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之后,一架青顶马车停在了红袖招门口。
钟琦穿着一身浅青长衫,长衫外面还套了一件对襟褂子,他头上整整齐齐束着浅青发带,一看便是大户人家的管事。
他进了楼去,不多时就迎了一位美娇娘从大门出来,送她上了马车。
他们两个此行,是为了北山半山腰那块地。
洪都最大的当铺名叫汇兴当,除了可以典当金银玉器,也可典当房屋地契。原本北山那块地是一家姓何的商户买下来的,只可惜山北陡峭,十分难行,商户无奈典当了地,转行做别的去了。
荣景瑄看上的便正是那块地,除了当年的那个何家,还真没人傻到打山北的主意。
工人上不去,下不来,木头长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呢?
荣景瑄却不在意这个,他身边有谢明泽,这个博览群书的书呆子。
谢明泽年少时对山川水利十分感兴趣,曾经认真拜读过《大褚山河志》,他跟荣景瑄两个又在洪都的书铺里翻找了最近的洪北郡图,才最终确定只要越过半山腰那块最险的山势,往上走反而没那么陡峭。
谢明泽指着图上的标记道:“这里非常广阔,有好几个平缓的位置都可以用来练兵,只是树木难活,所以当年何家还是直接放弃了这一片林场,转手卖给了当铺。”
“确实如此,这里人迹罕至,确实相当不错。而且山上的呼吸会略微困难些,兵士们在这样的环境下操练,在平原上作战更是有利。”
“目前只要考虑让兵士怎么在山上生活才是主要的。”谢明泽一边说着,一边又去翻看红樟山的植物图册。
荣景瑄看着他认真的侧脸,不由感叹:“还是有你陪在我身边好,当年我孤身一人在这里,无论多累都只能一个人撑着,也没人跟我一起商讨。”
谢明泽抬起头,微微冲他一笑。
荣景瑄凑过去,右手环住他的腰,偏过头去袭击他柔软的嘴唇。
虽然看了那些书,但是荣景瑄还是觉得两个人之间的吻十分美好。
那种彼此信任而气息交融的感觉太过舒服,以至于他渐渐迷恋上这个滋味,只要旁边没人就要过去亲一下。
谢明泽起初有些不太习惯,日子长了,也渐渐放得开了些,随他去了。
两个人腻歪好一会儿,还是把实现放回图册里。
高峰上他们可以屯兵练兵,三千多兵士有地方住也能迅速操练起来,实在是太合适了。
而且,在稍微靠西北的位置,还有一个不知道什么样的山寨。
地方定好后,荣景瑄直接交代钟琦接了月霞去汇兴当谈生意,而他则跟谢明泽一起去了城中,他们早就置办好的宅院。
宅子是早年的进士宅,地方很大,环境清幽。为了彰显他们纨绔子弟的身份,所以特地买了好些金光闪闪的摆件往里送。
洪都百姓议论着这对不通俗务的表兄弟,等到汇兴当传出他们又买下了红樟山的北山林场,百姓们更是觉得这俩兄弟又傻又败家,买了块没用的山地,最后肯定什么都产不出来。
荣景瑄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只要不让人对三千兵士起疑,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洪都必然不比丰城,这里的郡守是陈胜之后来换上的,荣景瑄甚至不记得这个人的样子。还是谢明泽记性好,跟他说是永延三十一年的同进士,第几名不太记得,只隐约知道有这样一个人。
同进士一般都是从庶吉士或者翰林院编修做起,有些文品出众的也有直接外放做官,不过也多是县令之类。
永延三十一年的同进士,历经两朝,六年后坐到郡守位,如果说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荣景瑄可十分不信。
不过无论他怎么样,荣景瑄也不甚在意,他们在洪都待不了太长时间,等府兵的操练结束,便要拔营离开,前往广清。
广清大营便以广清城为名,是长乐郡的郡都,是大褚最重要的、也是最大的一个郡府。
广清城以西百里都是广清大营的属地,背靠苍崖山,前邻九莲河,是一处易守难攻的绝佳营地。而广清上接罗平,下接凤羽,左为合庆吉,右则是崇礼。这个位置,又让它十分凸显出来。
因为只要过了罗平,永安便遥遥在望,这里也是大褚数百年来最精锐部队的所在。
无论是西来还是南上,都要经过这里。
荣景瑄的最终目的也是这里。
他只有在广清站稳脚跟,才能直指永安,重归长信。
当然,这些都只是后话,他们如今要做的,就是先让找寻回来的士兵陆续上山,然后保证士兵在山上的生活便可。
为此,他们又重新计划了一下操练的方案。
这一次陆既明、钟琦和已经当上千夫长的丁凯都赫然在列。
陆既明对他手下的这一支府兵十分熟悉,听了荣景瑄的话便直接道:“主上,府兵里原本就有三百后勤兵,如今大概只剩下三十左右,如果靠他们运送食材再做饭洗衣,必然是不够的。”
荣景瑄点点头,这确实是个问题。
山上是挺好,别人看不见,地方大还有天然的练兵场所。只是生活不便,兵士们要吃饭喝水,要睡觉休息,总不能露宿山中。
荣景瑄正低头思索,倒是谢明泽笑着说:“我之前问过陆将军,这次的三千府兵虽然都是精锐,但是林场干活这大半年,有许多都生了暗疾。”
陆既明听了不由面上一沉,显然对这个十分难过。
谢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