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名士兵,在数百只丧尸面前就像羊羔一样软弱无力。况且他们连重武器都没有,如果不是跑得快,估计很快就会被饥饿的丧尸们吞噬得连渣都剩不下。
所以,他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丁修很奇怪,
难道冒着生命危险就是为了杀几十只丧尸?还搭上了一名士兵的命?
他真是想不明白,这群士兵脑子秀逗了吧,没事情跑过来送死。
第二天,丁修又来到世纪广场,经过那些军人一闹,丧尸的数量竟然减少了很多。
他看到那个惨死的士兵,全身被丧尸们啃食地零零碎碎,鲜血染红地面,变成了诡异的黑色。
他顺手捡起一把沾满黑色鲜血的匕首,一点也不觉得恶心。
丁修转头看向地上的破破烂烂的鲜血军装,
“放心吧兄弟,我会用这把刀替你多杀几个丧尸的!”
说完,他不再犹豫,赶紧穿过广场朝小区跑去。此刻身后已经有几个丧尸跟了过来。
“……呃……呃…………”
丁修跳起来,用刚捡到的匕首扎向一只正朝自己走来的丧尸。
“嗤!”
匕首立刻没柄,丧尸额头上被开了个口子,黑血顿时狂喷!
好锋利的刀!
丁修惊叹,军队里的东西就是跟咱老百姓不一样!
他一使劲儿,将匕首拔出来,撒开脚丫子继续奔跑。
只要进了别墅,关上铁门,妈的再多丧尸老子也不怕!
六七只丧尸跟在丁修身后,让他拼了命般的迈开两条长腿奔跑。
“咔!!”
丁修一脚踢开铁门,然后重重地关上。
看到隔着铁门朝自己嘶吼的丧尸,丁修悬起的心才落了下来。
太危险了,要是被它们围住就死定了!
丁修小心翼翼地将铁门外的丧尸一个个全部放倒,然后在它们的衣服上把沾满黑血的匕首擦干净。
打开别墅大门,丁修将门死死堵上。
坐到了到沙发上,丁修不断地喘着粗气。
还好,安全回来了………………
他突然低下头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不禁皱起了眉头。
几天没洗澡,身上隐隐有一股臭味儿,又是在容易出汗的夏天,对于一个十**岁爱干净的少年来说实在难受的很。
但是这末日里,喝水都成问题,哪还有条件洗澡。
丁修翻开书,m9手枪安安稳稳地放在那里,他拿了出来,用衣服轻轻擦拭。
眼中突然流露出悲伤,一种难以名状的孤独感从心头升起。
他已经好几天没跟活人说话了,也没有人能够陪伴在自己身边,连父母都离他而去。
还要时刻担心自己的小命,这是在是一种非人的生活。
但他必须要活下去,为了与父母相见,或许,也为了别的什么……
在末世里,时间仿佛走得格外匆忙,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
丁修看着背包为数不多的食物,英挺的眉毛又皱了起来。
他已经把周围别墅搜了个遍,为此还差点与其他幸存者发生冲突。但尽管如此,食物还是在一天天的减少,远的地方他不敢去,因为他没把握穿过层层尸潮的封锁,然后再安全地从地狱回来。
大街上的丧尸实在太多了,丁修蹲在公路边只看了一眼,然后就没什么想法了。
但这样下去也不行,没有食物迟早也会饿死。
而剩下的食物只够他吃三天左右,所以他必须要在三天之内找到食物,否则就麻烦了。
看来以后要改改吃饭的习惯了,
一天就吃两顿吧,唉……
丁修叹了口气,背上背包,想了想将m9手枪塞进了腰带间。
这次他不仅仅是要寻找食物,他还要搞到一辆车!!
每天晚上,当丁修从外面有惊无险地回来的时候,总是一阵后怕。
他想,万一哪天不小心被丧尸咬了怎么办?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常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自己能永远在这里生活下去吗?
好几个晚上,他都认认真真地想过。城市里太过危险,绝对不是人类能够长久居住的地方。
南凉作为南云省的省会城市,面积足有数万平方千米,人口更是近千万之巨!!
这么多的人,有多少变成了丧尸?
如果按他周围情况算,恐怕百分之八十都已经感染那该死的病毒!!变成了八百万具行尸走肉!!
这个数字,光是想想就让人绝望。
而且,这只是华夏国的一个城市……
丁修打开铁门,发现上面已经布满了黑色的血块,在阳光照晒下发出一股股恶臭。
丁修习惯性地用一块大石头将铁门堵牢,防止大开引来丧尸。
这次出去的目的已经很明确了,除了食物还要搞到一辆车!
想继续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就必须离开这座城市!
车站离这里有三条街,这个距离是他从来没有尝试过的,因为这需要用自己的命来试验。
猫腰闯过广场,没有被一只丧尸发现,他现在的身手十分敏捷,这也是与数百只丧尸周旋了一个星期混出来的经验。
沿着破落的街道,丁修小心翼翼地前行,眼睛时刻注意这周围的情况。
他脚步放得很轻盈,既没有弄出较大的声音,同时速度也很快。
丧尸们肆无忌惮地走在街道中央,到处寻找着新鲜的血肉,很少有注意到角落里的丁修。
但是密集的尸群,不碰到是不可能的,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