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别闹,有鬼呢>177.第177章 尸脚四

金仲的长相很脏。

他外表很邋遢,但长相也透着股脏劲儿,给人一种垃圾堆叠物成精了的感觉,由内脏到外。

他留着蘑菇云形状的卷发,长了张不规则形状的脸。脸型上宽下窄,两腮肥厚强韧,但却搭配了个又尖又长的下巴。

那下巴就像是后来按上去的,像是鞋拔子头上多了块没削好的尖木头似的,让人见了就想帮他拔掉。

他的肤色黑灰斑驳不均,像是褪光毛的老鼠皮,因为褪毛的时间长短不同,所以造成皮肤颜色不均匀。

他的额头极短,和未开化的山顶洞人相似;那浓郁粗黑几乎连成一线的眉毛,离发际线只有短短两指的距离;眼睛闭着,睫毛很短,像是刻意剪过;鼻子上细窄下扁宽,鼻头颜色暗黑;鼻子中间很塌,上面隐隐有个浅色的疤痕,应该是在年幼时遭受过重击,导致鼻骨塌陷,以至于现在成了这畸形的模样;人中那里没有凹陷,却有三颗连成正三角形的小痣;嘴巴很小,揪揪的小鸟儿嘴,位置很不端正,并不在脸的中间线上,而是歪向右边。

巨大的脸巨粗的脖子,下面连接着一个上长下短粗壮的身体,他整体的形象,像是刚进化好的类人猿。

“金仲。”我看了任酮一眼,然后小声叫了金仲一声。

金仲抖了抖身体,猛然佝偻起背,像是喘不上气似的,重重喘息了几声。

喘息声停下,他眼皮抽筋儿似的抖动了一会儿,慢慢将眼睛睁开一条缝,眼珠子在眼皮和睫毛的遮掩下,左闪右避的闪视着我们。

“金仲。”我又叫了金仲一声。

金仲左边嘴角,抽筋似的剧烈抻动了两下,随后缓慢的扯出一个笑。

他的笑很羞涩,羞涩到了极点,让人根本不敢触碰。像是浮在半空的烟圈,轻轻一碰,就会立马碎散。

“金仲。”我继续叫他。

“我,我,我,叫叫,金仲。”金仲说话的语气像是孩子。

他很紧张,嘴巴颤抖的厉害,鼻翼也不停的呼张着,十分可怜的模样。

任酮不喜欢浪费时间,直接询问金仲,“金仲,是不是你杀了地下室那些女人?”

我把手伸到桌子下面,悄悄推了任酮一把,让任酮不要说话这么严肃,这会吓到金仲这种类型的神经病,会让他因为害怕而变的癫狂。

果然,我刚推完任酮,金仲就发狂了。

他猛然蹦了起来,将锁在一起的双手高高举起,嘴巴眼睛同时瞪大,嗷嗷嗷叫着用力朝任酮砸了过来。 [

任酮闪的很快。

但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桌子被金仲弄倒了,我被压在了桌子底下。桌子边直接卡在了我肚子上,疼的我差点儿断了气。

任酮侧掌击在金仲的后脖子上,将金仲打晕了,然后把我从桌子底下解救了出来。

我弯腰捂着肚子,好一阵子,才缓过这股疼劲儿。

“你有没有搞错啊,你没看出来他精神不稳定吗?你这么问他,他肯定得发疯啊。”我根本直不起腰,抬着脑袋瞅着任酮,抱怨着。

任酮微微挑起左边眉梢,“我没那么多时间浪费在他身上。”

我脑袋里面神经一跳,明白了任酮的意思,“敢情刚才一进来,你也看出来金仲不是凶手了,所以才这么刺激他啊。”

用力拍了下凳子,我气愤的指责他,“那你也不该这样刺激他啊,他这种类型的,你得顺着哄他,才能问出来想问的。这样的,你越是刺激他,他越疯的厉害,你一辈子都别想问出想知道的。”

紧接着,我问任酮,“你怎么看出来他不是凶手的?”

我看出金仲不是凶手,是因为金仲太脏了。

凶手把地窖设计的那么干净,并且能让那个地方像是阵形一样,唤醒人心底对洁净的狂烈需求。

想要让环境造成这样强烈的感染力,那凶手势必是个干净的人,一个干净到极点的人。如果他邋遢,他只是刻意弄出干净的环境,那我们绝对不会受到影响,因为缺乏那种感染力。

这样的人,就算到了猪圈里头,和猪住在一起,也能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像是不沾纤尘的仙子似的。

而金仲,完全不符合这个形象。

他的头发,是胡乱剪的。他的指甲,残次不齐,明摆着是用牙啃出来的。指甲里藏污纳垢,估计很长时间没有清理过。

仅凭外貌,我只是初步确定,金仲不是凶手。

等金仲睁开眼睛,我就完全确定,金仲绝对不是凶手。

因为他不具备这类凶手的独特眼神。

好思佳里面那两个冷静型的病态精神分裂,他们即使不犯病的时候,眼里也有着一种独特的冷静。那种冷静很残酷,和普通人眼神里所表达出的冷静完全不一样。他们的眼神,是很难掩饰,也很难模仿的。

而那类冷血无情的杀人狂,他们的眼神也和普通人不一样,即使他们想装作一样,也不可能。

我曾在好思佳的一些书上见过这些人的照片。

他们的眼神是冷漠的,带着一种奇怪的无机质感和戾气。作为普通人,无法从他们的眼神里感觉到任何情绪,无法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金仲不具备上述两种眼神。他的眼神是富有感情的,并且能让我产生互动和共鸣。

他怯懦躲闪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害怕。他发狂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伤心和愤怒。

他是个有精神病的疯子,但绝不是我们要找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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