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2章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接着便去了内特利进修,掌握军医的基本功。结业后,我立刻被派往诺桑伯兰,在第五火枪团当军医助理。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我还没来得及赶到部队报到,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在孟买一上岸,便听说我所属的部队已经向前挺进,穿越要隘,深入敌境。尽管如此,我还是跟着一批和我一样掉队的军人尾随部队的足迹而去。后来,我们终于到达了坎大哈。在那里找到了我所属的那个团,立刻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这场战争给许多军人带来了名誉与地位,但给我带来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奉命调往巴克州旅,并随之参加了迈旺德那场激烈的决战。

在这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颗阿富汗滑膛枪的子弹,击碎了肩胛骨,擦伤了锁骨下的动脉。多亏了我那忠实勇敢的勤务兵莫瑞把我拽上一匹马,并安全带回英国营地来,否则我早就落入那帮残暴的教徒士兵手里了。

由于伤痛和长途跋涉的辛劳,我的身体变得非常虚弱,于是,我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白沙瓦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身体开始慢慢的好转,已经能在病房里走动,甚至可以到阳台晒太阳了。可就在这时,我又突然病倒了,染上了印度属地那种倒霉的传染病——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最终我苏醒过来,身体渐渐恢复,但还是十分憔悴,因此,医务委员会决定立刻送我回英国。

这样,我就乘“奥伦特斯”号运兵船被他们送回了英国。一个月之后,我才到朴次茅斯的码头登陆。由于我的身体非常糟糕,似乎很难恢复,好在政府准许我休养九个月的假期,让我慢慢康复。

在英国,我既没有亲朋也没有好友,就像天上的空气一样自由自在,每天有十一先令六便士的收入,生活得还是挺逍遥的。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而然地我就走进了伦敦这个大染缸——大英帝国的游民和浪子全都在这里汇集。我住在伦敦滨河路的一所公寓里面,过着既不舒服又非常无聊的日子,因此钞票就像流水一样,常常入不敷出,我的经济状况日渐拮据。不久,我就意识到,要么必须离开伦敦这个大都市到乡下去生活,要么必须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者,决定离开这所豪华的公寓,另找一个比较便宜的地方住下来。就在我做出这个决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雷蒂安酒吧门前时,忽然有人在背后拍我的肩膀。我回过头来,竟然是小斯坦福,他是我在巴茨医院工作时候手下的一个包扎员。在这人海茫茫的伦敦遇上这么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斯坦福以前和我并非特别亲密的朋友,但是,现在我却热情地与他打招呼。他见到我似乎也非常喜悦,同样热情地和我打起了招呼。欣喜之余,我请他和我到霍尔本餐厅共进午餐,于是我们一同坐上一辆双座小马车前往餐厅。我们的马车穿过繁华拥挤的伦敦街道时,他忍不住好奇地问道:“华生,你最近怎么了?看你如此憔悴,竟然瘦成这个样子?”

我向他大致讲述了一下我那惊险的经历,但还没讲完我们就到了。

“可怜的家伙!”他听完我的不幸遭遇以后,深表同情地说,“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先找个住处,”我回答说,“我想租一个比较便宜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真是奇怪!你是今天第二个跟我说这话的人。”

“那第一个是谁呢?”我问。

“是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上他还在唉声叹气呢,因为他找到了一套好房子,可租金太贵,他一个人住不起,正苦于找不到人跟他合租呢。”“好啊!要是他真想找个人合租,也许我正是他要找的那个人。与其孤单一个人,我倒觉得有个伴比一个人更好。”

小斯坦福表情有点奇怪,由他的杯沿上向我望来。“你可能还不清楚福尔摩斯这人吧?”他说,“不然,你也许不会愿意和他成为长相守的室友。”“为什么呢?难道他这人不好?”

“不,我并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只是他的思想有点怪——他总是狂热地喜欢研究某些科学。据我了解,其实他是个很不错的人。”

“我猜,他可能是个学医的吧?”我说。

“不是——我完全不知道他在研究些什么。我相信他的解剖学不错,而且他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不过,我知道他从没有系统地上过任何医学课程。他的研究的东西很杂也不成系统,而且也很古怪,但他拥有许多不平常的知识,这些知识甚至使他的教授们都感到很惊讶。”

“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到底研究些什么吗?”我问。

“没有,他从不轻易说心里话,不过,他只要一高兴就滔滔不绝地说个没完。”“我很想见见他,”我说,“如果想和别人合住,我宁愿和一个好学习又文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不太好,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的时候已经受够了这种折磨,今后也不想再受了。

可是,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小斯坦福回答说:“他现在一定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好几个星期都不去,要么就能在那里待上一整天。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吃完饭就一起坐车过去。”“当然愿意。”

我说。然后我们把话题就转向别的方面了。

饭后,我们离开霍尔本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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