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玄幻奇幻>祷师>第279章 波希米亚狂想曲(二)

“嘭!”巨大的木棒将面前矮小的人类砸成了肉酱,苗仪捂着眼睛,用手臂挡住那些人类射过来的弓箭和弹丸,往前冲了几步,挥棒一扫,把三个人打成了血雾。

敌人有二十多个,有的拿着剑盾,有的拿着巨斧,有的拿着弓箭,有的拿着喇叭口的枪,典型的组团刷怪。

苗仪是被打醒的,它正在睡觉,突然就被数支利箭和弹丸击中,对方明显低估了它的身体结实程度,那些箭根本没能射进身体,只是刺出了几个血点,疼是疼,像是被针扎一样,但肯定死不了。

惨叫一声,苗仪睁开眼睛,猛的坐起身来,紧接着就被一颗弹丸击中了眼睛,眼睛脆弱得多了,但并没有瞎,只是疼得差点晕过去,怒吼着,它抓起手边的木棒就是一通打砸。

它是一只半人马。

力量很大,用木棒往下砸可以把人砸在肉酱,横着打可以把人打成血雾,身高约两五米,肩宽一米,身长三米,上面是人身,下面是马身,肌肉线条优美,看起来十分强壮。

视线模糊,苗仪捂着被弹丸击中的眼睛,挥舞着手中那根又粗又长的木棒,三两下就把对方杀得只剩下三个人,那三人怪叫着逃跑,但速度远远不及苗仪,被木棒砸得骨肉分离。

杀完这些人,它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愣了半晌。

“这算是进化吧?刚开始两只脚,后来四只脚,现在又多了两条胳膊,继续进化下去,唔,先是章鱼……或蜘蛛、蝎子,然后是螃蟹,最终……就只剩下千足虫了。”苗仪叹了口气,又抬头观察了一下周围。

这是一座原始森林,树木又粗又高,辩不清方向,它在附近寻找了一会,没有找到顾七和佐仓健二的踪迹,于是认准了一个方向,开始奔跑。

曾经是个人,后来是只猫,也就是说它用双手的时候不会不习惯,四脚奔跑也算是本能,人与动物的结合体,是最适合苗仪的。

…………

…………

华丽的皇宫里,一个冒冒失失的人正鬼鬼祟祟的游荡着,显然迷了路,看起来虽然笨手笨脚的,但每次都能险之又险的躲过巡逻的士兵,走了十多二十分钟,他连原来的路都找不到了。

这是个标准的人类,不过是个怪人,穿着件披风,披风上绣着“一巴掌打死七个”的字样。

“牙败呐……”他走到一扇巨大的窗子前,看到了外面的景色,皇宫实在太大,跟一座小城市一样,别说要找人了,能找到出去的门就很不错了,一不小心,很可能饿死在这里。

“必须先找到食物。”佐仓健二揉了揉肚子,肚子没有让他失望,咕咕叫了几声。

于是,他抽动着鼻子,寻找着和食物有关的气味,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奶香味,应该是某种糕点发出来的,有很大可能是蛋糕,气味闻得越多,他就越饿,加快了脚步,但仍没有忘记避开那些守卫。

又往前走了十分钟,他来到了一扇十分高大的门前,门白色的,有金漆花纹,看起来庄重、典雅。

“不像是厨房的门呀。”他看了看两侧,伸手握住了金色的门把。

门虽厚实,但轻轻容易就推开了,里面是一个很大的房间,香味更加浓郁,也更加复杂,说明里面的食物不少。

这是间卧室,对面的墙壁前有一张很大的四角床,挂着床幔,右边的墙壁前有一个很大的化妆台,化妆台旁放着辆很宽的四轮推车,一共四层,最上面一层放着个漂亮的三层蛋糕和两罐牛奶,第二层是各种肉类,第三层是各式点心,第四层有各种水果。

佐仓健二关好门,吞了口口水,蹑手蹑脚的走到推车前,抓起一只烤鸡腿就啃食起来,虽然油腻了点,但味道极好。

吃完鸡腿,他又吃了几块糕点,肚子终于饱了,但是要活着离开皇宫,还得带上一些,想了想,他把身后的披风解下来,再把披风角系起来,做成了一个布兜。

油无所谓,只要不会抹得到处都是就行,那些肉放在了最底层,中间隔上了水果,最上层放糕点,但是东西还没拿够,就听到一声极为刺耳的尖叫响起。

尖叫声来自于那张大床,在睡觉的人坐了起来,仍看不清什么样子,但床幔后面的身影很宽大。

佐仓健二提溜着的披风布兜,调头就跑,不料床幔突然扬起来,从里面飞出来个很大的枕头,准确的命中了他。

枕头很软,但力量太大,直接把佐仓健二砸飞,摔在地上,披风里的食物也摔了出来,滑出去。

更响亮的尖叫出现了:“来人呐!有人偷东西!有人偷了我的午餐!”

“重点是这个?”佐仓健二摔得晕头转向,撑地爬起来,捡起披风想要再逃,门已经被推开了,二十多个士兵冲进来,将他团团围住,用手中的长矛对准了他。

“杀死他!杀死他!他偷了我的午餐!”床上的人一边叫着,一边挪向床边,大床发出了难听的怪响,像是在惨叫。

床幔滑开,一个差不多有三百公斤的女人气喘吁吁的坐在床边,那两条腿粗得可怕,让佐仓健二想起了天纵总部大厅的石柱,身上穿着件睡衣,拆开大概能缝出来三个床罩。

她下了床,迈着沉重的步子向佐仓健二走来,每走一步,全身的肉都会抖动一次,像果冻一样。

“等等,我只是迷路了,肚子太饭,所以才吃了一点点,不多,就几两。”佐仓健二退得背脊都抵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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