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仙侠修真>纵横武侠之黄粱梦>第三四九章 风波起(上)
。这人唤作黄德孙,人送外号千手如来,那是赞他的掌法使出犹如有一千只手掌一般,却也是说他善于施展暗器,打出来后让你感觉如同是上千只手打出一般。这人师出少林,虽然并未习得千手如来掌,但是却因为悟性惊人,自创了一套掌法。又得丁一指点,更是在掌法之上融入了暗器的功夫,寻常等闲百人根本近不得他身。

两人似乎是刚开始,此时刚刚行过礼正是观察对方的时机却没有一人轻易的动弹。两人虽然未曾对上过,却也听说过对方,自然不会随意的出手,免得一击不成反而被对方抓住了破绽。

而在他们热闹的比试的时候,丁一此时却是身处太湖之中,在他的面前是一个只有一半身体的人!

一半的人,这世界上还有人是一半的吗?

当然有,这是一个没有了左手,没有了右脚,便是脸几乎都缺了一半的老者!

但见丁一举着酒杯说道:“老残,好久不见了,最近过得怎么样?你那几个孙子是不是又调皮了啊?哈哈……”

这人的名字早已经无人知晓了,便是丁一也只知道他似乎姓连。不过他的名号在数十年前却是江湖上无人不晓,百败老人、天残老者!他出生之时便是一个残缺之人,不过那时候他的脚尚是好的,只是缺了一条左手罢了。

不过因为没有左手,又生的奇丑无比,他的父母便遗弃了他。他是被一个孤苦无依的倒夜香的老人捡到的。若不是老人,他几乎就要被那些蛆虫咬死了。老人捡到他后,将他抚养长大。因为老人没有什么积蓄,供不起他去上课,更是请不起先生。只能自己每天白天去偷偷的学了一些字,然后回来教给他。

如此过了许多年后,他渐渐的长大了。因为长相的关系从小受尽了凌辱,是以性格极其古怪。那个时候正是宋金关系最为紧张的时候。他家地处边境,却终于有那么一天,他不用在接受那十数年的凌辱了,只因所有的人都被金兵的轻骑给杀了,也包括他的爷爷,那个倒夜香的老人。

于是他变得更加的孤僻了,整个村子活下来的不过两三人。在其他人还在想着弄些银两逃生的时候,他只是背着他的爷爷的尸体往丛林中走去。因为那里的边上就是老人捡到他的地方,他要将老人安葬在那里。

此后数十年后,金国之中忽然遇上了一个恐怖的杀手。这个杀手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没有左手。但即使如此,金人之中依然无人能够挡得住他的杀戮。直到几年之后他的兄弟背叛了他,毁去了他的一条腿,毁去了他的半边脸,更废了他那一身傲人的武功。在世人都以为他就要一蹶不振的时候,一个百败老人出现了,性情更加的怪癖了。

一个几乎连正常的站立都无法做到的人,一个被自己最好的兄弟背叛的人,一个数次在生死边缘挣扎求生的人他又是怎么做到了现在的这般。看他身边,娇妻美眷,在他左右,儿孙成群,在他住的地方,富丽堂皇、高贵无比,看他的吃喝,熊心豹胆,西域象拔、葡萄美酒!一个残废如斯之人,居然能够做到这般让所有人都会羡慕的境界,当真是让人匪夷所思了。

老人最得意的事情,就是他自忖颜容极丑,但是却有娇妻陪伴。他自忖已经残废如斯,却依然能够生儿育女,做一个父亲、爷爷。但是他高兴吗?看他大笑着和丁一喝酒的时候,或许他很高兴吧。是啊,一个人能够做到这般还有什么不值得高兴的呢?但是,每每他的好友离去的时候,他总是会有些哀愁,只因他想起了从前的事,他本就应该是一个孤独的人,这是他娇妻美眷、儿孙满堂也不可能带走的一份孤独!

不过不要去管这些,至少他现在还是开心的,听听他的笑声,那是真心的欢笑。一个人只要还能够笑出来,那总是好的。更何况他现在过的还不错!

“老夫我已经有五个孙子了,那叫做什么,叫做五子登科了啊,好兆头啊。你丁一,武功是厉害,老夫自问从不服人,但对你却是佩服。不过这方面,你却是比不上老夫的啊,哈哈,便是那黄老邪也是比不上老夫我的。”老人狂笑着说道,那张被毁了一半的丑脸此时笑了起来居然是如此的恐怖,但是众人偏偏不觉有什么丑得,只觉得他甚是豪迈。

丁一喝了口酒,将身后的一缸酒取过道:“来,尝尝我的酒,不会比你这从西域弄过来的葡萄酒差上多少,这可是我自己酿的。”

“哦,那当真要尝尝,上次老夫去你那,你说酒全被那混账洪七公给喝完了,想要喝最好的还要等着酿出来,老夫可是等了许久了呢。这次可要痛快的喝上一喝!”说话之时,那右手小指这么一弹,一缕指风盘旋着飞了过去将封泥扫出,顿时一股浓郁的酒香便从那酒缸之中喷了出来。老人大笑一声就手中的那半透明的夜光杯放到了一旁,道:“好酒,好酒啊,单这味道,便值得老夫等了这许久了。去个人,将我的琼宵玉碗拿来。”

边上一名仆人立刻恭敬的应声退了出去,不一会便端着两只硕大的海碗过来。细细的看去,这碗里面居然仿佛有着层层波涛在那起伏,入手滑腻温柔,却是一件上好的宝物。丁一不由的笑道:“说起这品酒来,你老残的确是当世一绝,我丁一比不上你,瞧瞧。”弹了弹那玉碗,啧啧说道:“这东西你又是从那边弄来的啊。”

老人笑着说道:“这本是西域进贡给蒙古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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