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为了筹集北伐的军费,满足大兵压境的需要,广东革命军政府采取“军事优先”的财政政策,大肆向民间搜刮。革命军政府开始经常性的向广州市的商人和邻近各县紧急摊派军费。在北伐开始不久,广东革命军政府便要求各商会和慈善机构5天之内分别筹集60万元军费,要求丝绸、当铺商人分别“捐赠”紧急军费40万元和20万元。广东革命军政府财政厅还下令所有地方税和厘金分别增加20每5天缴付一次。不久,广东革命军政府又下令东莞、番禺、香山、新会和顺德的沙田早稻每亩征收2角特别军费。两月后又令较富裕的香山、南海、番禺、顺德、新会、台山、鹤山和开平等县每日须解款 至3000元到省城,以应“军事急需”。可能是觉得这样做还不解渴,为了征集更多的军费,革命军政府还下令全省预征下一年的钱粮,随后又令省署管辖下的各地区行政长官半个月内筹集紧急军费20万元,各地分别按地区大小分别筹集500至2000元不等。不久广东省财政厅又下令在新会县一次性征收“葵亩捐”,每亩收1元或按3000把葵扇计1亩征收。
除了这些等于直接明抢的征税办法之外,广东革命军政府还想出各种五花八门的间接办法另辟财源,一是放开赌禁和烟禁。由于广东民间一向赌风甚炽,赌税收入因此成为政府税收很重要一部分。滇桂联军入粤后,迅即划地为牢,开放赌禁,收取赌税。特别是滇军,占据赌博最盛行的广州、佛山一带坐收赌饷,其中最大宗的是每月约100万元的“番摊赌税”。广东革命军政府为了筹集军费,公开使其合法化,设立了专门的“筹饷局”,其主要饷源就是“番摊赌税”。“筹饷局”的职能就是将分散的赌税集中管理。滇桂军入粤后,借口军费无着,公开买卖鸦片,并公然以烟土代饷,每两折价2元至3元不等。
除了开放赌禁烟禁,广东革命军政府还采取了拍卖、举报官产、公产的办法增加收入。所谓官产、公产,前者指的是珠江沿岸日渐淤积形成的土地、清朝八旗兵及家属的聚居地等,后者指的是公共财产,如神庙、寺院及各县大族在广东(主要是广州)的宗祠、书院、会馆等。
凡有告示的官产拍卖虽然都有拍卖底价,却很难见到最后公开的成交价。因为,大量的官产拍卖未严格按原有程序办理,而是秘密成交,有权势者乘机中饱私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