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宋抬眼睨着他,反唇相笑,道:“既然知道不可能,为何大哥还与她好?你又怎么知道你们俩不可能?难道这就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够了……”
“我说你们可能,你们就可能。她百里明姝,是我叶家的媳妇,也是我叶宋唯一认定的嫂子。别人休想抢走。”叶宋一字一顿道。
叶修忽然怒极反笑,道:“叶宋,说白了,你是怕她嫁给皇上。你嫉妒,因为你喜欢皇上,你要是那么喜欢,何不进宫当了他的妃子,他若也真心喜欢你,何不允了你做他的皇……”
话未说完,叶宋一拳砸在了叶修脸侧边上的床柱子上,力道用得忒狠,床柱子当即就断了,而她的手背骨,尽是血痕。叶修狠狠一颤,目光顺着她的手移到她的脸上,撞上她冷凝非凡的双眼,深觉自己说错了话。
他也是一时气得狠了,自己在这边暴跳如雷,看不惯叶宋做了错事还云淡风轻,就是想气一气她,只是没把握好分寸。
他知道,叶宋是为了他好。
他也知道,叶宋不想百里明姝嫁给苏若清,完全是为了他的终身幸福。不然的话,她要是真的嫉妒,当初在朝堂外殿遭受李如意凭空扇来的一巴掌时,就会削了那李如意,不至于等到如今在他和百里明姝身上打主意,而且还冒了如此大的风险。
这些,叶修都知道。
下一刻,他就后悔了,脸色有些发白。
床铺的一角坍了下来,叶宋松了松滴血的拳头,一句话没说,从床上跳下来,随手揭过屏风上的外衣,披在身上,便大步走出门去,方才淡淡道:“就当我是狗拿耗子。你放心,上头怪罪下来,我绝不拖累叶家半分。”
“阿宋!”叶修叫她。
可她的背影,很快便消失在了房门外。
谁也不知道叶宋这一两天去了什么地方,晚上也没有回家。叶修亲自出门寻找,把平素叶宋喜欢去的楼阁酒肆都找遍了也没有发现她的踪迹,就连她许久不去的素香楼里,他也以巡查的借口带着兄弟们挨个房间地搜,均是了无所获。
苏静早在苏若清跟叶宋闹翻以后的第二天,便因北夏南方起了旱情而被苏若清封钦差大臣而派往外地。
临行前,他来过将军府一趟。没能见到叶宋,但似乎对英姑娘很有兴趣,便带了英姑娘启程南下。
新近三王爷苏宸有很一段时日比较忙碌,处理京中大大小小的案子。也不知苏若清是有意还是无意,从新分配了一下大理寺和刑部的所辖范围。从前大理寺只负责宗室案子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如今苏若清将京城里的所有案子都交由大理寺管辖,而刑部则司各郡县的刑事审核。
如此一来,苏宸每天几乎累成狗。
只有在办案子的时候,苏宸才能够理智地思考事情。他经常会想起,当初叶宋还在宁王府里的时候,和他一起走案子的光景。
只不过那是在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也有些惊奇,自己连每个细枝末节都记得清清楚楚。可能这辈子,他做过最后悔的事情,便是曾深深地伤害过她。
他一直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补偿。
如今叶宋和苏静的关系变得不咸不淡,又和苏若清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虽不知具体发生了什么,可苏宸每日上朝,岂会观察不出来自己大哥的心情起伏?
按理说,这正是他趁热打铁亲近叶宋的好时候。可如今俗务缠身,苏若清算得精明得很,他反倒离叶宋越来越远。
冷静下来的苏宸并不着急。
他太了解叶宋了,那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女人。他也很了解自己的大哥苏若清,一旦苏若清较真起来,是个比谁都难缠的角色,那样不但拉不回叶宋的心,只能将她越推越远。
曾经的自己,就犯过这样致命的错误。
或许,爱情,本来就是这样一场角逐之争。有人失败才能有人成功。
他想,总有一天,他能够重新唤回叶宋的心。
这两天苏宸在查一件人口贩卖的案子,失踪的人尽是十四岁以上不足二十的模样清俊的少年。最终查到了京城里的一家名为凤仙阁的阁楼。
凤仙阁是一处特别的所在,里面尽是清一色的年轻美男子。美男子们个个才艺了得,琴棋书画不提,烹茶煮酒的功夫也是一流。虽然男风在北夏不被接受,但这凤仙阁仍是给了外界十分强烈的诱人,不少大户愿意在此地千金买一笑。
凤仙阁里的男子,都卖艺不卖身。有个别,如果客人愿意出高价买,而小倌们又愿意接受的话,便可以自行谈妥,不用受老板的强制买卖。但如果客人强行买,而小倌不愿意卖,凤仙阁便会对客人不客气。但凡是来凤仙阁的客人,都要遵守凤仙阁的规矩。
这凤仙阁之所以如此嚣张,定是有后台的。苏宸推测,它的幕后老板可能是某个在朝的官员。
这天晚上,凤仙阁丝竹之声渺渺,大理寺的查案人员很煞风景地登门查案,为首的便是苏宸,一身黑衣锦绣便服,气宇轩昂地踏进凤仙阁的门槛。
老板不敢怠慢,忙上前仔细招待。
苏宸要求查看凤仙阁里每一位男倌的卖身契,以及将男倌们招下楼来,对着失踪人口的画像好好对比一番。老板便把阁里的男倌都招了下来,一时间客人们纷纷如过街老鼠,用袖子掩着老脸怂怂地夺门而出。
这里的客人都散尽千金有头有脸,怎能丢得起这个身份。
不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