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内。
一屉小笼包,三碗粥,六大根油条,三杯豆浆。
这是于凛凛最喜欢的中华早餐店,算是韩国难得做的比较好的中式早餐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惯了中式料理,再吃韩国料理,一两顿还好,多了简直就是分分钟让人想死的节奏——这也是为什么于凛凛选择租住了中华街附近的公寓。
这些先暂冒出的热气都要冷了,于凛凛瞥了一眼坐在自己一左一右的两人,抽了抽嘴唇:“别瞪了,快吃!”吃完快滚。
说完,于凛凛首先夹起了一根油条。
之前本就饿了的车哲锡吃了一口后,顿时眼前一亮,似乎是也被中式料理感动了味蕾,当即不再理会徐正宇,呼噜噜就喝掉了一大碗粥,干掉了半屉包子,见于凛凛打开豆浆,将油条蘸在里面,也跟着有样学样。
等于凛凛吃完,车哲锡已经吃掉了桌上一半的食物,直到桌上什么也不剩下了,车哲锡才停下了筷子。
看他意犹未尽的模样,于凛凛囧:“你还要么?还要再点。”
车哲锡摇了摇头:“谢谢。”不知是不是因为吃到了美味的食物的关系,他眼神稍稍放柔了些,面容也没那么冷峻了。
吃完早饭后,将这两座瘟神终于送(赶)走,于凛凛终于得以有时间回去好好练琴了。不过,重新坐在钢琴面前,翻了翻架子上的曲谱,于凛凛不由嗤笑出声。
想了想于凛凛又合上了乐谱,她本就有过目不忘的技能,曲谱也只是为了更熟悉节奏罢了。但是,忽然,有点不想因为比赛去弹奏了,虽然,她并不想与谁产生男女之情,也不想与谁有过深的羁绊。
但是……
怎么说呢,与谁一起吃早饭的感觉,比起一个人,果然还是比较好啊,就连胃口都要好点儿。不由自主地扬起唇微笑,于凛凛双手轻轻放在琴键上,优美悦耳的琴声有如流水一般倾泻、流淌,一首舒缓轻柔的《卡农》,两个声部的旋律彼此重复、交叠,音色交叉,互相追逐缠绕,实在是相当浪漫的一首歌——她一直以来都不敢弹奏的一首歌。
感谢、温暖、追逐的主题就是如此。在这个世界上,父母、兄弟姐妹、朋友,都是可以分离的,但只有爱人,却是后半辈子永远在一起的。于凛凛一直在避免触碰这一部分的感情,因为她也没有资格拥有这感情。
最后一个音节落下,于凛凛停下了手指,仍然感觉到音乐还在房间里流淌旋转,似乎还有回音似的。真是难得,她一点都没有迟疑,也没有阻滞地、圆满地弹完了这首歌,只觉得胸腔里还充斥着方才的暖意,第一次感觉到,与音乐融为一体。
在a.n.jell的时候比起和音乐的共鸣,更多的是去配合,作为别人的影子去凸显他人。而在咖啡馆里,只是为了弹奏而弹奏,而平时的练习,更多的是为了比赛而弹奏。
学习了其他的乐器,学会了好多曲子,但是,很难得竟有这样的时间,只为想弹而弹。音乐向来讲究高雅和意境,她已不可避免地沦为媚俗。
不过,刚刚那首卡农她还是很满意的。
合上钢琴后,于凛凛站起身来,遥望着公寓外缓缓升起的太阳,伸了个懒腰,久违地有了非常愉快的心情。
“真是温暖的一天,忽然……有点想运动一下了。”趁着离正午还有一会儿,于凛凛换了运动服打算去打场壁球,倒是没想到,在壁球场碰见了才刚刚离开没多久的徐正宇。在与徐正宇对打了一会儿后,于凛凛只觉得身心畅快,竟是好久没有过的愉快。
“总觉得像是想通了什么似的,裕邻xi。”徐正宇侧过头看躺在地上喘气的人,于凛凛抬起手掌贴在眼睛上,闭眼假寐了一会儿,直到呼吸缓下来后,她才猛地坐起来。结果正好对上徐正宇的视线,她笑意盈盈:“谢谢你今天陪我打壁球,出了一身汗确实愉快多了。我去看爷爷了。”不过去医院之前,还是洗个澡换身衣服好了。
直到于凛凛离开后,徐正宇才后知后觉地捂住了脸。
……四目相对那一瞬间,他刚刚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了,可真是大声啊。
在想通之后的这天,于凛凛减少了钢琴练习的量,之前决定了要去参赛的时候,又犯了好强的毛病,明明知道自己并不是从小就开始练习的人,在音乐上的造诣是达不到那些小时候就开始练习音乐的人了,但心里却还是不服气的。
太急于求成,反而失去了练琴的初衷和平常心。最初是怎样的呢,虽然是为了赚钱谋生计,不过,第一次碰琴的时候,果然还是很喜欢的。
在那么漫长的岁月里,好歹还有音乐抚慰心灵。
自吃过一次于凛凛家附近的早餐后,车哲锡明显是十分欲罢不能,几乎每天都要过来吃早饭,于凛凛吃早饭的时间也挺固定的,在第一次早餐店里碰见点了一桌子的车哲锡时,她还有些囧,但之后发现人还真是为了吃早饭而来的,慢慢也就习惯了。两人同桌一起吃早饭,虽不怎么说话,但也别有一份默契的气氛。
比赛的日子一天又一天的靠近,既然已经想通,于凛凛也已经不再紧张了,每天按部就班地运动、弹钢琴、玩玩别的乐器、工作,倒也是过得轻松又悠闲——还是难得这么悠闲。
直到比赛前一天晚上,于凛凛收拾乐器的时候发现小提琴的松香用完了,正好清洗钢琴的洗液也用完了,便想着出门去一趟琴行。
在穿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