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穿过吊桥后,被一个相貌古怪、饱经风霜的干瘦男仆请进屋子,他就是艾姆斯。这个可怜的老人脸色苍白,浑身颤抖,仍处于震惊之中。神色凝重的村警仍守在凶案发生的房间里,医生已经离去了。
“有新情况吗?威尔逊警官。”怀特·梅森问。
“没有,先生。”
怀特·梅森说:“那你可以回去了,你也够辛苦的了。如果我们需要你,会派人通知你。管家最好到房间外面去等着,叫他先去通知塞西尔·贝克先生、道格拉斯太太及女管家,我们可能马上会找他们问话。好了,各位先生,现在我也许可以先把我的看法告诉你们,然后你们再自己推论。”
这个乡下专家让我肃然起敬。他完全凭掌握的事实为基础,讲述时头脑冷静清楚,表现出丰富的常识。凭着这些,他在职业上就应当是很有发展的。福尔摩斯集中精力听他讲话,丝毫没有像这位官方解说人那样经常流露出不耐烦的样子。
“是自杀还是他杀,这是我们面临的头一个问题,先生们,对吗?
假如是自杀,那我们就不得不假设,这个人开始行动的时候,先把结婚戒指摘下藏起来,然后他穿着睡衣,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上踩上泥印,好让人想到有人曾在这儿等候他,然后他打开窗户,把血迹弄到……”怀特·梅森说。
“我们当然不会这么想。”麦克·唐纳说。
“我也不会这么想,根本不可能是自杀,那么必然是桩谋杀案了。
我们要确定的是,凶手是来自庄园外面呢,还是就在庄园里面?”
“好,让我们听听你的看法。”
“在这两种可能性中间,要想认定是哪一种都相当困难,但肯定是这两种之一。我们先假定是庄园内部的一个或几个人作的案。当时万籁俱寂,但人们还没有就寝,他们在这里干掉了这个道格拉斯,作案用的是世界上最不可思议、声音最响亮的武器,仿佛想让人人都知道这里出了事,可这所房子里的人从来没见过这件武器。这么开始推理似乎不那么令人信服,对不对?”
“对,不可能是这样的。”
“嗯,这里的人都说,枪响后没出一分钟,房子里所有的人都来到了现场。塞西尔·贝克先生自称是第一个赶到的,除了他之外,艾姆斯和所有的人都来了。我们难道能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罪犯竟能在墙角留下脚印、打开窗户、在窗台上留血迹、从死者手指上摘取结婚戒指,他能干出这么多事吗?这是不可能的!”“你分析得很清楚,”
福尔摩斯说,“我比较同意你的见解。
“那好,我们再来看这是外来人作案的推测。我们仍然面临一些大难题,但无论如何,这些难题不再是不可能的事。这个人是在下午四点半到六点钟之间进入庄园。也就是说,是在黄昏和吊桥吊起来这段时间。曾经来过一些客人,而且房门开着,所以没有任何东西阻碍他。他可能是普通的盗贼,要么他可能对道格拉斯先生有某种个人恩怨。因为道格拉斯先生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美洲度过,这支猎枪又像是美国武器,所以看来更有可能的推测就是个人恩怨。他之所以溜进这个房间,是因为这是他首先碰到的房间。他藏在那里,一直到夜里过了十一点。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走进这个房间。这是一次短暂的会见,如果有什么会见的话,因为道格拉斯太太说,她的丈夫离开她没几分钟,她就听到了枪声。”“那支蜡烛会说明这一点。”福尔摩斯说。
“完全正确。这支蜡烛是新的,燃烧还不到半英寸。他一定是把蜡烛放在了桌子上,才受到了袭击。否则,他跌倒时,蜡烛肯定会掉在地上。这表明,他刚进屋时没有受到袭击。贝克先生赶到时,只见蜡烛亮着,灯熄了。”“这一切十分清楚。”
“好,现在我们可以根据这些线索推想当时的情形。道格拉斯先生走进房间,放下蜡烛。一个人从窗帘后面走出来,手里拿着这支枪。
他索要结婚戒指——只有天知道这是为什么,但一定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交出了戒指,随后,凶手残忍地杀死道格拉斯先生。要么是在搏斗过程中——道格拉斯先生可能抓住了那把铁锤想反击——凶手射杀了道格拉斯先生。匆忙之中,他扔掉枪还有这张奇怪的卡片——v.v.341,无论它可能是什么意思——然后,他通过这扇窗户逃出去。在塞西尔·贝克赶到现场时,凶手涉过护城河逃之夭夭。福尔摩斯先生,这怎么样?”
“非常有趣,但就是有点儿不能让人信服。”麦克·唐纳先生这时有些忍耐不住了,大声地说:“我并不赞成这种假设,因为它完全不符合事理逻辑,我完全有把握可以说,凶手是运用别的什么办法杀死道格拉斯先生的。不管凶手是什么人,他都想顺利地逃离作案现场,而这种可能的前提是作案时把声音弄到最低程度,而不是像火枪那样‘轰’的一声,弄得整个庄园尽人皆知,除非凶手是个疯子。福尔摩斯先生,现在该发表你的高论了,你不是认为威特·梅森的假设没有什么道理吗?”
福尔摩斯先生一直都在那里充当着忠实的听众,表情认真,眼睛紧盯着议论的双方,边听边默默思考着什么。
“事实并不充分,麦克·唐纳先生,现在作推理,对我来说还有点儿早。”福尔摩斯先生轻轻地说着,走到尸体旁边,俯下身去,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