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怎样用最极致的方式吃掉一份食物,让人觉得无比美味呢?
苏女神答曰:别人看着我吃着,别人馋着我吃着,别人哭着我吃着。
所谓的一勺烩,说是把几种用不同方式烹饪的海鲜以清烩法重新融合调制到一起,干贝的鲜美、鱼唇的香糯、花胶的润滑再加上海参以葱烧过之后的浓香,烩到一起之后各有味道又互相融洽,每一口都有不同的味觉感受。
沈何朝做了整整一锅,倒在荷叶边的鹅黄色骨瓷大碗里,旁边配了一把桃花红的汤匙。
这样的一份菜肴,在高档酒店里应该是每人只分一小份,能吃到一枚干贝、一块鱼唇、一截花胶、一只海参就已经足够了。
但是现在不是这样。
这样的一整碗都捧在了苏仟的手上。
就连负责做菜的沈何朝都没得吃。
在场的所有人都在围观着这个漂亮的年轻女人吃着这份美食,只有香气充斥在他们的世界里。
那一块看起来就软糯,被舀起的时候还会在勺子里颤动,一定口感绝佳吧?
嗯,口感定然是绝佳的,没看那个小姑娘连眼睛都眯起来了么?
咕嘟……
似乎是什么人吞口水的声音,还不只一下。
沈何朝默不作声地收拾着自己的临时灶台,等到苏仟吃完这份一勺烩他们还要赶去东岳楼和小夕汇合。
他看了一眼正在享用美食的苏女神,脸上有一点微微的笑意,这样的食客真的是让厨师有十足的成就感啊。
“你刚刚做的是什么?”一个人拍了一下沈何朝的肩膀,小心地问到。
俊秀温和的男人拿起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三个字:“一勺烩”。
“啧,还真是一勺烩,这香的,把我们这些吃饭的人都给烩了,你不是圣地亚的厨师吧?您在哪里开馆子?我肯定捧场!”
【我不在京城,鲁地有一家新开的饕餮楼,我在那里每周工作一天。】小夕要去当行政总厨,沈何朝放心不下,只能答应了苏仟每周去做一天的菜。
这一份一勺烩是他故意挑了这样的一道菜,今天他们要把黎家的人一勺烩了,回敬他们对爷爷的伤害。
小夕去踢了黎伯行的馆子,他自己和苏仟也砸了黎仲知的饭碗,黎端清据说离开赛场的时候脸色奇差也不知道如何了,黎家只剩下在蜀地那个最不顶用的黎叔和了。
也许,该让板凳再去学一下川菜,有他杀回蜀地看着黎叔和,我们才能真正的心安。
一边捉摸着,沈何朝一边脱下了外面那件白色的厨师制服,露出了里面的黑色的v领t恤和牛仔裤。
正在嚼着干贝的苏仟正看见沈何朝t恤领子处露出的锁骨,又吃了一整只的海参。
哎呀,真是秀色可餐啊。
顶级的两头鲍一个一个已经泡发到了人手掌大小,因为鲍鱼内部已经以刀工切开,泡发好的鲍鱼瑶柱高耸裙边舒展。
上好的火腿、竹荪、猴头菇处理之后片成蝉翼片,以三相交叠之后能看见另一种食材的颜色为佳,沈何夕小心地把这三种食材对折然后造型,最后放入了鲍鱼横切开的缝隙里。
用鸡骨、鸭骨和猪肉熬制好的汤头放在新鲜的套式竹筒里一直用热水保温,这样做为的是把竹子自有的清新味道在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渗透到汤里。
沈何夕戴着手套从蒸笼里取出一个颜色不复翠绿的竹筒,打开上面的塞子,竹筒内的汤头原本色泽浓白,在这样放置了一天多之后,倒出的汤水反而清透澄澈,还带了清爽的竹子香气。
一些食客们已经惊呆了,这样的汤还是他们看到的浓汤么?不会是被人掉包了吧?
也有厨艺大师轻轻摇头,如果单纯用这样的汤来烹饪鲍鱼,味道会略有寡淡。
沈何夕当然不会这么做,她要的是一种彻底的融合,无论是汤味还是配材的味道都要被她彻底压下去,最突出的,必须是鲍鱼的鲜美。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提前把蒸制过的鲍鱼放在了只用油和酱调制的浓汁里油脂会让鲍鱼变得口感更加的细软,充分地吸收了油脂之后鲍鱼会被油锁住水分,无论怎样的调制都不会影响到它的口感。
再用竹筒里倒出的汤水整整煨煮四个小时,文心鲍鱼就出锅了。
汤水的颜色依旧是清透可人的,在这样的清透里,鲍鱼柱体侧面伸展开的火腿薄片像是水下摇曳的水红轻帛,再佐以薄胎小瓮中的一节带叶嫩竹,菜品的清新富丽之感竟然让人难以言表。
这道菜就是文心鲍鱼,也不是文心鲍鱼。
曾经的文心鲍鱼是放在金边汤碗里,汤中的清新之气取的是竹荪而非新竹,为了色泽更加明丽,取了名贵的虫草花放在碗底作为点缀的垫盘。
更重要的是,沈何夕的心远比曾经的她平静的多。
其实人的一辈子多少的不甘心是来自于自己对生活的困惑?
比如爷爷,比如妈妈,再比如哥哥,还有曾经的自己,有时候退一步就能看懂的事情,有人用一生去纠结和哀叹。
如果曾经的自己就愿意去和爷爷沟通,如果曾经的爷爷能够放下心里对“传承”这件事本身的执念,如果妈妈能正视自己的第一段婚姻,如果哥哥愿意把心门向自己最爱的人们放开。
很多悲剧都可能不会发生,很多不甘也可以变成记忆中的甘甜。
那些曾经的痛苦把沈何夕打磨成了如今的样子,如钢如铁,最后成了一把坚不可摧的钥匙,终于解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