石传胜此车在一个月前就被盗了。石传胜的报案时间足以证明这点。而对石传胜的调查也证明高速路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山西晋南办事,随行了有好几个人。
张甫基本解除了对石传胜的怀疑。
至于被盗的情节却简单,石传胜的司机将车停在县城与朋友喝酒,出来车就丢了,当时是晚上九点钟左右,路上还人来人往的,虽然慰高不是繁华的城市,但九点多的早春也不至于人迹罕见。为此,石传胜已将那个失职的司机开除,张甫派人找到那个司机,了解了当时的情况,基本确定司机没有说谎。
偷盗悍马不是易事,藏匿体型庞大的悍马也不是易事。这辆失踪月余的车子突然出现在高速路充当了凶杀的工具,背后已现出有组织犯罪的踪影。
凶手是不会在一个月前就预料到有人会逃脱向省里举报矿难的,张甫假定偷窃悍马的人就是策划高速路车祸的凶手,那么就有一种可能,当初凶手偷窃悍马并不是为了作案,而是对石传胜的警告或者惩罚。毕竟悍马的价值不菲,对于号称省内最富群体的个体矿主也不是一件随手丢弃的东西。石传胜得罪过谁?
张甫亲自与石传胜谈了二次,从石传胜躲躲闪闪的谈话里,张甫听出,石传胜认为他的悍马是被恒运矿业派人偷走的,然后栽赃于己。因为石传胜的煤矿与恒运矿业的育新矿临界,双方曾因越界开采发生过争执,育新矿也曾提出收购他的那个煤窑,他没答应。育新矿的经理莫名其妙地被人痛殴,胳膊被打断,不明身份的凶手逃之夭夭,案子现在还在慰高公安局挂着,破不了,或者他们根本就不想破。
张甫估计石传胜清楚是谁干的,但石传胜坚决不说。
调阅了慰高公安局的卷宗,张甫心里大致有了明确的方向。
张甫的另一个认定就是凶手准确掌握苏宇阳的行踪,说明龙湖内部有问题。果然,龙湖的一个保安失踪了,联投自己的保卫部展现了很高的专业水准。他们的思路和行事方式都是专业的,移交给他的关于对王勇的调查资料更证明了这点。
这就好办了,张甫命令临同公安局全力寻找王勇,各地的派出所都被动员起来,张甫正在考虑是否向申请向全国发出通缉令,那名叫王勇的保安尸体便在宁北的一家废弃的砖窑里被发现了。
法医对尸体的检验证明,王勇并无明显的外伤,解剖的结果是被毒死的。致死的毒药很高级,应当是在王勇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下了毒。砖窑不是作案的第一现场。张甫将王勇案与北临高速案并案侦查,也就认定了王勇与北临高速案的直接联系。
在奇域矿难真相大白,及龙湖世纪保安王勇失踪随即找到尸体,案件的告破似乎就在眼前,但经验丰富的张甫不以为然。他经手的大案,呈现一个共同的规律,越是起初就顺利的,往往距真相越远;倒是开始无从下口之案,一但抓到线索,往往就势如破竹了。
专案组将王勇之死作为第一阶段的侦破重点。有人假设王勇是凶手安插在龙湖的线人,张甫不同意这个推断。龙湖的业务范围非常独特,几无竞争者。在g省没有任何一个公司需要安插线人以窥探龙湖的商业秘密。何况王勇只是一个低级保安。张甫认为王勇被人利用了,凶手只是利用王勇拿到苏宇阳的准确行踪,如果以苏宇阳的宝马车为目标,完成这项工作并不难。
王勇被毒死后又被草草埋在宁北那座废弃的砖窑,证明了凶手是一个组织,他们担心王勇被注意,担心王勇招出委托他监视苏宇阳的情况,所以必须搞死王勇。但使用了市面上难以搞到的无色无味的毒药和对尸体的不专业的处理又暴露出两个值得注意的情况,主事人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他手下的人并不专业(或者没有按主谋的交代办),这又印证了王勇之死是黑社会之为。
张甫将专案组分成二个小组,一组调查王勇的社会关系,另一组则全力调查临同的黑社会势力。张甫设定的二条线,一条是悍马,一条是王勇,只要这二条线交汇,案子就上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