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跳大神>第五十六章 卖艺

其实我决定要去唱歌,也算是想了很久才定下来的事情。

虽然那个时候,整天无所事事,虽然这也算是我想要的生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面却总是觉得有些不充实。

怎么说呢,可能正是因为年少轻狂吧,眼瞅着大学的生活就要过去,毕业以后很有可能我就会离开这座待了将近三年的城市,所以多少有些不舍,不敢相信,我虚度了这么多的时光,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都在追求梦想,但是我却什么都做不到。

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的,我对生活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可能是有些不不情愿,不情愿我回到家乡之后依旧一事无成,就算以后我真的靠着爹妈打点当上了一名蛀虫音乐教师,但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跟学生们聊天,聊起大学生活,我不想这回忆之中只是网吧食堂加寝室吹牛逼。

所以,不管成功与否,我也想去试试,最起码能够留下一丝回忆,对于这座古老的城市,也对于我的大学生活,还有就是苏译丹,我想在最后,也能留给她一些什么,我之前问过她,毕业之后有什么打算,她对我说,回沈阳。

如果她回沈阳了,那我呢?这确实是个很头疼的事情,我想在最后的日子中跟她告白,但是告白总要拿出点诚意来,所以我需要钱,记得之前有一次上街的时候,我曾经见到过那些所谓的流浪歌手,抱着把吉他,身前着吉他袋子,自顾自的弹唱,甭管唱的好坏,但是袋子里面总是有些钱。

后来我跟竹子他们也讨论过这事儿,竹子对我说,估计这些家伙一天纯收入都破百,节假日另算,我自认为自己的歌声不输给他们,而且吉他我也玩的很熟练,流行曲什么的基本上都会,还有就是,能在大家的视野中唱歌,这或多或少都有些接近我最初的梦想。

所以我决定了,实习的这段日子里,就去卖唱。

在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们的时候,竹子和亮子都很惊讶,他们不相信我这个挫男会有那勇气,当然了,我最开始的时候也不怎么相信,不过直到看见那枚戒指后,我真的就下定了决心。

那枚戒指的标价是两千七百三十五元整,是我陪苏译丹逛街的时候在一家购物中心里面瞧见的,苏译丹虽然平时很爷们儿爱摆臭脸爱吃肉且小胸,但是她确实还是一个女人,在路过那里的时候,我发现她有意无意的望了那枚戒指好几眼,女人好像都很喜欢这种亮晶晶的石头,她也不例外。

当时我下意识的掏了掏口袋,愣是没敢言语,但是心中却牢牢的记住了那玩意儿的标价。

我打算送给她,而我有两三个月的时间,应该足够了。

当晚我就做好了精确的结算,一天按一百来算,一星期就是七百,两个星期就是一千四,一个月有四个星期,恩恩,差不多了!在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我兴奋的有点睡不着觉,满脑袋都是我把那玩意送给苏译丹后她的反应,娘的,想想都觉得我简直太浪漫了,以至于当时在满是臭脚丫子味儿的寝室中也乐出了声儿。

可是我当时怎么能了解,事情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呢?

一个星期后,我就不在去上课了,而是背着我那破木吉他找到了个地方,开始了我的卖唱生活。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话可真对,我永远都忘不了第一天的时候发生的那些事情,原来这玩意儿你看别人做简单,但是你真自己去做了,才知道这么难为情,确实,在那种幽暗阴冷的环境之中,人来人往,潮气很重,墙很脏,地上也很脏,人来人往,什么样的人都有,有年轻的,有年迈的,有挑着担子赶路的中年妇女,也有踩着红色高跟鞋脸上跟刮大白了似的妙龄女郎,哭泣的小孩儿,乞丐,学生,随地吐痰者,装逼卖老人,林林总总五花八门。

在这些人的面前开口唱歌,原来是一件那么令人难为情的事情,虽然我想的很简单,但是第一天的时候,我在那个通道口处,傻不愣登的站了一整天,愣是没好意思开口,直到太阳下山的时候,我才失魂落魄的背着吉他挤公交车回学校,哈尔滨的暮色从楼与楼的间隔中洒落,我站在最后面,手里攥着把手,车载收音机里传来了fm958频道的感冒药广告,广告结束后放了一首歌,是许巍的《曾经的你》。

我望着窗外车流不息的城市,耳朵里面听着许巍的歌,听着听着,竟然低下头哭了,原来,在这么大的城市中,要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小小的价值,是这么样的难。

歌声结束,广告继续,但是我的眼泪却没有止住,我中途下了车,又来到了那个购物中心,人依旧很多,人群之中,背着吉他的我,望着玻璃柜里面的那枚小戒指,良久,最后终于擦掉了眼泪,步行回到了学校。

那一晚,我抽了一整盒烟,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兜里面揣了一小瓶红星,二锅头狠辣,从嗓子眼儿辣到肚子,喝完之后,我丢掉了瓶子,摆好了袋子,靠着脏兮兮的墙,调音,拨了两个和旋,清了清嗓子,小声儿的唱了起来,我第一次唱的歌,就是《曾经的你》。

可能就是从那首歌开始,我的青春也算是正式终结了吧,那个胆小害羞的我。

现在再回忆起那段岁月的时候,我的心中忽然不想矫情,所以就掠过那些丑事,因为我觉得,那是我最宝贵的经验,以及对于生活的态度,一个从乡下来的愣头青小子,从何别人说话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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