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缚魂大师>第九十七章 曹文轩的刀

曹文轩之所以代号叫做“刺刀”,是因为他的一手刀法,堪称出神入化。

曹文轩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进了少林寺,他妈妈最初目的是不想让曹文轩生活在太安逸的环境中,送他进少林寺吃苦。

少林寺方丈很喜欢这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收他为关门弟子,每天亲自传授他各种不同的武斗技巧,从龙爪手到易筋经,无不将所有的技艺倾囊相授。

曹文轩倒也聪明,悟性极高的他,很快就学会了少林72绝技,但他并不满足于此,他认为少林72绝技太多太杂,无法专精,难成大器。

于是,他集少林72绝技各家长短,自创出了现在他这一身功夫,而他现在所施展的这一套鬼魅身法,被他命名为“龙隐步”。

少林僧人不杀生,所以武器大多是棍棒一类无锋兵器,可是曹文轩却是个另类,他一点也不喜欢笨重的长棍,反而喜欢精干短小的匕首,他白天在方丈的督促下练功,晚上就趁大家都睡着了偷偷练匕首。

时逢华夏国征兵,一腔热血的曹文轩毅然离开少林寺,进入军队学习实战技巧,由于扎实的基础和敏锐的判断力,很快就在同龄人中脱颖而出,在部队里屡建奇功,一路平步青云。

有一次,曹文轩执行一个斩首任务,华夏国周边的某国一直与华夏国存在领土上的争议,某国领导人甚至口出狂言说已经用导弹瞄准了华夏国首都,随时都可以进行轰炸。

曹文轩临危受命,单枪匹马的刺杀了某国的领导人,捍卫了祖国领土的完整与统一,于是,华夏国领导为了嘉奖曹文轩,特授予他中将军衔,并把它安排在华夏国的重要领导身边执行保护任务。

也正是那一次,曹文轩逃回华夏的时候身受重伤,昏迷在草原边境上面,被放羊的赵铁胆发现,然后被赵铁胆救回家。曹文轩看赵铁胆身体强壮,抗击打能力了得,遂传给了赵铁胆一身少林的铁布衫功夫。

赵铁胆经常挨打,但自从曹文轩传授铁布衫后,赵铁胆觉得就算挨打也不疼了,所以自然每天刻苦训练铁布衫功夫,所以才有了如今的成就。

曹文轩的刀,在华夏的军队中早就出名了,只要有曹文轩参与的任务,至今为止无一失败,他就像一把锋利的刺刀,随时冲锋在祖国的最前线,随时准备插进敌人的心脏,军中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曹文轩的刀,美利坚的炮,这足以说明曹文轩的强悍。

如今,这么一个带着一身传奇色彩的人,手中执刀,刺向的不是敌人的心脏,而是薛戮的脖子。

眼看匕首越来越近,薛戮甚至都能听到匕首飞来时的破风声,他根本看不清楚匕首刺来的方向,只能恍惚之间看到一丝银光闪过。

“叮!”薛戮迅速掏出水果刀,用那小巧的刀身来抵挡贪狼的进攻。

纵然是这样,两兵相接,薛戮也后退了数十步。

曹文轩一脸络腮胡子,怒目圆瞪,像极了三国时期的张飞,他不等薛戮喘气,匕首一横,便朝着薛戮的方向再度急速飚来。

薛戮皱着眉头,他本不愿与曹文轩交恶,但曹文轩步步紧逼,自己如果一直退的话,倒显得像自己这边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

薛戮脚下脚尖点地,一个跳跃,躲过了曹文轩这试探性的一击,然后身体在空中毫无物理定律的转身,随后一脚毫无花哨的直踹向曹文轩的脸。

曹文轩舔了舔嘴唇,根本不闪不避,贪狼前伸,就朝着薛戮的肩膀袭来。

见曹文轩这么拼,薛戮也被激出了一丝火气,只见他的身体在空中迅速向后飘离,一个千斤坠落地后,手中印诀一捏,道道灵魂之力灌注在水果刀上,下一刻,薛戮提着巨大的鬼头刀血沸,气势汹汹的冲向了曹文轩。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薛戮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目露凶光,手中大刀毫不花哨,提刀就朝曹文轩的脑袋砍去。

曹文轩今天很是反常,他见薛戮提刀砍来,竟然也是对“呼呼”风起的血沸毫不在意,他好像不在乎血沸即将斩掉他的脑袋一样,不招架,不闪躲,照样提着匕首刺向薛戮的小腹。

薛戮可以保证自己会最先砍掉曹文轩的脑袋,但是砍掉脑袋后,曹文轩的身体必定会因为惯性而继续向前冲,那时,贪狼的锋刃也会刺透薛戮的肚皮。

“这个疯子!”薛戮暗暗骂道,然后收刀变向,整个人的身体在极短的时间里进行了一次侧方位移动,刚好就避过了曹文轩的贪狼。

一击不中,曹文轩快速收起匕首,然后右脚一抬。

刚猛的一记侧踢,薛戮根本避无可避,只得硬生生的伸出手来挡这一下。

在曹文轩的腿踢踹到薛戮手臂的时候,薛戮就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向自己奔涌而来,那力量就像是海水,就像是潮汐,你朝一个地方使力,则四面八方还有无数多的力来包围你,薛戮在这种力面前,觉得自己是那么渺小。

轰!薛戮被曹文轩一记侧踢给踢飞,他的身体弹起,然后重重的摔在地上。

薛戮闷哼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他背上的伤口撕裂了,大量的鲜血瞬间流出,浸湿了衣服,现在的薛戮,就像是一个血人一般。

一旁围观的服务员们早已吓傻,这是拍电视吗?现在这个年代,还有人会刀,用匕首来打架吗?正常情况下不都是用枪的吗?

曹文轩还好,他带着的只是一把匕首,可是薛戮就有点让人难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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