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似乎哭了,我觉得衬衣黏在了背上,我微微动了动,她便松开了,“你一直不肯爱我,是因为这个女人么。”
她指了指床头的请柬,我沉默了。
她等了许久,也没有等到我的答复,我坐在床上,心里痛得冒出了冷汗,她吓得叫了一声,然后飞快的从一侧翻箱倒柜,拿了一瓶药,递给我,我吃了,这才觉得好了许多。
我在两年前检查出来心脏病,一起工作的戴文对我说,我要进行心脏的手术,不然靠药维持,也不过十年的寿命,我知道这种手术的危险性和后遗症,很多都要一辈子靠支桥来度过,半点冲动都不行,那和一个木偶有什么区别,我选择了放弃,于是我就开始吃药,不过我决定了,等我参加了她的婚礼,我就要手术,最好一辈子不要醒过来,让露丝离开我,我就在医院里,这样昏迷下去吧。
第三天法国时间深夜,我搭上了飞往国内她所在的那座陌生的城市,一连在气流中颠簸了近十个小时,终于到了,我提着一个不大的黑色提包步出了通道,竟然一眼看到了拿着接机牌子的她还有一个男人,她的头发更长了,染了一点酒红,显得皮肤白皙得亮眼,她穿着玫红色的连衣裙,颈上系着一个白色的丝巾,站在那里,我恍惚间想到了那句诗: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她先看见了我,朝我笑着招手,我回神,深深吸了口气,然后走过去,和她点头,她旁边的男人朝我伸出手,“我是艳惜的丈夫,她对我说,你是她最重要的人,所以无论如何,要亲自来接。”
最重要的人。
我淡淡的笑了笑,和他握了手,这是一个很普通的男人,戴着一副眼镜,皮肤偏黄白,个子很高,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格外阳光。
我们三个人一起出了机场,上了车,他一直逗着她笑,她也就真的在笑,他会在开车等灯的时候,抽空伸手为她捋一捋被窗外风拂乱的长发,然后彼此相视一笑,她从未看我一眼,哪怕在后视镜里,也没有。
我是踩着时间点来的,他们的婚礼就在明天,我被安置在他们举办婚礼的酒店,晚上的时候,她过来了,在房门外敲了敲,我刚好洗完澡,打开门看到是她,我惊住了,她倒是比我想象的大方了许多,倚着门框问我,“可以进去么。”
我侧身将她让进来,忽然发现,这个女人在这五年里,真的变了太多,到底变了什么,我又说不清楚。
她跟我讲了很多,似乎兴趣盎然,可我的目光从落在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那颗钻戒上,就再也提不起半分兴致,我明知她结婚了,我还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如今看来,我比任何人都傻。
她在十点三十分要离开,我在她走到门口时,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冲过去,狠狠抱住她,我说,“艳惜,是不是,真的来不及了。”
她始终没有说话,我渐渐识趣了,我松开抱着她的双臂,停顿了仅仅半秒钟,便离开了,留给我一个有些凄然而绝美的背影,于是那一晚,我失眠,却睁着眼做了一夜的梦。
婚礼很简单,我听说白鸢鸢做了尼姑,所以艳惜也就没有了伴娘,我坐在一桌的角落,看着他们讲述相恋的过程、交换戒指、拥吻、最终结束,艳惜说,他们什么浪漫都没有,只是简简单单,他也不出众,更没有让她觉得爱得要死要活,她只是在最无助最想有个家的时候,他出现了,于是就走到了现在。
我自嘲的捏着酒杯,终于再也扛不下去,我飞快的跑出了礼堂,站在酒店外的阳光深处,我知道,从那一刻开始,她就真的再不属于我了。
我其实很想告诉她,我依旧爱她,只爱她。但昨晚那最后的机会,我没有把握住,如果我强行将她带走,她会不会真的跟我离开,可我还是懦弱了,我不是为我自己懦弱,而是为我和她,分开了五年,在彼此都有了新的归宿后,还能不能回到过去,而懦弱了。女斤农亡。
----艳惜,你是我这一生,唯一爱过的女人,此后,我将做一个最简单的男人,过一段最无趣的人生,就这样,和你隔着几千米宽阔的大西洋,再不相见,不如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