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定秦曲>第八十四章

在子产的经历当中,其最为著名的两件事情,就是其对郑国的经济改革以及铸造刑鼎。

而在很大一方面而言,铸造刑鼎就是子产为其的经济改革进行铺路的重要举措。

此举事实上也被商鞅所模仿,著名的历史典故立木建信就是在这方面的一个改进的手段。

……

子产是春秋后期郑国著名政治家,当时郑国内忧外患,国力日渐衰败,处境非常危险。为了富国强兵,子产大力推行社会改革,处罚那些荒唐不法、奢侈浪费的人。很多大贵族的利益在改革中受到损害,他们对改革措施说三道四,甚至还编了歌谣咒骂子产:“硬逼我把上好的衣帽藏起来,还把我的田产左查又查!谁要去杀子产啊,我一定也参加!”面对威胁,子产毫不退却,他说:“只要对国家有好处,我死也得做。推行善政,不能中途改变,我决心坚持到底。”

为了使国家有法可依,子产主持制定了“刑书”。这套刑书起初写在竹简或木简上,后来子产下令把全部文字铸在一口鼎上,放在王宫门口,让老百姓都能看到,这就是有名的“刑鼎”。

法律应该公之于众,这在今天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当时却掀起轩然大波。晋国大夫叔向派人给子产送了封信,开头就说:“开始我对您的执政抱着很大希望,现在完了!”然后说:“从前那些圣明的君主治理天下,都是衡量事情的轻重来判罪,不制定刑法。老百姓一旦知道法律,就会对上面不恭敬,就会产生争夺之心,拿着刑法作根据,一字一句都要争个明白,触犯法律的案件会更多,整个国家就很难治理啦!”

叔向还说:“夏朝有违犯政令的人,就制定了《禹刑》;商朝有违犯政令的人,就制作了《汤刑》;周朝有违犯政令的人,就制定了《九刑》。这三种法律,都是在王朝统治的晚期才出现的。我听说,国家将要灭亡,必然多订法律。您现在辅佐郑国,忙着制定刑法,还要铸在鼎上,在您活着的时候,郑国恐怕就要衰败了吧!”

子产回信说:“正如您信中说的那样,我是个没有才能的人,管不了子孙后代那么遥远的事。我现在公布刑法,是要挽救眼下已经混乱不堪的当代呀!”

子产执政的第三个年头,改革初见成效,百姓从中获得实惠,郑国又流传着一首歌谣:“我们有子弟啊,子产来教导;我们有田地啊,子产帮我们把产量提高;要是子产死了呀,有谁还能像他这样好?”

孔子的生活时代略晚于子产,他主张用德行、礼义治国,反对子产铸刑鼎,却肯定了子产改革的巨大成效,赞美他是给百姓带来福祉的“仁人”。

而有一种观点认为,子产此举,开启了中国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春秋时期,宗法贵族的气势减弱了,新的地主阶层兴起。各利益集团、社会阶层以及经济条件都在发生变化,“铸刑鼎”这一重大改革措施符合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在潮流推动之下,晋国在子产“铸刑鼎”之后20多年,也把刑法铸在鼎上,向社会公布了。

可是孔子认为这样做不对。在晋国公布了法律之后,孔子说,晋国大概因此要灭亡了。人民知道了法律,只看鼎上的条文,不看贵族脸色,怎么能显出贵族的尊贵?

孔子一向最重视礼,不看重法律,他甚至认为法律是有害的。所以他对“铸刑鼎”如此猛贬,并不奇怪。孔子认为,如果用法律治理国家,那么人们就专注于法律,只求免于犯罪,而失去内心的廉耻,这样的社会未免太不理想,应该追求天下为公,人人讲仁爱,家家睡觉不关门,根本就没有小偷盗贼才对。

因此,孔子认为,在一个社会中,有事要闹到诉诸法律,就不正常了,最理想的就是全社会没有一件诉讼发生。

由此可以看出,在当时公布法律,实在要承受巨大压力。

但是从子产对郑国的经济改革的情况而言,公布法律取信于民有着其必然性。

……

在成为郑国相国之前,子产就知道,因循守旧的郑国,如果不经一番革新,万难应付危局。

在改革中,子产不回避争议,不压制争议,也不怕争议。他认为改革就是要迎着争议往前走。比如他改革军赋制度,增加税收,充实军饷,以增强郑国自卫能力,就遭到一些人咒骂。有人说:“子产的老爹就死在路上,他又要做蝎子尾巴了!”子产还主持全国农业普查,整顿三农。他采取的具体措施,一是厘清混乱的土地所有权状况,重新划分全国田地和沟渠。那些非法侵占的土地,或者充公,或者归还所有者。

在这个过程中,子产承认了新起的土地所有者即新兴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并向他们征收赋税,以增加国防开支。二是把农民组织起来,若干家为一个互助单位合作生产,并共用一口井等等。这些措施也触犯了很多人的利益,造成麻烦。

一时间,全国广为流传一个凶险的段子:取了我的田地重新划界,取了我的衣冠给藏起来,谁能够杀了子产?我一定跟他在一起!

到这个地步,子产怎么办?他的回答是:不要紧,只要从长远来看对国家有利,我死也得做。实行改革不能中途退缩,坚持下去才能成功,我下决心不改变了!

子产说得出做得到,如果行不通,他宁肯撒手,也不迷恋高位。有一回,郑国大夫丰卷为了祭祀要求进行狩猎,未得子产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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