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豪门艳:涩女时代>第172章 暧昧很近,爱情很远

我为人处世的方式是很干净利落的,我都没有犹豫,我想见见满城,想看看他现在什么样子了,我就去了,就这么简单。

我换了冬天以后在这边新买的大衣,甚至找上海妹子要了粉底液,打了一点点粉底。我一直记得满城走的那天早上,在门口等他的那个女孩的样子,以至于我恨不得就把自己照着那个样子去张罗。

但恨不得归恨不得,我觉得那样还是不大适合我。

我照着刘祯给我说的地址找过去,饭店里,在那种四人座的长桌子上,刘祯和满城是对着坐的。我稍微想了想,坐到了刘祯的旁边,然后对满城笑了笑。

他说:“你怎么这么胖了?”

晕,我胖么?很标准的身材好不好,我虽然个子不高,但绝对不至于到矮胖粗的地步。刘祯笑着跟我解释,他说:“城哥是说你过得好。”

我小声嘀咕,“至于这么弯弯绕绕的么。”

吃饭的时候我也很大方,没什么好扭捏的,也没怎么想过,我和坐在我对面的这个男生,有过一些不该这样陌生的举动。也可能是因为过去太久了,也可能是因为当时确实没有感觉,就那么糊弄糊弄过去了。

我有能力有心态把我和满城的关系处理得很好,一个熟人,一个有距离的熟人。他好像一点都没有变,还是穿那种看上去显得成熟的衣服,还是简单利索不烫不染的发型,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很明显的笑纹,可能是因为脸太瘦了,所以有点显老?

吃过饭,我们去唱歌,那时候没几家量贩式ktv,练歌房里还是那种老式的点唱机,一个盘子一样的遥控器。我不唱歌,就先坐在某个地方,听刘祯唱。

刘祯唱歌是很好听的,我觉得男生唱歌要是不跑调,大部分都很好听。

电视机里闪出一首《屋顶》,男女对唱的,刘祯就让我和满城唱,这歌我是会的,但是我不想唱,就拒绝。满城接过麦克风,又把另一只麦克风递给我,他笑着说:“别忘了,我还亲过你。”

能说服我的,都是神逻辑。我一咬牙,唱了。

“我悄悄关上门,带着希望上去,原来是我梦里,常出现的那个人,那个人不就是我梦里,那模糊的人……”

我曾经梦到过满城,记不清他的样子,除了身影,他的轮廓一片模糊,我知道是那个人。

那些年,那些青春,因为每个周末,满城可能到来而显得有所不同,有时候我和刘祯以及同学们出去写生,满城也可能会出现。翻了一个年又一个年,过了一个假期又一个假期,有时候满城也不会来,他在学校里有女朋友了。

我和满城再没有过过于亲密的举动,好像是我们彼此达成的默契。刘祯的女朋友换了那么几个,因为我和刘祯关系不错,所以每个女孩对我都有种诡异的敌意。刘祯说我是他妹妹,天知道妹妹这个词里面,藏着多少暧昧。

这些在社会上打过滚的男生,会喜欢把自己表现得成熟,所以满城交代刘祯照顾我,很可能是在见缝插针地表现自己的成熟。

吃饭的时候,满城和刘祯会先考虑我的胃口喜好,打车时让我先坐进去,时间晚了就送我到宿舍楼下,满城甚至对我说过:“妹妹啊,哥在这边虽然不比家里,但要是有人欺负你,就跟我们说,我们肯定不会看着你吃亏。”

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在海边,满城会把衣服脱了给我穿,我也不计较,有时候一穿就是一整天,有时候干脆不还。

某次满城的女朋友也突然过来,刘祯跟我说:“你还是把这衣服脱了吧,省的城哥女朋友看见了不高兴。”

我说:“那又怎么了,不高兴跟我有什么关系。”

但我还是把衣服脱了,没关系,我还可以穿刘祯的。晚上满城和女朋友去住酒店,我们把他们送到酒店门口,我和刘祯一起回学校宿舍。

刘祯问我:“你是不是还喜欢城哥。”

我有板有眼地回答,“我什么时候喜欢过他?”

我什么时候喜欢过他,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也不确定了,我喜欢过他么,我现在还喜不喜欢他?我只是知道,我和他永远都不会有所谓的结果就对了。

岳明伟勤勤恳恳地追了我整整两年,除了追问我和刘祯的关系以外,并没有让我觉得特别讨厌的地方。冬天的时候,他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塞个烤地瓜给我暖手,然后人就不见了。借书,书里夹着纸条和情书,情人节送花,圣诞节送苹果,清明节邀请我去烈士陵园扫墓!

其实刚开始我真的没有喜欢上他,就是他太有毅力了,而且他每次送完东西就跑,那个场景看上去太好玩儿了。渐渐地我也让他缠习惯了,对这些事情都见怪不怪。

他会往我们宿舍里打电话,跟我说些嘱咐的话,什么明天要下雨,上课记得带伞啊,什么天冷加衣,什么今天他们一个女同学中暑了,让我也注意着点啊。

学中文的男生是不是都这样,婆婆妈妈零零碎碎的。反正我最看得上岳明伟的,是他写得一手好字,情书就像是经过艺术排版过的,不看那些内容,就光看那些字和排列的方式,觉得还挺享受。

他总往宿舍打电话,同宿舍的女生就会起哄啊。而且我睡的这边,距离电话有点远。每次都是对面下铺的妹子在接电话。

下铺妹子能起哄,每次都要为难为难岳明伟才肯把电话交给我,比如让岳明伟承诺给大家买好吃的,比如让他唱个歌讲


状态提示:第172章 暧昧很近,爱情很远--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