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故人一世安>第一百零四章 风月,弃之皈依

到了阜城已经是当日的傍晚,盛夏时节,流云朵朵,阜城真是一个温润如玉的水乡。一年四季味道总是淡淡的,阳光不刺目,雨水不冰凉,连朱墙碧瓦,颜色都尤其精致。

我觉得如果说白唯贤让这座城市充满了味道,不如说是阜城蕴育了他温润如玉的性格,眉目浅淡,恰是阜城的乌衣巷,红唇轻抿,恰是阜城西下的黄昏,毓质翩翩,便是阜城乌江畔。

可惜这样好的男儿,我却再动不得半点情意。

这颗心早就遗落在了权晟风那里,他愈是不肯见我。我愈是放不下。

白唯贤走下船拉过我的行李箱,我递给他,轻轻的拢了拢散乱的头发,他撑起一把伞,遮在我头顶。“虽然没有滨城那么酷热,但到底是盛夏,女孩子在意皮肤,别被阳光灼伤了。想来大哥也出不来了。你既然总说你是我大嫂。随便你怎么想,我当小叔子的照顾你,也无妨吧。”

我嗤笑了一声,“小叔子。”

他的脸色难看了一些,“我只是说说。”

我抬起头看了一眼伞,和权晟风那次买的一样,米色的油纸伞,一把竹签的伞杆儿,描摹的正是乌衣巷的古楼。

我叹口气,“我又恍惚了。”

他自然不明白我这句话的意思,蹙眉望着我,“恍惚什么。”

我摇摇头,迈下甲板,他扶了我手臂一下,“白府已经是景点了,没有住的地方,去宾馆吧。”

我目光望向远处起伏的梧桐墨色,“想去程公馆瞧瞧。”

他嗯了一声,招手拦了一辆观光的洋车,我们坐进去,撑开这样的斗篷伞,车夫快步跑着,不多时就到了。

程公馆的门前挂着两个朱红色的打灯笼,估计还是二月份过年时候留下的,到现在也没摘下去,两侧写着对联,笔力锋狠流畅,大抵也是阜城出名的书法家才有的功力,从右往左去念,右侧是:乌衣巷佳人滟滟;左侧是:洛河畔公子翩翩;横批是花好月圆。

我不由得鼻头一酸,低眸恰好逢上眼泪落地,氤氲开一圈尘埃,有些浑浊。女状状扛。

乌衣巷、洛河畔。

我此生最好的时光,都在这两个地方了。

唯贤载着我穿越了乌衣巷,放风筝、瞧庙会、浅笑细语,晟风陪着我遥望在洛河畔,放花灯、数星辰、对月许愿,再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到那样的时光里,一眨眼就是美得如同一首诗的日子。

我还记得乌衣巷细雨霏霏缠绵悱恻,大理石被车轴和脚步磨得有些细碎,红砖墙坑坑洼洼的陷下去许多,矮矮的庙楼挂着巨大的古钟和铃铛,经风一吹,窸窸窣窣的声响,幼年还不知愁滋味,每日过得笑语妍妍,沦落风尘后,幸而佛赐予我权晟风,二十一年弹指一挥间,我把太多苦都吃下了,如今不知,还能不能有个去处彻底埋葬。[. 超多好看

我扣打朱门,里面传来林妈有些沧桑的声音,下一刻门被打开,她瞧着我,缓了半天神才认出来,笑得脸上褶子都那般慈祥,“夫人回来了!何丫头,二子六子,快把主卧打扫出来,给夫人放洗澡水,做最爱吃的老火锅!”

林妈笑着将我拉进去,她才看到在我身后提着行李的白唯贤,愣了一下,“这----夫人,权总没有跟你回来么。”

我的笑意有些发僵,沉了许久,“他,太忙了,这是他弟弟,亲弟弟呢。 ”

我将白唯贤拉过去,介绍给她,“这是程公馆照顾起居的林妈。”我又指着远处大堂跑出来笑得开怀的那三个人,“都是宅子里的佣人,我们不分主仆,全当亲人一般。”

白唯贤以此打了招呼,将行李箱递给二子和六子,我吩咐他们都去忙吧,老火锅多多的做,六个人一起吃,我带着白唯贤穿过大堂,进了内室,内室有四间屋子,我和晟风原先住的是主卧,一侧有客卧,我指了一扇门给他,“你进去吧,先歇一下,到了吃饭的时候,林妈会来叫的。”

白唯贤没有动,他定定的望着我,“我陪你转转吧。”

我摇了摇头,再不理他,推开主卧的门,便走了进去。

一切还是年前的模样,这一晃距离我们那次来,都快过去八个月了,除了窗户因刮风下雨动了动,其他的陈设,都和那时一样,铜镜立在窗下,梳妆台上的那把梳子还在那里摆着,位置都不曾变,权晟风的几件衣服挂在衣架上,拿着皮纸掸上,一丝灰尘都没有落,我走过去,轻轻摸着,幻想这就是晟风,可他不会抱我,不会吻我,更不会喊我的名字,说我是个傻子。

一切没有变化,可却唯独失去了生气,失去了最重要的那个人。

我推开窗子,外面的花圃,此时盛开了太多五颜六色的花,芍药牡丹玫瑰月季,都在这个季节盛放了,一侧的水潭里,引进的是宅子外乌江畔下游的温水,里面有几多粉荷,向阳开着,荷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记得晟风那时搂着我,也这样伫立在窗前,他对我说,“白鸢鸢,到了夏天,我们再回来,我请城里唱小曲儿最好听的戏子来给你唱,我们就坐在花圃里,撑一把伞,沏上两杯茶,你说惬意么。”

那些话犹似昨天,我这样想着,就仿佛他真的在身后搂着我,胸膛滚烫而坚硬,脸庞刚毅又俊朗,他那么高大魁梧,我在他怀里,像一只小鸡。

我深深叹了一口气,望着天边将落的日头,红彤彤的,暗紫色的晚霞慢慢过渡成了黑紫色,像是一幅水墨画,美得我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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