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经总要》的兵家阴阳理论当中,有一个地方是很有意思的,那就是“将军眼睑目动,耳鸣忽聋,及无故自惊,不觉咄嗟眼泪者,并是下人起念生谋,宜防。”
这一句话说得比较通俗一点的就是“眉毛无缘无故跳动,耳朵无故鸣响或者是忽然耳聋”诸如此类的情况,有可能是手下官兵打算“以下犯上”,最好多加一点戒心……
好吧,这个事情都有这样的一个指引性方针……张嘉师只能够表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想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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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军行师,主客胜负,盖天人之际,应可察焉。
出军太乙主客胜负占经求年月日时四季太乙,入七十二局,立成得七局之数。乃用其局凶吉岁计小游积年一百九十三万七千六百一,以周纪三百六十除之,庆历甲申岁用第二丙子元九局。
月计,甲申年前十一月建甲子,立五纪第四庚子元二十五局。求月计三元六纪法,日计与时纪同。甲子甲午年十一月建甲子,月计第一纪也己亥、己巳,第二纪甲戌、甲辰,第三纪己酉、己卯,第四纪甲申、甲寅,第五纪己未、己丑,第六纪从第一元通数数之。
求纪法六十除,求元法七十二除之,有余者为入局。求日计太乙入局之法,至所求积年,以章月八千一百二十六乘之,章岁六百五十二而一为积月又以月法一千四百四十七乘之,日法四十九而一为所求。
天正十一月朔,大小余每日加一算,其积日即以三百六十除之,以纪法六十去之,馀为八纪日。又以局法七十二去之,馀为日局之数。依法求之。求时计,于日计甲子上取之,与月计六纪法同。求太乙四计用法行宫法三,每二十四行一周天,月行十六神,乾坤重一算,阴局取其冲,艮巽重留计神,子岁计起寅退行。日月时同从天月命算,至太乙之宫前止,得主算之数,三之为参将命算。乾坤艮巽八宫二宫四宫六宫为六神,正起宫数,数之间辰有八节,戌亥丑寅辰己未申是也。
天目在此起一,馀依宫数数之。客算以计神加和德宫,天上十六神加临地下十六神于主天目之下,是始击将所临依前命算数年得之算,即得客大将所在宫,三因为参将。计目以岁日月时计,合神加岁月日时天目下为定。计日所临命算数得定,计大将所在,助客之算也。即看与太乙同宫之时,主名曰囚,在太一前后一宫或一辰名迫,始击同宫名掩,在太一前后名击。大小将在客主目或太乙宫前后为挟。
大小将自相同宫为关,则有客关、主人关。客当相关之时,若一林二虎、一泉二蛟,气有盛衰、势不两立,则以主客目所临之神五行决之,胜负可见。若主客得五。并十五、二十五、三十五者,名八门杜塞,不利兴师。若算得二,名略地。
经云:出兵略地,并用其二,客得则客利,主得则主利。凡客算以长多为胜,短少为负。若算长多,利深入;若算短少,利浅入。凡出军宜向算,战阵利背算。
凡伏兵,必有掩迫之时。凡奇兵,必各置于客主大杀之地,天目始击将也。奇兵者,百人用三十为之。皆依此为则。侯得敌人之便,鸣鼓高旗鼓噪之,令窃发而取胜。故曰能知奇伏,转祸为福。将若不知分合,不可以语奇。
太乙有用兵举旗之法,难求精妙,今采其指归。若算得一八,即用曲阵,举黑旗。算得三十,用直阵,举青旗。算得四九,宜用锐,举赤旗。算得二五,用圆阵、举黄旗。算得七六,用方阵,举白旗。若算三门具,五将发,利以兴兵动众。但文昌主目不囚迫,始击客目无掩击,即是三门具,五将发。不在所直,入门之下吉。入门算法繁而无用,今更不录。
凡太乙天目在阳,算得偶为和。太乙天目在阴,算得奇为和。阳者谓太乙在八三四九宫也,阴者太乙在二七六一宫也。天目在正宫为阳,间神为阴。凡算得阴阳和,利以兴兵。
者,先后之礼,动静之义也。陈兵原野,旗鼓相望,先动为客,后动为主人。安居之伐,先举事者为主人,后应者为客。欲明天道,审逆顺,先作主人岁计,次推客计。若客主俱得善计,三门具,五将发,阴阳和,利以称兵,所向必克,先起则胜,后起则败。若客主俱得恶计,三门不具,五将不发,阴阳不和,先起者败,后起者胜。若客主计一吉一凶,则利客,客胜。吉凶等则算长者胜,算短者败。
凡占外国动静,皆以时之客计占之算将八门杜,贼不来。若三门具,五将发,阴阳和,不关格掩迫,客主俱会太乙前,所闻见为实。占贼来降不为盗:若天目数转而北行者,为不来。
凡占敌使可信,当视太乙所制。假令时计,太乙在二宫属火,始击将临武德属金,火制金,敌使来不敢有他意。
凡占间牒有无,当视贼目。假令太一在一宫,则六七宫为前外,八三四宫为后内,若客目临戊阴主,为贼来窥觇间牒。
凡占射贼来多少,名客算。十六已上阴阳顺,有虏必多,有将。若十五已下,虏少,无将。天目临左,虏从东方来。临右,从西方来。八门杜,不来。若天子巡狩,太乙天目在四维之岁。若举方正,必在亥卯木之岁,及太乙岁计三门具五将发之年。
凡占闻事虚实,占天目掩迫太乙,闻不善事实,善事虚。若三门具五将发,闻吉则吉,闻凶不凶。若三门不具五将不发,闻凶则凶,闻吉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