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杨师道这哥们出面去跟县令打了招呼,又塞了点钱帛,县令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别说出去几天,就算是你丫出去一个月都没问题,主要是刑期也就不到一个月了,何况,这丫还是勋贵子弟,如果当初出钱帛,完全可以免罪的,问题是这丫却硬是要在牢里边呆着。怕是县令这厮也很明白刘宏基怕是想要躲避兵役。
而过了三天之后,刚刚在府里边调教、收拾、训练完那些家兵部曲的本公子正要前往大酒店的当口,终于接到了报讯,老管家所率领的马队还有跟随而来的突厥商队,已然到了距离洛阳不过三十里的地方。
本公子大喜,当即令身边的家将去通报各位股东咱们的马到了,而本公子也懒得去酒店了,直接纵马,一趟子赶往城北门外。
我来到了城北外的大道上,挑选了一座丘陵,纵马来到了坡顶,向着远方张望着,遗憾的是,本公子只看到了向远方伸去的道路隐匿于峦峦群山之内,入眼处是一望无际的深浅不一的群山。
***,这一刻,本公子无比地渴望拥有一个望远镜。至少有了那玩意,本公子可以轻轻松松看到超出我视距之外的许多东西。
“哥,好像还没来呢?”妹妹也在我的身边,拿手搭在额前,举目远眺,却也毫无所获。
“嗯,是为兄太急了,咱们再等等,三十里路,用不了太长的时间。”我笑着冲妹子安慰到,翻身跳下了马背,没接李元芳递过来的小马扎,径直寻了块干净的大石头坐下。
妹妹也走了过来,提着一张小马扎,坐在了我的旁边,此刻,妹妹身上穿着的,正是本公子亲自设计的新式胡衣,或者应该称之为女士军服才对。
用的是上好的羊皮,采用的是立领收腰方式,当然必须是窄袖,而且漆面了黑色,俺妹子穿上了这一身之后,实在是显得英姿飒爽,嗯,将她的体态衬显了出来。下身也换成了一条裤子,而脚上,穿着的是一双高至膝部的皮靴。
黑色的皮衣和皮靴,浅色的裤子,别致的交织在了一起,实在是让人耳目一新,至少让俺看得频频点头,嗯,可惜妹妹年纪不够,不然,就凭她的容貌和身材,绝对可以去当模特了。
至于本公子,也换上了一身漂亮的翻领男士军装,下身是一条深灰色的裤子,当然,脚上也是一双漂亮的长靴。虽然这一路行来,惹得不少人频频注目,但是,这并没有什么。
因为,这是隋唐时间,莫说是本公子这样穿不足为奇,比我们兄妹穿得更加古怪更夸张的人比比皆是,是以,这个时代的人们,最多也就是多看几眼,绝对不会像明清时期一般,绝对要叽啦鬼叫什么祖宗法度啥的。
“哥,我穿这一套真的好看?”妹妹有些不太自在地打量着自己的穿着。
“放心,我妹妹穿的这一身,谁敢说不漂亮,你哥我替你抽他去。”本公子这一身很不错,里边还有一件麻制的深灰色衬衣还有一条漂亮的纯黑色领带,很遗憾,已经做出来的大盖帽被妹子以少人脸面为由,打死不许我戴那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