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静得不像话,往日的这个时辰,剑门的飞禽像是约好了一般齐齐演奏,那声音虽然算不得动听,却让人感受到生机。 不同这般,整个剑门俨然一座死城。
练颜伴着孤烛,一个人在房间里坐着饮酒,青练剑就横放在梨花木做成的桌子上。
她是我见过的喝酒最好看的女子,不同男人的粗放潇洒,却也不是女儿家饮酒的娇态,一手轻轻垮垮地捏着酒杯,一手拿着一坛女儿红,极慢极慢地斟满,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她喝得尽兴,眼睛里装着星光一般,闪亮闪亮的,映在酒杯里,就像明晃晃的夜空装在了一方酒水里。
最终我得出一个妙极的论断,好看的女子怎样都好看,一举一动都自成风情。
突然不知名的物什破窗而进,直直地扎在墙上。
练颜冷冷一笑,放下手中的酒坛和酒杯,步履轻盈地走上前去,从墙上拽出那只飞镖,飞镖上面穿插着一张雪蔓纸笺。
今夜鬼影,杀罗,妙生,取其六只耳朵来见。
练颜愣了一会儿,便走到屏风后面,再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便是身着黑色夜行衣,用发带将长发高高束起来的英俊公子。
她从桌子上拿起青练剑,手轻轻抚摸着剑身,眼神随着手指的划动流连在剑身上,失神地呓语:“青练,今晚该是有场恶战,你怕吗?”
良久之后,她清冷的声音开始颤抖:“我很害怕,我从没有杀过人。我也害怕再也回不来,那我还怎么能一直站在段时的身边。”
连景琛都说厉害的练颜,她说她害怕,因为心有牵挂,始终不能成为最强的人。
年少的时候我们爱一个人,不问曾经过往,只单纯地爱上,然后不可自拔地恋上他的声音,他的眉眼,甚至他的冷漠,他的无情。为了适应在他身边,我们将自己修炼得刀枪不入。可直到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我们才发现自己的悲哀,原是金刚不坏的身心也经不起他只言片语的中伤。不能怨天尤人,因为是我们自己心甘情愿地将他放在心里最致命的地方。
敢于把弱点暴漏在一个人的面前,无所谓代价,只需要能承受那些伤害就足够了。
不用猜,练颜即使是害怕也还是去了。
段时说鬼影嗜酒如命。
在练颜还很小的时候,老叫花曾埋了两坛他自己酿造的青梅酒,十几年的深埋自然是浓郁芬芳。
她抱着两坛青梅酒去到鬼影常常出没的树林里,她找了一片空旷的地方,燃起一堆火,将其中一坛子酒放入火中,自己便躲到一边去。
大约一刻钟过去,那坛酒受热便炸开了,淋熄了那堆火。
景琛的眸子突然变得明亮:“好聪明的女子。”
“嗯?”我只觉得可惜了那十年的好酒。
“你不是不聪明,只是放着脑子不常用。”景琛惋惜道,“鬼影嗜酒如命,这青梅酒加热之后酒香愈发地浓郁悠长,这样炸开来,散播的范围愈加广泛,鬼影肯定会受不了诱惑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