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轻轻地拍着手,咯咯低笑,说道:“华生,很不错嘛,你进步很大你的观察大致准确,尽管你遗漏了某些重要之处,但你已经找到了正确的方法。你对颜色的观察已经大有提高。华生,千万不要相信表面的东西,而要重视细节。我总是先看女人的袖子,当然啦,如果是男人,则最好是先看裤子的膝盖部分。正如你所看到的,这个小姐的袖子有绒布镶边,这是最容易显示线索的一种布料。在手腕上方有两条纹路,那是打字的人手靠在桌上的印痕,这很清楚地显示出来。手摇的缝衣机也会留下同样的印痕,不过在她左手臂而且远离拇指那一侧,不像打字是整条横过手臂的。紧接着,我还仔细观察了一下她的脸孔,发现她鼻子两侧有眼镜夹脚的痕迹。所以,我就确信是近视眼并且是个打字员,这似乎使她大吃一惊。”
“我也很惊讶。”
“呵呵,不过,这确实很明显。随后我继续观察,我往下看了一眼,惊讶地发现了她脚上的两只靴子尽管区别不明显,但的确不是一双,一只鞋头上略有装饰,另一只却只是平面。并且一只靴子的五颗按扣只扣上了最下面两颗,另一只扣的则是第一、三、五颗。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一位平时着装整齐的女土,在出门时穿的却是不成双的靴子,并且只扣了一半按扣。根据这些,我们很轻松就可以推断出她离家时肯定很匆忙。”
对我朋友那透彻的分析我总是很感兴趣,所以我饶有兴致地问道:
“还有呢?”“顺便跟你说说,我在观察中发现她着好衣装离开家前写过便笺。你是注意到她右手手套食指处破了,不过,很明显,你没注看到她手套和手指上都沾着紫色墨水。这一定是她写字时太匆忙,蘸墨水时笔浸得太深的缘故。并且我敢肯定这是今天早晨的事,要不然手指上的墨迹不会那么清明显的。所有这一些都非常简单,不过却很有意思。好了,华生,现在我们该做事情了。请你给我念一念那份寻找福司莫·安吉尔先生的启事,好吗?”
我将那一小块印刷的纸片凑到灯前,只见上面写道:“寻人启事。
十四日清晨,一位名叫福司莫·安吉尔的先生失踪。他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格健壮,肤色浅黄,黑发,头顶略秃,留着浓密乌黑的大胡子,戴着个有色眼镜,说话细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边双排扣黑色礼服,褐色马甲,背心上挂一条怀表金链,下身穿哈里斯牌灰色花呢裤,扎着褐色绑腿,脚上穿一双侧面有松紧口的靴子。此人曾在肉市街的一个事务所任职。如果有人……”
福尔摩斯说:“行了。”他扫视了一眼信件,继续说,“至于那些信件,全都是些庸俗的东西。除了其中引用过一次巴尔扎克的话之外,绝对没有一点与福司莫先生有关的线索。但是,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它会让你感到十分惊奇的。”“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
“不仅如此,就连签名都是打上去的。你看,在信封末尾工工整整地写着‘福司莫·安吉尔’,还有日期。不过除了‘莱登霍尔街’以外,没有留下任何详细的地址,太含糊了。尽管如此,这样的签名还是很有启发作用,换句话讲,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决定性细节的。”
“在哪方面?”
“华生,难道你明白这样的签名对这个案子有多大的分量吧?”
“我不敢说明白了。难道他想在婚约被毁的时候抵赖是他的签名。”“不,问题的关键不在这。不过,要想解决问题,我还得写两封信。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商行,另一封给年轻姑娘的继父温德班克先生,邀请他明晚六点到这里来同我们会会面。我们还是应该同男亲属打打交道才好。好了,华生,在回信之前,我们无事可做,现在就让我们先把这个问题放到一边去吧。”对于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和旺盛的精力,我丝毫不怀疑。所以,见到他对要侦破的疑难案件的这种胸有成竹、从容有度的态度,我就知道他已经对这个案件了如指掌了。在我知道他破了这么多的案子中,他只失败过一次,就是关于艾琳·艾德勒的相片案。但是,每当我想起“四签名”和“血字研究”时,我就觉得要是福尔摩斯都不能侦破的案子,那确实是太神秘了。
随后,我也离开了寓所回家,我知道等我明天再来的时候,他肯定已经找到了那位失踪新郎身份。在我离开的时候,福尔摩斯还在那里抽着他的旧烟斗。当天,我集中精力诊治一个严重的患者,一直忙到第二天将近接近六点钟才空下来,我赶忙跳上一辆马车直驱贝克街。
一路上,我忐忑不安,我担心我已错过了这件小小神秘案子的结局。
不过,幸运的是,我到后,只见福尔摩斯一个人在那里,他瘦长的身形蜷缩着靠在他的扶手椅中小寐。周围的瓶子与试管零乱排列着,空气中有刺鼻的盐酸味。我知道,他整整一天又在搞他所熟悉的化学实验。“嘿,解决了吗?”我问道。
“是的,那是硫酸钡。”
“不,我说的是那件案子!”我嚷道。
“噢,那事啊!我还以为是我做实验的事呢?关于这个案件,毫无神秘可言,不过有几个点倒挺有意思。唯一的缺憾就是,恐怕没有一条法律可以制裁那个恶棍。”“那么,这个恶棍是谁?他为什么要抛弃苏得兰小姐?”
我的问题刚问完,福尔摩斯还没有来得及回答,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