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十三行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和清朝对外贸易政策的特殊产物,但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可取可舍。因为清廷既要“严华夷之大防”,又要保证对外贸交易,让银元象流水般进入朝廷的金库,于是两广总督便组织和指定人员专管广东对外进出口贸易,说是指定,却不少是朝廷内务府派出的粤海关监督,而他们却对十三行行商有生死掠夺的权利,加上保商和税收收缴让十三行的行商虽然“年轻”,仍然承担重负,恩怨纠缠中,把好端端的海上丝绸之路,最后变成为了“喂番鬼”的银元外流。
由于国内外运到广东海口的商货越来越多,为了加强管理,适应开关后发展着的对外贸易的需要,保证关税的征收,清廷以法令形式发布“分别住行货税”的文告,规定从事国内沿海贸易的商人和从事对外进出口贸易商人的活动范围,甚至“画眉点睛”地按性质划分开来,设立金丝行、洋货行。如“来广省本地兴贩,一切落地货物,分别住税报单,皆投金丝行,赴税货司纳税,其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分为行税报单,皆投洋货行,俟出海时,洋商自赴‘粤海’关部纳税。”之后由公行按贸易额收费,作为公行基金,用于清偿行商拖欠、罚款、亏折等债务。清廷的这些严厉的承商制度,逐步使十三行的商业资本置于清朝封建权力的支配之下,同时又因为生意的缘故,朝东印度公司“借债”购买产品,实际无法防“夷”, 这使得十三行公行在鸦片战争后迅速衰落。
关于十三行商的财产去向问题,直到现在,仍然是个“悬念”。当年十三行行商中,家财最多而又最有势力的,要数潘、伍、卢三家。道光十四年(1834),怡和行商伍秉鉴向外商宣称,他的资产“约值二千六百万元(银元)”。同文行的潘启官,被法国杂志描绘为“财产比一个国王的地产更富”,大约有一亿法郎巨款,每年消费达三百万法郎。行商中的多数都是园宅华丽,生活奢侈的。据外商记载,行商潘氏“有妻妾五十,婢仆八十,园丁役夫三十”。“彼之家园内穷奢极侈,以云石为地,以金、银、珠、玉、檀香为壁。在妇女闺房之外即有广大能容纳百名丑角之剧场,故妇人时时不难得有娱乐。又有九层高之宝塔,以大理石及檀香为壁砌成。其余珍禽宝木,美不胜收。”而卢家的“广利行”呢?外商一直惊奇地称其“财富巨大”、“始终不知道卢茂官的家产有多少,问到他们的财富数目,他们总是笑着不愿意透露。”
在鸦片战争后,以伍、潘两家为首的行商们大都移资海外发展,而卢氏家族则仿佛蒸发了一样,除了仅在国内拥有少数的资产外,其余皆不知所踪。
而现在,这一神秘的华人家族,再次以神秘的方式出现在了中国大陆。
“这说明,瀚之现在的名声,在海外华商之间,已经是相当响亮了。”牛敬业说道。
“伍家这一回怕是碰上对手了。”傅孝文起身踱着步,沉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