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奇术之王>第139章 杀人偿命,不留尸骸(1)

“你放心走,我去取那老男人的狗头来祭奠你。”楚楚淡淡地说。

血胆蛊婆伤势极重,没听完楚楚这句话,已经沉沉地离去。

“大哥,你回去吧,我一个人下去。”楚楚死死地抱住血胆蛊婆,眼中无泪,但声音却已经被泪水湿透,仿佛已经哭了三天三夜,连嗓子都哭得沙哑了。

我放开右脚,闪身跨入电梯。

电梯门缓缓关闭,向下急坠。

“大哥,报仇是我自己的事,你没必要下来。”楚楚的语调越来越冷。

“我陪你出来,就要带你回去。”我回答。

“好,我记着你这句话了,那我们就一起来,一起走。”楚楚的嘴角牵动了一下,脸上浮出比哭还难看的笑。

她将自己的脸贴在血胆蛊婆的额头上,轻声呼唤:“妈,你睡吧,这一次,再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了,安心睡吧。你知道的,女儿已经长大,足可以独自承担风雨了。去吧,去吧,魂归三千里苗疆,去花椒树下做个好梦。”

稍停,她又自言自语:“这是我第一次叫妈,也是最后一次。我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她是我唯一的亲人。从此以后,我活着没有牵挂,死了也没有牵挂,这样极好,极好……”

我理解楚楚此刻的感受,世界上有很多东西都是在失去了之后才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但那时已经追悔莫及。

自从初次见面以来,我对血胆蛊婆一直持排斥态度。在老宅中,她诡异莫名地出现,操控鬼脸雕蝉,高高在上,万分倨傲,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身为苗疆炼蛊师,她或许根本没有把济南城的奇术师看在眼里,只肯对楚楚一个人俯首称臣。

现在,当她挺身而出,以宝贵的性命保卫楚楚,既是尽忠,也是充分表达了一个为人母者的舔犊深情。

单就这一点而言,她尤其值得我们年轻人尊敬。

我单膝跪地,默默地送别血胆蛊婆。她是楚楚的生母,也是我的长辈,绝对担得起我这一跪。

“谢谢,我代她谢谢你。”楚楚低声说。

“不要太难过了,未来的路还长。”我轻声劝慰她。

“我不难过,只是突然感到无比轻松,原先心里所有的禁忌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了。苗疆古训中,第一百二十二代的云脉长老曾留下铮铮箴言——敌人以惨烈手段屠杀我族,我必以千倍凄厉手段还击,直至将其五代九族诛杀一空,方能消仇解恨。这一次,敌人已经成功地点燃了我胸中的怒火,这是最好的,因为这样一来,巫妖震怒,蛊族爆燃,没有人再小心控制情绪,我也就根本不必为任何战争结局而感到内疚。大哥,你什么都不要做,只跟着我,看我如何吞噬这千军万马。”楚楚的语调渐渐变得轻松起来。

越是这样,我对未来这场战斗就越是感到担心。

被仇恨点燃的炼蛊师重装上阵时,只会不择手段,以最犀利、最狠辣的手法杀敌,完全超出人性可控的范围。

我不想看到那样一个心理扭曲的楚楚,但更不想眼睁睁看着她被仇恨和悔恨击倒。

电梯下行,在地下四十五层处停止。

当电梯门缓缓滑开之时,楚楚放开血胆蛊婆,无声地站起来,带头走了出去。

这一层的建筑结构十分简单,既无长廊隔墙,也无多余装修,完全是毛坯状态,忠实再现了建筑物的原貌。

我们一走出电梯,就站在一个空旷无物的大厅里。

粗略估计,这大厅的长度超过一百米,宽度接近六十米,如同一个没有铺贴人工草坪的标准尺寸足球场。

如我所料,靠近电梯门的地面上有带血的鞋印,也有淋漓的血迹,都是那老男人离开电梯时留下的。

我俯身观察鞋印,发现那竟然是老式的三节头军用皮鞋留下的,而这种皮鞋流行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沉重笨拙,样式呆板,如今已经很少有人穿着了。

“大哥,你对那老男人有印象?”楚楚低声问。

我不得不承认,关于老男人的身份,在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不过,这答案却荒谬到了极点,以至于我根本无法开口回答楚楚。

楚楚蹲下身,在两只袜口上轻轻一捋,然后双掌平按在地面上。很快,八条灰色的小蛇从她指缝间游走出来,每一条都仅有一支铅笔的长度,看起来毫不起眼。

“去,找到他。”楚楚挥手,八条小蛇便向着八个方向蜿蜒游走。

我希望自己的答案不会误导楚楚,因为那个老男人像极了我从前经常在曲水亭街见到的一个人。其实,曲水亭街上的老街坊都见过这人,但因为他的行为有些古怪,所以大家都没有愿意主动搭理他的,更没有人知道他的姓名与来历。

这老男人即使在烈日炎炎的盛夏,也穿一身黑色毛料中山装,而且所有的扣子系得严严实实,包括领口的挂钩都勾在一起。他的脚下常年穿着这样一双黑色三节头军用皮鞋,手里也总是拎着一把长柄黑伞。所有人都知道,这老男人穿过曲水亭街的路线总是一成不变的,由天地坛街到泉城路,再拐到芙蓉街,由芙蓉街中段的关帝庙向东,去往王府池子街,最后折上曲水亭街,一路向北到百花洲。之后,他会沿着明湖路向西,进入贡院墙根街,消失于省府前街的鞭指巷附近。

以前,大家都以为老男人是脑子不好使,才会整日绕着曲水亭街瞎溜达,跟其他的精神病、神经病都差不多。所以,大家再见到他都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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