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都市现代>宠后养成史>第31章 .

这所谓的熟人,严格说起来,也未必算熟,是琳琅上辈子南下后结交的朋友沈玉莲。上辈子她俩虽然性格殊异,在各种场合的频繁来往之下倒也攒了几分感情。不过这时候沈玉莲显然还不认识琳琅,她一身银红洒金的衣裙,正坐在红木雕花矮几边上,手里把玩着一支金蝶镂花流苏簪。

琳琅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她,想到不就就要和那些熟悉的亲朋好友重新认识一遍,觉得有趣。

既然跟沈玉莲还不认识,琳琅当然不能贸然凑上去了,一瞥之后便即转身,往旁边挑簪子去了。跟琳琅在京城时常去的那些首饰铺比起来,这家的东西富贵气象不及,胜在精巧别致。

一样是用金丝银片做出来的东西,在京城时叫人觉得富丽堂皇,到了这边匠人的手里,便是别出心裁了。

琳琅慢慢赏玩着,瞧见一支花卉绞丝小发簪时眼前一亮,这簪子小巧玲珑,以银丝挽出花枝,那花瓣也是金银丝织就,一层层的疏密有度,点缀以细碎的宝石碧玉,材料未必名贵,那独出心裁的做法却是难得一见的。

她心里喜欢,指着那簪子道:“这个我要了。”旁边女伙计道了声“好”正要去取,斜刺里忽然伸出一只纤手将那簪子抢过去,道:“真不巧,我先拿了。”说着便递向那女伙计,“给我包起来。”

女伙计不敢就接下,迟疑的瞧着两位小姑娘。

琳琅听得那声音时便已猜得是谁,待抬头瞧见了沈玉莲的脸,心里瞬时升起些无奈。她还是这样的性子,霸道骄矜,爱夺人之美。上辈子琳琅年少不懂事,心气儿又高不肯让步,没少和沈玉莲因为一些东西起过冲突,没想到这辈子提前见了面,却还是这样的方式。

她有些迟疑。按说旧友重逢,既然沈玉莲瞧上了,虽说慢了一步,送她也是无妨。只是那簪子实在精致,这店里的东西有都说了独一无二,琳琅难免有点心疼遗憾。

那头锦绣瞧见了,哪肯让自己姑娘吃亏,当下就道:“这簪子是我家姑娘先开口要下的,姑娘好没道理。”

沈玉莲得意的笑道:“可簪子现下在我的手里,所以是我的。嗯,谁叫你家姑娘手慢呢。”

锦绣有些着恼,却还是耐着性子道:“姑娘这话就怪了,簪子还没卖出去,就还是店家的,怎么就成您的了呢?”

“难不成还是你家姑娘的?你叫叫它,看它应不应。”

这样刁蛮的态度落在琳琅眼中自然是熟悉的,她倒不着急了,带着些看热闹的心态,站着不说话。琳琅能忍得,锦绣却忍不得,她伴着琳琅长大,向来都十分护主,见姑娘喜欢的物件被抢走,对方还不讲道理,哪能不气?

锦绣原就身手不差,对着沈玉莲这个十多岁的小姑娘更是小菜一碟,当即出手如电,未及沈玉莲看清便将那簪子掠入自己手中,扬了扬道:“现在它在我手里,是不是就算我的了?”

这分明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沈玉莲何曾被人这样奚落过?当即一跺脚道:“你放肆!”她的父亲是袁州司马,姨父又是这隋州的大官,在这江阳城里有横行霸道的资本,如今见这两个外地来的穷姑娘敢抢她的东西,当即恼了。

也难怪沈玉莲觉得琳琅穷,她十多岁的姑娘,不懂得以气质辨人,只会以身上打扮判断对方的身份。江南尚丽尚新,但凡有点身份的姑娘,所用的衣料首饰莫不是时下风靡的东西。反观琳琅,头上的簪子虽然材质不错,却显然有了点年头,身上的衣服虽然做工精致质地贵重,料子却是去年的,明显是因为没钱买新东西嘛!

心里存了轻视的念头,沈玉莲瞧着对面的姑娘比她漂亮,心里更不是滋味。奈何锦绣身手比她灵活太多,她是抢不过的,当即扬声叫道:“哥!”

清脆的女声当即招来了一位十五岁的华服公子,是沈玉莲的兄长沈从嘉。

这沈从嘉仗着家中势力,平日里也是嚣张惯了的,听了妹妹告状,哪能不护短?不过对面的小姑娘长得那么漂亮,沈从嘉倒不舍得用强了,往那首饰柜里瞧了一眼,选了一支珍珠蔷薇花簪送到琳琅跟前,笑嘻嘻的道:“这个簪子送给妹妹,妹妹把那一支还给我怎么样?”

琳琅并不喜欢沈从嘉,因为这家伙是出了名的fēng_liú轻佻。而今见到他含义莫名的笑容,琳琅哪能不知他心里的打算,当即嫌恶的往后退了半步,也不愿理会沈玉莲了,冷冷道:“锦绣,咱们走。”那簪子也不想要了。

可沈从嘉哪能轻易放过她?这江阳城里面,他不能碰的姑娘也就那么几个,剩下的么……他身高体长,往前半步凑过去道:“妹妹不喜欢这个么,那我再送个别的?”伸出手就想把那蔷薇花簪别到琳琅头发里去,哪知忽然有把扇子直直的飞过来撞在他小臂上,竟将他打得一个趔趄。

一道玄色的身影疾风般掠过来,瞬时将琳琅护在身后。

沈从嘉吃痛,站稳身子瞧见徐朗时,当即恼了,怒声道:“奶奶的,你竟然敢偷袭小爷!”

徐朗长身立着,冷哼道:“打你又怎的。”

沈从嘉跌了面子,又碰着对方这样傲慢的态度,哪肯吃亏,当即凑上来就想揪徐朗的衣领,“奶奶的,知不知道小爷我是谁!”徐朗懒得答话,站在那里岿然不动,右手握住他的手腕,也不见手指怎样动作,便见沈从嘉身子忽然一软,继而被徐朗捉着他的手臂一扭,整个人仰面摔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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