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暗影法师>第一百一十节

都是些刚刚还在说要跟我同归于尽的人,我不明白拥有压倒性力量的他们在害怕些什么,有什么东西对他们来说比死更可怕?比杀掉我更具吸引力的呢?

我相信在场无论是谁都看得出,囚魂的剑术并不特别高明,即使力量特别惊人,即使能左右手同时驾御两把重型武器,但以那些人族剑士的身手,要是谁冒死跳到囚魂背上给它的脑袋来那么一两下……就一定会有效果的。请记住本站的网址:。而且无论是事前事后都可以顺便给我补一两下,好让我躺在地上不再生事。50名剑士,4名武士,像这样的力量只要牺牲掉三成*人员的生命,再笨的战术也能成功。

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没有冲上去,是的,谁也没有……

但是他们也同样没有逃跑……大概因为他们都认为自己必须是勇敢的。

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同伴们一个一个被囚魂砍倒,而在思考着要反击还是要逃跑吗?似乎两样都需要勇气呢!

接着,两只吃尸鬼总算追上来了,因为只有两条腿,而且长得比囚魂短,实在是难以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同时到达的。

一名剑士指着空无一物的树丛喊道:“哗!有很多……我看见有一大队的吃尸鬼在朝这边过来!不!那是一支由怪物组成的军团!绝对不会有错的!那是蓝斯特的阴谋,我们被一支邪恶的亡灵军团埋伏了!”

那本该毫无说服力的话语在这一刻成了魔咒。本来还在犹豫的三名武士纷纷对自己的小队发出了撤退命令,曾经勇敢的剑士们现在全都像着了魔一样夺路而逃,而我那本该只能同时抗衡5名剑士的囚魂现在却带着2只吃尸鬼像赶羊一样引领着几十名剑士向特定的方向逃亡,每每手起刀之间总能为我赢回几条性命。

不过我总觉得有点不妥,那样悬殊的战力对比。要是那些剑士被迫急了,反过来咬一只,便会发现其实事有可为。吃尸鬼死光了也无所为,反正有肉有时间就有吃尸鬼,没有足够多的肉,空有吃尸鬼只是一项负担,但我实在不忍心失去一只造价高昂的囚魂。因为那是我耗费了大量时间亲手造的……我可爱的战争工具。倾注了我的心血,我对它有一伤感情。

第一名被砍倒的武士之所以能迅速被砍倒,是因为他大意,对敌情不了解,自以为站在安全距离。囚魂虽有个肥肚子,别人看着又傻又可爱,但那不是因为它吃得太饱所致,而是因为里面塞了好几副棺材,这些棺材都通过严格测量定位,是不会妨碍到囚魂活动的。其实利用四条腿运动的囚魂可以跑得很快,进能追击敌人,退得保自身逃脱。

看着囚魂把身前的敌人一个一个砍倒,直到它消失在我的视野之外,我始终没有把它召回来,也许是出于贪婪……我想看到更多的反对者倒下,不杀白不杀,四条腿对上两条腿最大的优势就在这里,追击敌人而无须支付战争成本。 [

过了一会儿,待囚魂跑远了后,我的骷髅剑士们拖着一名重伤员来到我身边。

“其他人呢?”我问。

骷髅不会说话。如果没有魔力的支撑,它们只是一副骨架,但通过精神上的联系,我已经知道那些人族剑士全都被屠掉了。平均10名骷髅剑士围杀1名人族剑士,在四面八方都是剑刃的情况,即使再好剑术也很难发挥作用,何况他们并不具有剑术上的优势。

论剑术,我的骷髅剑士无须训练,就拥有与它自身运动能力相匹配的武艺,平均水平甚至在人族剑士之上。近身格斗时由于不畏惧死亡,能抢占进攻的先机。论武器质量,大家的武器都是产自同一个国家的,所以差别不大。唯一差别在于骷髅剑士的防具比人族剑士差了一个档次,那是决定胜负的。

之所以有这个差距是因为我认为降低单兵生产成本,转而增加数量更有利。骷髅并不需要厚重的盔甲,因为它们没有要害。如果有的话,一个坚硬的头盔是不错的选择。但我的愿望是……最好连这个头盔也省了。

战争所到之处,没有盔甲的平民尸骨随地就能捡到,攻城掠地后随即就可编组部队。让死人复生,变成骷髅战士,再用他们的皮肉制作成能抵御部分魔法效果的皮甲,然后随便分它们一把剑就成为骷髅剑士了。这些剑,战时一车就能放一大捆,不够的话,还能从双方的尸堆中补充一些。支撑源的话,只要随便找到几个活人就可以建造,想使用这么灵活的作战方式战斗,那么特制契文的时候就应考虑周到。规定所有骷髅剑士都不穿盔甲的话,那么它们复生后的剑术适用性将更大。毕竟,我不需要考虑穿着各种盔甲会对骨架运动产生什么不良影响。

“王子……是你。”卡索徒咽下一口气悲痛地说道:“不,你已经不是我所认识的王子了。你……不是人。那些骷髅都听你的,到底是何时开始,使你变了,变得这么陌生?这般可怕?”

“你说得太对了。你所认识的那位王子已经被我杀掉了。我不过是披着这层人皮,扮演着一个不相称的角色而已。我现在就告诉你,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我不喜欢……埋藏着自己。不过很快,人们都会知道我。是的,我会撕开这张本不属于我的脸蛋,露出我的真面目,你不过比他们早知道一点罢了。”我面无表情地说。

“你说……你把王子杀掉了?那……你……你到底是谁?”卡索徒惊讶地问道。

“你还记得


状态提示:第一百一十节--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