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和平外交的烟幕下,日本大量增加其华北驻屯军的兵力;在北宁路屯驻重兵,并侵占丰台这个重要军事据点;大批日舰开到青岛、上海,并进入长江各埠。
1937年6月以后,驻丰台的日军几乎每天都在进行挑衅性的军事演习。
在外交上,日本在1933年5月发出退出国际联盟的通知,两年后生效。
此后日本也就抛开1922年在华盛顿签订的《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即《九国公约》。
《九国公约》是日本与美、英、法、意、比、荷、葡为了共同对中国的经济侵略,扬言要维护各国在中国全境之商务完全机会均等,中国之门户开放的霸王条约。
日本打算独占中国,自然不能再受九国公约的限制。
同时,日本又宣布废除与英国等签订的限制海军发展的海军协定。
1936年11月,日本同希特勒纳粹德国签订了**产主义和第三国际的协定,即《**产国际公约》。
以后又同意大利签订了同样的条约。
日本在国际上与德、意结成联盟,与英、美、法等国处于对立状态。
也就是说,对一切表面上还有一层反侵略、非战外衣的国际组织、限制其独占中国的条约,日本统统抛开;与正在进行侵略和殖民奴役他国的意大利、德国结成联盟,实行统一战线。
进入1937年,日本在政治上、经济上、外交上、军事上已经做好发动全面侵略战争的准备,大规模的侵华战争也就紧锣密鼓的开始了。
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卢沟桥事变后,紧接着占领了北平、天津;又积极策划进攻上海的战略。
终于,在1937年8月,卢沟桥事变仅仅发生一个月,淞沪决战便就拉开序幕。
其实在此之前的7月24日,上海日本海军陆战队忽称一名士兵失踪;故意制造紧张局势。
但不久这名士兵被查获送还日本领事馆,日又借机撤退上海日侨作发动战争的准备。
8月9日下午五时半,日本海军陆战队中尉大山勇夫和斋藤要藏两人,驾驶军用汽车冲向虹桥机场闹事,被中国机场保安部队当橱毙。
事件发生后,上海市长俞鸿钧和国民政fu外交部秘书周珏分别向日本驻沪总领事和日本海军通话。
日方声明:日本海军陆战队官兵本日未有奉命外出,纵令有人外出,也决不会到虹桥机场;因为日本官兵是绝对不应该到机场去的。
当夜10时,俞鸿钧市长赴日总领事馆交涉,叙说了事件经过,并主张用外交途径解决不使事件扩大。
日方也表示同意,但时至11日下午四时;日总领事冈本回访俞市长态度旋即强横,声称对于虹桥击毙日本兵士事日本全国极为震动;东京政fu虽同意用外交途径解决,但同时又认为有向中国“质问”对本案态度的必要。
并附带提出两项要求:1、将保安队撤退,2、保安部队已筑防御工事全部撤除。
俞鸿钧答复:既然是中国的土地就更无所谓撤退,防御工事和保安队所有措施无非为防范起见;我方维持和平之心志日方应能谅解,如日方亦能遵守范围,冲突自然避免……
12日下午3时,应日方要求召开淞沪停战协定共同委员会会议。
会议在公共租界工部局会议厅举行,出席者除中日双方外,尚有英、法、美、意四国代表,日方代表冈本声称:今晨中国保安部队及正规军队已在近郊设置防御工事,此种行动违反停战协定,应请共同委员会加以注意,采有效办法制止。
俞鸿钧当即驳斥:“共同委员会设置之目的,在维持上海之和平与治安,并非协助日本政fu实施侵略政策。
“虹桥事件发生后,日方曾一再表示静候调查事实真相,以外交方式解决,但一面有让军舰云集,军队大增;军用品大量补充,还有大批军舰正在源源不断地开往上海途中。
“此种措施不独妨碍各国侨民之安全,且对中国为一种威胁,且足发生危害之行为。
“中国在本国领土内,当然有权采取自卫之行动。
“我方秉承中央所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一贯政策,对侨居上海之各国侨民仍当加以保护!”
各代表提议可否将保安队稍稍后退以免冲突。
俞鸿钧答:“停战协定早已为日方破坏,故本日实无召集共同委员会之必要;我**队在本国土地行动,有绝对自由之权,此则未容他人之置议!”
俞鸿钧又道:“为维持上海之和平治安计,如日本将增加之军舰与军队调回;则我方对撤退保安队亦愿加以考虑!”会议毫无结果而散。
日本在会上表示竭力避免战争,而行动上却作好了战争准备;日本海军陆战队在12日晚陆续登陆。而且在杨树浦、闸北、虹口一带布防。
到8月12日,调集淞沪的日舰已达30余艘,海军及陆战队1.5万之众。
8月13日上午9时15分起,日海军陆战队在铁甲车的掩护下,由宝山路商务印书馆旧厂址出发,于横浜桥过淞沪铁路,向宝山路我军阵地进发,并向中**队开枪射击。
中方保安队为自卫起见,用机枪扫射打退了敌军,日方士兵死5人,伤10余人。
下午3时50分,日军开始大规模进攻,并以大炮轰击中**队;中**队奋起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