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这人不靠谱,我爸这人也不靠谱。两个不靠谱的人,当年谈了场不靠谱的恋爱,生了一个不靠谱的我过,过了十几年不靠谱的日子,成就了我这样不靠谱的人生。
于是我又找了仔仔这么个不大靠谱的男朋友。
仔仔的不靠谱出于他的本性,他太贪玩儿了。仔仔这个人久经红尘沙场,把很多事情看得挺透,也就是太透了,所以什么都看得很开,开到正常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我们俩一好上,仔仔就让我别干了,但是我有强迫症,我看着卡里还差一万就凑够十万了,就非想把这十万存满了再说。于是我没听他的建议,他拿我也没有办法,仔仔很怕我的,他知道我这个人偏激,说风就是雨,非常难控制。
那年汶川地震了,那年北京奥运了,那年我因为仔仔的烂桃花和仔仔打了一架,那年仔仔跑到人家新开楼盘的活动现场,坐到热气球上,大喊“瑶瑶我爱你”,然后让江北录下来给我看。那年我剪了短发,那年我生日的时候,仔仔问我:“你想不想跟我结婚?”
那年我结束了两年的小姐生涯,决定嫁给仔仔跟他回家开旅馆,那年饶饶和江北结婚了,那年满城举办了一生一次的婚礼。
叠翠流金的十月,是个结婚的高峰时段,满城也赶上了这个时候。我没有之前的坚决,我说不去,我食言了。我为什么不去呢,我曾经喜欢了那么多年,真心希望他能过的好的人,要结婚了,这么大的事情,我必须得去,还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
我得去祝福祝福他,这是我最后能为他做的一件小事。
这件事情仔仔不支持也不反对,但是他没有陪同,他觉得他跟着似乎不像个意思,他也不认识满城,而且很有我带着男朋友虚张声势的嫌疑。
仔仔只跟我说:“在老情人婚礼上喝醉,是世界上最丢人的事情。”
我说:“我记住了。”
我没打算离开太久,来回也就两天吧,反正t市就在省内,也不远。我去买了条比较良家妇女的裙子,做了几天面膜把自己补得水当当的,上路了。
刘祯回来了,我到t市以后,满城派他来接我。
刚见面的时候,我看看眼前的刘祯,从陌生到熟悉,感觉依然会很亲近。刘祯看看我,眯着眼睛说:“头发呢?”
大学的时候,我一直都是长发,风大的时候,头发会被风吹得贴在脸上,刘祯经常嫌弃,“这么碍事,剪了吧。”刘祯看不惯我的头发,最大的原因是,出门前经常要洗头发,每次他忽然叫我出去,我在宿舍里洗头发要洗很久,他就得等着。
刘祯问我头发呢,我说:“前阵子想不开,剃度来着,这才刚留起来。”
刘祯就用手搔了下我的刘海,随口说:“真丑。”
一切都比较和谐,我摆出老朋友见面的姿态,暂时屏蔽掉上次刘祯回国,糊里糊涂干的那个混账事,坐上刘祯开来的车,习惯性地坐后座。
上了车我就给仔仔打电话报平安啊。我们俩都不是那么矫情兮兮的人,也不像大学的时候谈个恋爱,打个电话恨不得甜得蜜死,就是很正常的说话。
挂了电话,刘祯从镜子里看我一眼,问:“男朋友啊?”
我说:“是啊。”
“多久了?”他问。
“没多久,半年吧。”
就这样不说话了。刘祯其实还是没怎么变,看上去和出国之前差不多,包括穿衣品味言行举止,只是比过去多了那么一丁点的谨慎,反正样貌上是并没有变化的。人家是本身就有见识的人,也不像某些人一样,留洋回来就总爱装些没用的逼。
距离给我安排的下榻的酒店比较远,我就在车上眯了一会儿,到了地方也没着急去见满城,反正他明天结婚,婚礼上再见就行。
刘祯陪我到酒店,带我去上面的房间,我也没带什么行李,出门么,时间也不长,就讲究个轻便。
房间门口,他说:“我就在隔壁,有事叫我。”
刘祯家就在这边,按理说住在家里就行,没必要住酒店,我就随便问了一句,“你不回家住啊?”
刘祯笑,凑得近一些,把手挡在我耳朵边,小声说:“这酒店闹鬼。”
我一巴掌拍在他头顶上,“你怎么还这么无聊。”
他就弯弯眼睛松松一笑,说:“待会儿一块儿出去吃饭。”
我说:“一会儿再说。”
这时候大约是下午六点钟,也是个吃饭的时候,刘祯的意思是让我先休息个十分二十分钟的。我在车上颠了一天,确实是没有饿的感觉,就更不着急了。这是我第一次来t市,但是我对这地方的印象不大好,感觉灰蒙蒙乌烟瘴气的。
w市的空气很好,沿海城市嘛,大多数时候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t市这地方,明显是座上了年纪的旧城,就连那些路边上栽种的搞绿化的树,上面都蒙着很厚很厚的灰。
刚到这里就会有点不适应,有透不过气的感觉,就像我刚从重庆到w市的时候,总嫌弃从海边飘过来的海腥味儿一样。
最后我也没出去吃饭,刘祯叫外卖送了盒披萨,到房间里来陪我一起吃,就和当初出去玩的时候差不多,懒了就派个人出去买吃的。只是时过境迁,即使是类似的场景,也再不是当初的感觉。
吃东西的时候刘祯跟我聊天,刘祯说:“你和城哥的事情我都听说了,你那时候为什么拿掉那个孩子?”
我想了想,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