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我的便宜女朋友>第144章 她比烟花寂寞

天天渐渐地黑了,万家灯火都竞相亮起,烟花在漆黑的天空上绽放着,虽然美丽,却是稍纵即逝。

老妈做了不少的菜,小老头也似乎忘记了刚刚的不愉快,兴冲冲的拿了瓶珍藏了好久的茅台,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也给我满了一杯。

“儿子啊,这一年到头咱们也没喝过几回酒,来来,陪你爸喝点!”他拿着酒杯,兴致勃勃的说道。

我举起了酒杯,说道:“爸,妈,我这次回来决定不走了!在外面漂了这么多年,也累了,等年过完,我就把咱家的店铺发扬光大,三年之内走上创业板,五年征战a股,等到十年之后,咱们在美国纳斯达克敲钟!”

“得了得了,别吹了,还上市?有的吃就行了,你回来就好!最好找个媳妇,让我和你爸早点退休抱孙子!”老妈笑着说道。

小老头也在一旁附和道:“就是就是,小正这个年后就要当爸爸了,你还光棍一个……”

我抬头喝光杯里的酒,不耐烦的说道:“你俩有完没完了?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好好,不说不说,来吃菜!”老妈给我夹了一块红烧肉,宠爱的说道。

看着二老高兴的样子,我想这会自己真的应该踏踏实实的安定下来了,不管怎么样,都不会再离开他们了。

……

饭吃了一半,家里的门铃就被人按响了,我放下了筷子,有些摇晃的走过去打开了门,却看见凌薇穿着一件大红色的风衣,带着一个白色的帽子,拎了很多礼品站在门外,她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局促。

“你怎么这会儿就来了?”我接过了她手里的东西,问道。

凌薇双手放在腿前,看了一眼屋内,小声的回道:“我把聚会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结束了就赶过来了……”

“你这件红色的大衣不错,比黑色的要好看很多~~”

我说着从鞋柜里拿出了一个袋子,一层又一层的解开,然后拿出了一双粉红色,很可爱的拖鞋,放在了凌薇的脚下。

她看到这双拖鞋时,表情明显的呆滞了下,咬着嘴唇问道:“这么多年了,你还留着这双拖鞋?”

“保存的还不错,没有被虫子咬掉,赶紧换上,进来吧!”

凌薇愣了下后,脱下了她那双黑色长靴,穿上了地上的拖鞋,脚步有些迟疑的跟着我来到了客厅,恭恭敬敬的对着老爹老妈喊道:“爸,妈,我……回来了,祝你们小年快乐!”

老妈看到她时就已经放下了筷子,激动的跑到了凌薇的身边,拉着她的手,仔细打量着她,有些哽咽的说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来,坐,还没吃饭吧,杨帆,赶紧给薇薇拿副碗筷!”

我听到了母亲大人的吩咐,转身去了厨房,拿了一副碗筷放到了已经被老妈拉到桌前坐下的凌薇面前,然后自己也在她旁边坐下了。

小老头黑着脸,却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冷冷地问了句:“回来打算待多久?”

“应该不会走了……”凌薇低着头,小声的回答道。

只是问了这一句后,他便没有在说话了,只是一个人夹着面前的一盘花生米,喝着闷酒。老妈倒是兴致很高,不停地给凌薇夹菜,询问着岳父岳母的近况,我们都很有默契,谁也没有提起她在美国再婚的事情。

……

一顿年夜饭在一种奇怪的气氛中结束了,小老头吃完了饭,就拿着茶杯去了麻将馆,今晚上估计要大战三百回合了。

老妈去了厨房洗碗,凌薇想要帮忙,却被推了出来,于是我带着她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凌薇站在门口,环视了下屋子里的环境,最后眼神停留在了我们当初婚纱照挂在的地方,表情有些僵硬。

“我们的……照片……”她犹豫了好久,终于问道。

我站在阳台上,看着灯火通明的昆山夜景,点了根烟,这才随意的回道:“老妈给扔了……前不久的事情,那个时候刚好她给我找了一姑娘相亲。”

不知道为什么,我怕她心里不痛快,特意的解释道。

凌薇的脸上只是闪过了一丝痛苦,之后又恢复了平静,拿起了我放在床上的吉他,试了试音。

“以前你总想买把suh,现在终于有了一把了,倒无所谓了,就随处乱丢~”她捧着吉他,有些埋怨的说道。

我弹了弹烟灰,若有所思的说道:“人人都说,唯有音乐和良人不可辜负,我做到了,可是良人却弃我而去,所以音乐现在对我来说,只是无聊时的消遣工具。”

“你是在怨我?”

“谈不上,如果怨你有用处,我早把你恨的骨头渣都不剩了……”

凌薇听到这句话,忽然之间沉默了,半晌之后,才开口道:“朱晓婷人不错……”

“哦,她挺好的,对我也挺好的!”我夹着香烟,打开窗户,吹着寒风,道。

“你把行李全带回来了,难道不准备回苏州了?”

我背对着她,摇了摇头:“不回了,那里……似乎没有了我的牵挂了。”

“那你准备接受爸爸的公司?”

“不然呢?他忙碌了大辈子的事业,总不能看着它就这么没了吧,再说,我现在也算想通了,什么理想,什么青春,都他么的是狗屁,与其抱怨这操蛋的生活,还不如化悲愤为量,好好的将小老头的公司干下去。“

凌薇起身走到了阳台边,站在我旁边,仔细的观察了下我,道:“你终于变得成熟了……相信你会站在世界的最高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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