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他逗乐了。 [
“你难道还缺女朋友吗?”我也有了逗乐的心情。
廖泽似真似假的应声,“缺,当然缺,尤其是缺宁彩你这样的。”
“你就逗我吧你。”
廖泽咂了下嘴,摆出一副认真到极点的模样,“我没逗你,我说的都是真的。你看除你之外的那些女人吧,漂亮的没你聪明,聪明的没你漂亮,又漂亮又聪明的又没你这种才能。”
“你这话我听着耳熟,很多电视剧里都有这样的台词。”
廖泽故作惊讶的抻高眉毛,“是吗,我得告他们去,他们盗用我的创意。”
“就这烂大街的词儿,还创意呢。”我咧着嘴巴,心情因为廖泽的调侃而渐渐轻松和愉快起来。
廖泽忽然改了调侃的语气,认真而又严肃的对我说:“宁彩,喜欢任酮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我没当成好玩的事儿,我是认真的。”我努努嘴,别眼看向窗外。
“我就怕你认真,怕你认真到最后,伤了你自己。”廖泽声音越发认真起来,“任酮并不适合你,他能带给你的,只有安全感,其他的温柔啊体贴啊浪漫啊,这些都没有办法带给你。我看你并不单单只想和他谈个简短的恋爱,你想和他天长地久的在一块儿。( 诉你,任酮不适合过日子。以后你有个头疼脑热的,需要人关心的时候,他根本不可能体贴着你。”
我不赞同廖泽的话,“任酮是体贴的,只是他的体贴很粗糙。我不是苗如兰那种娇弱的女人,我也并不需要细腻的呵护和体贴。粗糙的体贴就适合我,我就中意这样的。”
润了润嘴唇,我继续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待感情的,但在我这里,感情并不是一样能用理智去克制的东西。如果我能用理智去克制,那我就会在还没有感受到任酮粗糙的体贴的时候,就果断的中止这种爱慕。”
“也许你只是迷恋他依赖他崇拜他。”廖泽替我分析着,“你看,所有在任酮身边的女人,都会对他产生这样的情绪。苗如兰是这样,梁倩媚是这样,你也是这样。”
“这就是喜欢,我喜欢他,迷恋依赖崇拜也是喜欢的一部分。”我反驳着廖泽的话。
廖泽好一会儿没发出声音。
车子拐弯的时候,他叹息一声,“宁彩。”
“我会加油的。”我接上他的话尾音,用力握了下拳头,表达决心。
廖泽无奈的笑了笑,将车子停了下来。
因为尸体太多,所以将解剖化验尸体的地方,临时组建在了一所研究所的后头实验室里。我和廖泽进去的时候,欧博士正带着法医们,热火朝天的干着活儿。
有的在拆解分析那些组合‘人’,有的在解剖人脑袋,有的在化验组织,有的在提取组织液或者某些细胞分子。
欧博士在研究眼球。
他仪器下面的小玻璃器皿里放置了一个眼球,他正专心的操控着仪器观察着。
旁边稍微大些的矮帮玻璃器皿里面,放了四个眼球。那些眼球明显是刚从眼眶里掏出来的,还带着湿润的组织管腺和血丝。
我嘴上蒙了三层口罩,喘气的时候,口罩下面的皮肤湿腾腾的,别提多难受了。但难受我也得带着,因为这里面的味道实在是难闻至极。
廖泽在尸体面前的表现,永远都是闪亮出众的。他只戴了薄薄一层口罩,进来没两分钟,他把口罩拉了下来,很轻松自如的呼吸着尸臭弥漫的空气。
“你不觉得臭吗?”我很纳闷的问廖泽。我很怀疑,他的呼吸器官有什么病变,所以才导致他闻不到这种能把人熏晕的奇臭。
廖泽很自然的回答,“臭啊,尸体就该是这个味儿。”
他呼吸的怡然自得,嘴角挂着浅笑。
看到有个法医在解剖内脏,他眼里放光的凑过去,吓法医一跳。
法医的眼神极为惊悚,看廖泽和看鬼怪似的。
“我出去思考思考案子。”我同廖泽商量。
廖泽正心花怒放的看着脑浆呢,听我招呼他,他胡乱的朝我摆摆手,就把我放了出去。
很巧。
我一出门就碰见个熟人。
是那个押金仲到我们科的胖警察。
不等我打招呼,他先一步吆喝开了,“嗨,是你?”
“是我,你好。”
“你在这儿干什么?处理那些个尸块子?”
“对。”
胖警察凑过来,肥硕的躯体挤到我身边,歪低着脑袋,小声和我说:“我和你说,凶手就是金仲。”
我的注意力被他脖子和肩膀之间那三层肥肉吸引住,好不容易才扯开目光,看向他的双眼。
“你为什么认为是金仲?”
胖警察贼腥腥的朝我皱皱鼻子,呼扇了一下两个大鼻孔,然后朝着研究室撅撅嘴,“那还用说,这附近几里地就这么一个神经病,不是他是谁?我看没跑了,就是他。”
不等我说话,他抬起肥胖的手,捂在嘴边,揪揪着大嘴,悄声说:“我看你亲切,我就和你说个实话。这金仲,以前干过这个事儿,不过那会儿他还小,只是砍断了那人一只脚。”
“你说什么?”我心里一跳,“砍断谁一只脚?”
“姓胡,都叫他胡老头。他本来就是个残疾,少条胳膊。后头,咱也不知道当时究竟是怎么个情况,金仲就拿着刀过去砍了他一只脚。”
“哪只脚?”我追问胖警察。
“右脚啊。”胖警察回答的很快,“我记得清清楚楚,就是右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