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第7章
英尺四英寸半。他这种人从未因自己个子不高而惋惜过,也从没觉得个子不高对他所追求的东西有什么妨碍。相反,正是由于他矮小结实的个子才有了今天,因为他早就认识到小个子要在大个子当中生存下去,就一定得吃苦耐劳。而杰拉尔德就是个能吃苦耐劳的人。

他几个身材高大的哥哥都是意志坚强、沉默寡言的人,家族过去的光荣传到他们这一辈就永远失去了,心头压抑着说不出的仇恨,只是偶尔流露出痛苦。杰拉尔德如果也身强力壮,他也会走上家里其他人的道路,秘密地参加反对政府的活动。他母亲爱怜地这样说过,“他这人就是吵吵嚷嚷,犟头倔脑。”他生来炮筒子脾气,动不动就挥舞拳头,一眼就看得出他好斗的本性。他在高大的奥哈拉一家人中大摇大摆,活像谷场里一群高大的雄鸡中出现的一只神气活现的矮脚鸡。几个哥哥都喜欢捉弄他玩儿,听他吼叫。只是为了叫小弟弟安分些,才不得不举起大拳头捶他几下。

杰拉尔德到美国去之前所受教育不多,知识贫乏,对此他并没意识到。即使意识到了,他也不在乎。他母亲教会他念书写字,字迹也还算清楚。他更善于做算术。他所知的书本知识也仅限于此了。他懂一点儿拉丁语,只限于做弥撒时唱的圣歌;懂一点儿历史知识,只限于爱尔兰受的种种压迫。除了摩尔的诗,他什么诗都不懂,除了多曲,他什么音乐都不会。他对那些比他有学问的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可从来没感到自己这方面的欠缺。在这个新国家里只要身强力壮,不怕干活,大字不识的爱尔兰乡巴佬都可以发大财,要这些学问有什么用?

詹姆斯和安德鲁也没因他受教育少而感到遗憾,他们把他收留在萨凡纳那家店里。他字迹清楚,账目准确,是个精明能干的生意人。他们很器重他,要是他有文学知识,再懂得欣赏音乐,他们反而会嗤之以鼻的。美国十九世纪初对爱尔兰人还是客气的。詹姆斯和安德鲁,最初只是用大篷车从萨凡纳贩货到佐治亚州的内地城镇去,终于发展到自己开店,杰拉尔德也跟他们一起发了迹。

他喜欢南方,不久,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南方人了。他对南方和南方人有好多事根本不了解;但他愿意钻研,他了解当地的观念、风俗习惯,也就把这一套当成自己的了。什么打扑克,赛马,激烈的政治活动,决斗规则,州权,痛骂北方佬,维护奴隶制和崇尚棉花,看不起穷白佬,对女人大献殷勤,这些他都学会了。他甚至还学会了嚼烟草。至于喝威士忌什么的就用不着学了,因为他天生就会喝。

不过杰拉尔德仍是杰拉尔德。他的生活习惯和观念虽然变了,但举止风度没变,即使他想变也变不了。他羡慕那些富有的粮棉种植庄园主温文尔雅、慢条斯理的样子,那些人从古老的领地来到萨凡纳,骑着纯种马,后面的四轮马车上坐着举止优雅的太太,敞篷的大车上坐着奴隶。但杰拉尔德永远也优雅不起来。他觉得他们那种懒散、模糊不清的声音很好听,可他自己那口干脆利落的爱尔兰土腔却怎么也改不过来。他喜欢他们对天大的事都满不在乎的优雅风度。哪怕把一笔财产、一个庄园或一个奴隶押在一张牌上,输了也满不在乎,高高兴兴当场付清,就像撒几个小钱给黑小子一样干脆。但杰拉尔德尝过贫穷的滋味,要他输得大大方方、高高兴兴,他可永远也学不会。佐治亚州这些沿海居民倒是挺可爱的,他们声音柔和,但火气较大,自相矛盾得可爱,杰拉尔德就喜欢他们。但这个年轻的爱尔兰人精力旺盛,生龙活虎,他来自另一个国家,那儿的风吹在身上又湿又冷,那儿雾蒙蒙的沼泽不会滋生鼠疫,这使得他跟生活在亚热带气候中瘴气弥漫的沼泽地带的那些懒散成性的上流人显得大不相同。

凡是他认为有用的东西他就学,其它的一概不予考虑。他发现所有这些南方风俗中最有用的就是打扑克,除了打扑克就是喝威士忌。他有三件宝,其中两件正是靠了他打牌和喝酒的天赋赢来的,一件是他的贴身男仆,另一件是他的庄园。他的第三件宝是他的妻子,而他认为得到这第三件宝全归功于上帝仁慈。

他的贴身男仆叫波克。乌黑油亮的皮肤,长得仪表堂堂。他还学有一手做工讲究的裁缝手艺。这个男仆是他跟圣西蒙岛一个庄园主通宵打扑克赢来的,那人打牌时虚张声势的架势倒不下于他,只是酒量不行,喝不惯新奥尔良红酒。尽管波克的原主人事后愿意出双倍价钱把他赎回去,杰拉尔德却死活不肯,因为他有了第一个奴隶正是他实现愿望迈出的第一步,再说这个奴隶还是“沿海一带最好的贴身男仆”呢。他一心想要当奴隶主和地主老爷。

他打定主意决不像詹姆斯和安德鲁那样,白天做生意,晚上还要在烛光下对着一串串账目。他深深地感到“生意人”在社会上总是名声不好,两个哥哥对此却感觉不到。杰拉尔德要做一个庄园主。当初在爱尔兰,在自己同胞一度拥有和苦苦寻求的土地上他曾当过佃农,如今他怀着深深的渴望,想要看见自己的土地在眼前绿油油地连绵不断。他一心一意地想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庄园、自己的马匹和自己的奴隶。在他离弃的爱尔兰,要置田产,有两重风险,一是苛捐杂税可以让人倾家荡产,二是随时都会被突然没收,而在这个新国家里就不存在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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