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凡人弑仙记>第四百零九章 事情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

“后面吗?”这时候雪岚的话语中带着深深的疑惑,道:“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我所处的位置居然是原来我和他在一起的那小屋里面,让我忍不住怀疑那是南柯一梦。然后我的本源却是确确实实的损伤了,桌子上的信件依旧在那里。我感到非常的疑惑,忍不住按照记忆寻找去他的门派。”

“这一次我的运气好很多,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任何的修士,加上我想再次看到他不惜燃烧自己的本源,很快就又来到了他的门派。这回他的同门却没有进攻我,仅仅是一同对我怒目而视。我问他的那些同门他去哪里了,他们居然告诉我,他们居然告诉我……”

“因为我杀了将要成为他妻子的他的师妹,用情至深的他居然殉情自杀了,并且两人的尸体共同埋在在他们门派内的一处陵墓,让他们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我听到这些,心中非常的不是滋味,并且伤悲得无法自己,很快的,一个想法在我的心中冒了出来。”

“我要去看看他的墓,看看他。我甚至要取代那个女人的位置,在墓中陪同他。我询问他的同门他的墓地在哪里,而他的同门却没有一个告诉我,他们跟我说最多的话就是‘你这害死师兄的妖孽没有资格知道,也没有资格去拜祭他’。那时候刚刚好仙灵门的人来吊唁,为首的是那天先行攻击我的那个长老,不过这次他却没有对我动手,也没有和我说话,那些修士看到他,和对待我不同,恭恭敬敬的送他进去不算,还派遣一个人给他带路。”

“那时候我的心中忽然非常的不平衡,这不平衡马上就演变成了怒火。在我的心中不停有一个声音响起,我明明就没做错什么,为什么他们要攻击我,这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他们,因为他们,我所深爱的他才会死去,因为他们,我现在才会这么的难受,而他们现在居然还不让我进去,杀了他们,杀了他们,将这一切毁灭吧。”

“这个声音在我心中响起没多久,我就开始了动作,将我的妖气凝聚,同时本源也开始不停的燃烧。反正那时候他已经死去,我也觉得生无可恋了,本源燃烧的速度可谓是非常的快,如果是在凡人的城市里面,我所使用的法术将会冰封千里,并且按照正常情况下,要万年才能融化。”

“我法术施放出来的时候,周遭很多修为不够的修士都瞬间被冻结并且失去了生命。而其他修为还可以的,能做的仅仅也只有苦苦抵御。那时候的我只想将他们杀尽,根本不管会对自己造成多大的损害,加快了对本源的燃烧,释放出更大的妖气,一时间他们门派的上方变得妖气冲天,随着我发出的这些妖气,天空上的暴雪变得越来越大,四周的水面上都瞬间凝结成寒冰,甚至有些修士直接血液被冻结而亡。”

“眼看我就要毁灭他的门派了,一个声音响了起来,那是个略显苍老的声音,他所说话的内容是‘妖孽敢尔’,然后我发现自身的妖力开始运转不畅,同时,一个老道士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他打出几个道术,直接就让我变得毫无战力,然后他神色非常奇怪的看着我,良久长叹一声,将我擒住并送来这里,关入了封忌之塔。这么一晃,就不知道多少年过去了,直到今天,我遇到了你。”

讲完了,终于讲完了,姜淮基本上把这些情节推出个七七八八,也就细节上有细微的出入罢了。这时候他对雪岚道:“你现在是还爱着他还是恨他?”

雪岚凄苦的一笑,道:“爱吗?恨吗?什么是爱,什么又是恨呢?在被关在封忌之塔数百年后,我开始思考,我到底是不是真的爱他,或者仅仅是期望那一份美好呢?到了后来,我也搞不明白了。至于恨,一开始我是真的恨他,恨他为什么那么心狠,对我出手毫不留情,恨他为什么不告而别,独自去和他师妹成婚,恨他为什么为了他的师妹殉情,却不愿意为了我而活着。可是到了后来,这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而恨了。也许,如果我当初冰封住他他才可能永远留在我身边陪我吧。”

她前面的这些话还好,姜淮可以理解,而最后一句出来,我们的姜同学惊出了一身冷汗,喂喂喂,你不会又要将我们的状态改成敌对吧,听你的话我就知道你可是非常非常的牛x啊,小生那叫一个怕怕,不行,我一定要将祸患扼杀在摇篮中。

姜淮道:“我说雪岚,听了你刚刚的讲述,我发现了诸多的疑点,很有可能,实际上的那些事情都和你讲述的不一样。”

雪岚问道;“什么疑点,你和我说说。”

姜淮点点头,道:“前面你所说的那个男修救下你估计是因缘巧合,后来你们生活在一起那么久,说起来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就算是妖,也很容易让正常男人对你日久生情,而那男修和你一起住了那么久,我敢保证,他的心中肯定有你。”

雪岚喃喃道:“他的心中有我?”

姜淮道:“恩,没错,同为男性,他的心思我能推测个**不离十,相信我,他的心中绝对有你。”说着他又继续了推断道:“然后和你一起相处了那么久,他却和你不告而别不动声色的离开了,留下了一封信件,告诉你他要成婚了。这事情初看起来很正常,仔细想想的话就会发现其中的古怪了,按理来说他就算要成婚早早也就应该知道吧,身为一个新郎,没来由的在成婚前和别的女子在一起这显然显得非常的不合理,而且对


状态提示:第四百零九章 事情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