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谢谢美编、辰大、手掌大人、飘渺鉴、舟行早、风降、旧川、公子楚羽、麟昙的捧场,真心感动加激动,再三感谢,贫僧好想蓄发还俗以身相许的说。)
席晓颖正待说什么,好似是胸中又觉得难受,想转过头避开凌霜霜再咳嗽,但已经来不及。
凌霜霜陡然间,感觉到微带腥气的气息喷到她脸上。
在短短的片刻中,这个席家的千金小姐已经是第三次咳嗽了,一次比一次来的急剧;看来,小姑娘的病已经到了不可小觑的严重地步,可恼她家里人竟然不好好看住她,还让她一个人任着性子出来乱跑淋雨。
然而,尽管自己的病已经不轻,这个单纯的女孩子还是什么都不怕的样子,依然能笑得如此的清澈、那般的天真。
——我叫颖儿。那次是我第一次离家,带着憧憬和新奇,却又担惊受怕,就像一只森鹿闯进深林;我只知道有个叫“谈亭”的地方有个他在等我,等你将来有一天走进我心里,你也许会心疼我这么爱你。
在外人的眼里,我一直是乖巧懂事的模样。我骗过了所有人,我也想任性一点、理直气壮一点,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只是个孤女,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得了这怪病,被亲生父母遗弃,是养父母收留了我,辛苦的将我抚养成人。他们为我这要死不死的病操碎了心,我哪里有任性的理由?又哪里有理直气壮的资格呢?
一气之下就立刻摔门而走的这种任性的行为,大概只有被爱的人才有资格这么做。
我表姐可儿家养了一条黑色的土狗,我叫它“小黑”,平时就是吃剩饭,不管春夏秋冬晚上睡觉锁在门外,没有人当它是一条宠物狗,也不会温柔的抚摸它。但是白天解开链子的时候,它没有一次逃离过,我想它一定害怕离开了,也不会有任何人找它。
每次去表姐可儿家玩,我都会去陪那只土狗“小黑”说说心里话,不知道它是否听懂了我的话,它只是安静的听我说,偶尔摇摇那他那短短的尾巴,呜咽几声。“小黑”是我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如果有一天我任性的离开了家门,应该不会有人撕心裂肺的寻找我这个“药罐子”……不会有的,我知道的……
嗯,听姨娘和姨丈讲,可儿表姐就要远嫁到“江南”了,夫家孟公子是“苏州”萧家的记名弟子,“小黑”也要离开我了……它本身就是可儿表姐的,它不属于我……嗯,我明白,不能太依赖别人,在最黑暗的时候,连影子也会离我而去。
看着席晓颖若有所失的模样,凌霜霜忽然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那笑容却有些辛酸。她用力握住女孩儿冰冷的小手,将她拉进怀中,轻轻拍着她因为咳嗽而起伏不定的后背。
她也不过二十一岁,然而,在这一刻,她却慈母般的低眸柔目看着怀中这个十四岁的少女。
——其实,那一瞬间,我感觉是在抱着我自己,那个曾经同样宛如花苞初绽的自己。
那个时候,我突然发觉自己很久没有被人拥抱过了,真的很久、很久了……良玉每天早早的出去,在外面鬼混了一天夜深才回来,夜不归宿也是有的,他说男人应酬无可厚非,我也只是笑笑,到了后来,我连笑笑的力气也没有了。
堪堪雨势稍减,在席晓颖的坚持下,凌霜霜陪着女孩儿,一前一后去向“谈亭”。
快走到“谈亭”的时候,天空依然有牛毛般的细雨,然而席晓颖身上却是一丝都没有淋湿,凌霜霜将自己的粗布外衣用树枝撑了开来,做成雨伞似的一顶布幔,让她拿着挡雨。一个大家弱质千金顶着一个不伦不类的物事,虽然看上去有一点滑稽,但是很管用。
到了路口,远远雨雾中,一方红色亭角伸出灌丛,“谈亭”已经在望。
“谈亭”,顾名思义,是谈话的凉亭。这里地处偏僻,环境安静,是年轻男女情侣谈情说爱的最佳幽会场所。
“姐姐,到这里我就认路了……你、你不用再送我了,前面……前面有人在等我……”席晓颖忽然却立住了脚,低头微微的笑,漂亮的眼睛眨啊眨,不住的瞟着前面。
凌霜霜将挑担换到另一个肩,不在意地道:“没关系的,颖儿姑娘,都到这里了,我干脆送你到地方好了。”
她继续自顾自的往前走,走了几步才发现身后的席晓颖没有跟上来,她立住脚回头看,只见那个眉眼纤长的十四岁女孩子,顶着布幔站在春草中,第一次脸上出现羞涩腼腆的神情,有些不可言状的焦急,可仿佛又不知怎么说才好似的,只是抿着嘴笑。
凌霜霜陡然间明白过来,苦笑了一下,暗忖:“看来我真的是多事了。”
——这个大家千金,巴巴的跑到这个荒郊野外的地方来,也不会只是来游山玩水那么简单,怕是偷偷出来私会一个俊秀的情郎哥?
然而,不知为何,她的心却往下沉了沉。
天啊!
太像了!这个女孩子,为什么宛如她的昨日?
“好,颖儿姑娘,那么姐姐就回去了,从这里一直往南走,半里路后就到‘谈亭’了。”她不易觉察的叹了口气。
——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的、自己走的,旁人又哪里能左右到底?自己当初,又何尝听得进旁人规劝半句?
“嗯!”席晓颖雀跃的应了一声,几乎是跳着过来,把布幔上的衣服取下来还给凌霜霜,然后真心诚意的说道:“霜霜姐,今天如果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