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蓝说了一个朱鹏从未听说过的小城市,柯蓝有一个远房亲戚住在这个小城,她在亲戚家住了一个星期,那座小城美极了,就像一个世外桃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极为和谐,几乎达到了传说中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境界。见朱鹏有点不信,柯蓝说:“这个小城二十年没有发生过暴力犯罪和偷盗案件,这个数据应该说明问题吧?”
朱鹏住的小区上周刚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弄得人心惶惶,此时柯蓝问起,便沉吟着没吱声。
“不过,即使那个国家再好,你却从来没有家的感觉,我还是想回国,不可救药地想家,正好毕业后也没有特别好的工作机会,就回国了。”柯蓝说。
朱鹏不禁汗颜,人家柯蓝果然在美国呆过多年,自己上次还把她当成新生一样敦敦教导呢。
“你最喜欢哪个城市?”柯蓝反问他。
“纽约。”朱鹏不假思索地回答。
“为什么是纽约?”柯蓝素来不太喜欢这种喧嚣繁忙的都市,很想听听朱鹏到底为什么喜欢。
“我踏上美国土地的第一站就是纽约的肯尼迪机场,然后我哥带我到了曼哈顿,说实在的,我上大学时第一次来北京,在街头走的时候,都有一种异乡人的感觉,但走在纽约的大街上,我却感觉到无比的自在。街上什么样的人都有,白人、黑人、亚裔、棕色人、不黑不白的,西装革履的、奇装异服的、土得掉渣的,应有尽有,但所有人都匆忙而平静地穿梭在摩天大楼林立的街道上,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真的感觉很神奇!我站在那里,毫无陌生感,第一秒种就接受了这座城市,也感觉这座城市接纳了我。”朱鹏回忆道。要给哪个不明就里的反美青年听到他这番话,再看他陶醉的表情,非一嘴巴抽过去,再骂一句“洋奴”不可。
“嗯……”柯蓝点头表示理解,“北州目前的合作伙伴cie是不是离纽约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