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糙汉将军:夫人好鲜美>第441章 他就是那个记忆中的男人

阿秀自打醒来后,经常会一个人发呆。

她脑海中始终乱乱的,理不出头绪。

明明记得有很多人,但偏偏却一个都想不起来,甚至连他们的面容都记不真切。

起初的时候,她问过晟轩,晟轩还有耐心跟她解释,她失忆了,并且不厌其烦的告诉她,她之前枯燥平凡的十六年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

随着次数的增加,阿秀再多发问时,晟轩便只沉默不言。

原本还算温馨的早饭时间,被阿秀多嘴了几句,气氛彻底冷下来。

阿秀没什么胃口,就这么坐着发呆,晟轩不答话,她能看得出来,就静静的等着他。

等晟轩吃完了早饭,又去洗碗。

他的背影高大挺拔,二十出头的年纪,身形健硕,平日里经常下地劳动,因此很是硬朗。

一个大男人蹲在地上洗碗,看起来违和,却又从心里溢出来一点异样的感受。

阿秀看着看着,只觉得眼眶发热。

她模模糊糊的印象里,好像也有个男人,亲自给她做饭,不嫌弃的给她洗脚。

是他吗?

看着晟轩的一举一动,阿秀忽然低低的叫道,“晟轩,你给我洗过脚吗?”

“不然呢?”晟轩被她闹得隐约有点小情绪,嗓音低沉的嗯了声,“你昏迷的时候,都是我做的。”

“哦。”阿秀点了点头,没再纠结这个让大家不快的话题,转而道,“谢谢。”

晟轩没回话,他把洗好的碗筷都收拢好,然后看了眼天色,拿上锄头和镰刀,对她颔首,“走了,该出发了。”

她如今待着的地方,是叫开阳村,位于婺州下的一个偏僻小村庄,村庄是真的偏僻,几十年来没有人进出过,方圆十几里地,都是本村人。

村庄不大不小,约莫有二百户人左右,总人数也就六百出头,住上几天后,基本都能混个脸熟。

村民们过着的是自给自足的生活,商品经济在这里不发达,他们很少出去村庄,进到城里去,一般都是过年的时候,置办年货才会出门。

毕竟从村子里出去,到集镇上,步行要走三天,就算是骑马坐车,都要走一天。

村子里只有牛车,两个轱辘的那种,坐上去别的不说,光颠簸就要了命。

阿秀觉得这样的生活,令她感到不习惯。

晟轩说她从小生活在这里,她的双手却莹白如葱,根本都不像是下地劳动的。

对此晟轩的解释是,他心疼她,没有让她辛劳过。

阿秀默认了这个理由。

一路胡思乱想,晟轩不出声,阿秀自然不出声。

晟轩家里只有他和她,原本说是有个老母亲的,后来前年老母亲去世后,就留下他孤寡一人。

为此他不止一次的感激,说还好有她作伴。

他们家的地需要走上一段路,翻过一个低矮的山头,再途经一条坎坷的小路,紧挨着的小路旁边,就是田地。

夏季时分,田地里的农作物生长的很是茂盛,生机勃勃的,望过去绿油油一片,入目让人神清气爽。

自从一年前新皇登基,对于农民来说,倒是享福了。

往年他们都需要给朝廷纳税,去年一年都没有,包括今年,都不需要,因此种的收成,都是自己所得。

百姓们余粮多了,自然就富裕起来,日子过得美滋滋,自然就天下太平。

晟轩家的地不多,不过喂饱两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做农活特别用心,到了田地后,沉默的抿着唇,吩咐她让她在凉阴地坐下,他自己则拿了锄头前往那茂盛的田埂上。

阿秀被晒得脸颊发红,把头顶的草帽摘下来后,放在脸颊扇了扇风,蹙着眉头道,“晟轩,先歇息会吧,我们赶路过来,已经很累了。”

她一场大病后,身子就虚的不行。

刚才的一段路,还多亏晟轩照顾她,没走那么快,即便这样下来,此刻的阿秀还是一边掉冷汗,一边喘气说道。

晟轩抬脚欲走,听到她的声音,回头看她,漆黑的眸子里闪了闪光,而后踱步回来。

阿秀还是皱着脸,看出来有点难受。

晟轩从怀中取出来一块手帕,伸长了胳膊递过来,“给你,擦擦汗。”

手帕上绣着一个歪歪斜斜的字体,轩,阿秀凝神有几分好奇,看看手帕又看看晟轩,“这是?”

“你之前绣给我的生辰礼物。”晟轩说着,有几分不自在,耳朵上染上红晕。

阿秀哦了声,接过那个帕子,放在掌心,手指在上面摩挲着。

“还有印象吗?”晟轩问。

阿秀摇了摇头,“记不得了。”

“嗯。”晟轩道,“没关系,我记得。”

阿秀没有回应,用帕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之后,又拿起草帽继续扇风。

夏天就是这样,太阳还没升到正当空,已经热的不成样子了,晟轩之后转头钻进了田地里,等阿秀再劝他,让他休息会晚点再干,晟轩便说他心里自然有数,让阿秀就待在旁边坐着等着,要是实在无聊的慌,就喊着和他说话。

话说都说成这样了,阿秀不好意思再劝。

她乖巧的坐在田埂之间,环顾四周景色。

身边是棵巨大的树,枝繁叶茂的,就算是酷烈的日头,阳光从上面照下来,层层叠叠厚实的叶子,最后只有斑驳的日光落下来,像是一块块碎了的银子。

身后是张三婶子家的地,他们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跟她一般大,不过做农活已经很是熟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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