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我当方士那些年>第一章 弃子

古巷里的那间茶馆每天下午都会聚集很多人,在这喧闹繁华的都市中,这间茶馆显得古朴而深远,坐在里面的都是些七老八十德高望重的玄学高人。

他们习惯了每天来这里听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秦雁回这个人的故事。

秦雁回是一个活在传说中的人,因为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如果他还活着,相信比这里任何一个人年纪都要大。

秦雁回是一个术士,就是人们常说的道士,他的一生匪夷所思,完全是一段不需要修饰的传奇,他经历过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事,有人说关于他的故事都是杜撰出来的,实际上根本没有秦雁回这个人,因为他太神秘和强大,很多人都不愿意相信有这样的人存在。

可茶馆里面那些玄学造诣极高的老人并不这样认为,从他们口中总是能听到关于秦雁回一生神奇而惊艳的点滴,虽然都是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毕竟曾经见过他的人早已故去。

可我还是很喜欢听,每天下午都会坐在茶馆靠窗的角落,点一杯茶,从他们口中听任何关于秦雁回这个人的故事,我总是最早一个来,最晚一个走,每天如此。

里面的老人都很奇怪,像我这样二十多的小伙子怎么会喜欢听一个道士的故事,因为我想把这个故事写下来。

或许只有我才能写出关于他的一切。

我就是秦雁回!

第一章弃子

我出生在川西的一个山村里,山里的娃名字朴实而直白,二狗、傻蛋、俊妞诸如此类,不过我有一个和他们格格不入的名字,我叫秦雁回。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的名字取自于李清照《一剪梅》中的一句词。

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给我取这个名字的人叫秦一手,他真的只有一只手,另一只手据说是在清除封建迷信残余的时候被打断的,慢慢大家都习惯叫他秦一手,至于他真名叫什么,山里没有一个人知道。

山里的土肥,开春把种子撒下去,来年只要天公作美定会有一个好收成,山里人说这叫天生天养,或许正因为如此,大饥荒的时候村里竟然没有饿死过一个人。

在地里刨食那是体力活,秦一手是残废吃不了这碗饭,不过在这个崇尚劳力的山村里,秦一手的地位确比任何人都高。

因为他是一个相师!

山里人多憨厚本分,在几乎与世隔绝的大山里,信仰就变成了山里人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大到婚丧嫁娶,小到下种赶集,很多山里人不远十几里山路赶过来专门就是想从秦一手口里问出吉凶。

打我记事起家里的院子里总是站满了人,似乎每一个走进房里的人都是忧心忡忡,而从里面出来的时候都变得意气风发,走到时候会留下带来的各种东西,鸡蛋、米、高粱酒甚至有时候还会有肉,山里的人对钱没有什么概念,在他们眼里这些东西远比钱金贵,当作是给秦一手的酬劳,而我,就是靠这些留下的东西养大的。

秦一手是我父亲,但我从来没见他对我笑过,至于我母亲是谁,这个问题在我很小的时候问过他,换来的是一巴掌,我到现在都记得,那颗虫牙就是那一次被他打掉的,所以从此以后我再也没问过关于母亲的事。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秦一手不是我父亲,甚至连他身份我都不太确定,一个在袖口擦鼻涕,从来不洗脸漱口,终日酒不离口,几乎没看过他清醒的时候,很难想象就是这样一个人却给我起了一个如此有意境的名字。

秦一手给看看相算命几乎是有求必应,只要你手里拎着东西,他保准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唯独他从来没给我看过相,记得有一次我缠着他给我算算,换来的依旧是重重一巴掌。

直到有一天晚上秦一手喝的鼎鼎大醉,指着在院子里逮蝈蝈的我迷迷糊糊的说。

“给你看相,老子还没活腻,你小子的骨相,是难得一见的日月龙虎骨,你天庭左右,下以眉头上半指起,上至发际之百会动脉止,显然为两根玉柱,亦为日月角骨,此骨长大,则为创业之帝王格,你的命是天定,生在古时候你就是一代帝王。”

秦一手说我的面相是帝王格,拥有帝王之命,当然,我从来没有相信过他说的话。

如果我真是帝王之命,相信没人敢伤我否则必遭天谴,可秦一手却砍掉了我半根手指头。

后来想想,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或许我这一生会和秦一手一样,就在这山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结婚生子下地刨食,最后终老在山里,这就是村里人所说的宿命,我也不例外。

事情的起因要从我小时候一件事说起,秦一手是一个极其冷僻的人,话少的可怜,自从我记事开始,和他说过的话,都能数的出来,所以我几乎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在了秦一手不之中。

那是秦一手在家中建造的密室,里面密密麻麻放着各式各样的古书,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包罗万象无一不有,我一直都很奇怪,像秦一手这样的糟老头,为什么会有满屋藏书,而且只要走进这个密室,秦一手就像换了一个人,温文儒雅高深莫测。

与世隔绝的深山中,我就靠这些推挤如山的古书慢慢长大,日子过的贫瘠而充实,秦一手并不介意我看他的书,但前提是必须洗干净手,直到我无意中发现了他的另一个秘密,在密室的后面还隐藏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藏书房。

里面的书籍是我之前完全没有接触过的,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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