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综]天生女配>第58章 《情深深雨蒙蒙》(一)
子,正一手提着剩菜桶一手拿着烧红的火钳向后门走着。

厨子心里嘀咕着,下辈子一定要投个好胎,他累死累活做一年工得到的薪钱,还不够这些老爷们摆一次宴席花的银钱。不知道今日有没有没皮没脸的穷酸货,到剩菜堆里刨食吃,若让他逮住,就别怪他撒撒气了。

他来到后门口一看,哟,还真让他逮住一个。

还没等少年没做出决断,他就看到后门走出一膀大腰圆的厨子,心中泛起一丝苦意。他早就听说过这家厨子脾气大,别人家的厨子、管家都不在乎这些剩饭剩菜的去向,若有穷人乞丐来此拣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了。可这家的厨子偏不,一旦被他抓到就是一阵毒打。

少年转身就跑,久未进食的他却是浑身酸软无力,竟一不小心跌倒在了地上。

厨子举起火钳劈头盖脸的朝年轻人身上打去。

少年躺在地上护住头,一声不吭的任厨子用火钳打自己。

一下比一下重,一次比一次疼,手指扣进地面石板间的缝隙里,指甲几乎被他自己掰断……

陆振华猛得睁开眼,看到的是暗色床幔,周围只有他一个人,也没什么厨子。

竟然梦到以前的事情了。他坐起身,穿好衣服,到房间外打了盆井水抹了把脸,接着他拿好工具前往马棚。他的手正在往马槽里添草,心里却还在想着之前的梦境。

幸亏他在几年后遇到了邓将军,否则他连自己是否还能活到今天都不敢确定。

将马照料得差不多后,他找了个马扎坐下来,拿着一根树枝在地面上比比划划着。在他当上大将军的马夫后,才得以拥有读书习字的机会,念了一点书。

他在地面上一笔一划地写着字。

他这举动不是一日两日的事情了,有人曾嘲笑过他:你是来当状元的还是来当下仆的?闻言,陆振华只是用漆黑沉静的双眼看对方一眼,复又在地上比划着。

“这个字写错了。”

这道在他写字时突然响起的嗓音极为清亮干净,又带着几分少女特有的灵动。

陆振华是认得来人的,也许该说任何一个在邓宅做工的人都认得她,毕竟来人可是邓家唯一的一位小姐。

少女用一件金质发环将满头乌发束了一个马尾,些许碎发因长度不够未被束起,最是自然不过的发型。

她身着收腰红色骑马装,一身衣物料子上乘、做工精致、明艳张扬,此时此刻却也只能沦为陪衬。她本就生得雪肤花貌,这一身红艳艳的衣物更是衬得她肤色白里透红,真真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她双眸明亮,神态自然大方,与那些一与外人对视就或胆怯、或羞恼、或故作遮掩的小姐们截然不同。

这并不是陆振华第一次见到她。

她也不是他所见过的女子里面最漂亮的一个。他为了混口饭吃曾在歌舞厅中打过工,里面形形j□j的女子,他见过无数,但从没有哪一个女子能让他如此在意。

这真的很奇怪,他理智上明知她不是最漂亮的那类女子,却又忍不住在心底将她奉为第一。

当陆振华再次将视线投向地面上时,他写错了的那个字旁边,多出了一个绝非出自他手的字。

或许在许多古板顽固的老书生眼里,这种字体绝不会属于一个女子,女子也写不出来这样的字体。但这的的确确是少女写出来的。她所写的字绝并不是那等婉约秀丽的女子字体,她的字清逸俊秀,内中却自有一番刚劲风骨,锋芒深藏,乍一看就觉一股自在之感,写意风/流。

乔安并没有选择模仿邓小姐本身的笔迹,写一个字而已,她下意识地用了自己的真实笔迹。唯有用自己的笔迹写字,才会油然而生一种畅快,即使她只是写了一个字,一个字。

“多谢小姐。”陆振华就着少女写出来的字临摹了几遍后,他将手中的树枝扔到一边,站起身,“小姐准备骑马?”

乔安点了点头。她指着一匹黑马,“就那匹马吧。”

陆振华微皱起眉头,然后缓缓摇头,“这马性子太烈了,不适合小姐。”

乔安轻笑出声,“不试试怎么知道?”

陆振华无奈,他走到黑马身前,解开缰绳,把它牵到少女面前。其实他在心底里,已经做好了在她上马后再将她从马背上解救下来的准备。他这样想时,竟忽略了自己有可能被马踢断一根肋骨,或者被踩断一条腿的可能。

少女接过缰绳,黑马打了个响鼻,似有些不耐。她亲昵地抚上它的脖颈,不一会儿,这马就像是被主人顺了毛的猫一样变得乖巧起来。

看到这里,陆振华心底一直紧绷着的一根弦慢慢松开来。

她手握缰绳,好似一缕清风般动作轻巧地翻身上马。

陆振华抬头看向马上的少女。

她身后是一轮红日,她逆光骑在马上,一身红色骑马装好似化作烈火。陆振华看不清她的表情,是带着几分孩子气的自得,还是一脸无所谓的风轻云淡,亦或是深藏于眼中的……高高在上?

作者有话要说:来个女军阀如何?

好想丧心病狂地倒卖军火,远目,这样写应该不会被和谐吧

ps:好多小妖精说最近的情节有点赶,我试着放慢了速度,会不会觉得墨迹?我家cp说没问题……总感觉她是不好意思说实话,在安慰我=_=

pps:看到小妖精们上一章的留言了,感动的泪汪汪,想要一一回复各位,却又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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