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在1775年的11月底,楚白代表大唐共和国与西班牙王国签订了贸易协定,官方定名为《唐西马德里贸易协定》。该协定规定了一系列双方进行贸易的规则,是西班牙历史上签订的最复杂的贸易协定,不仅几乎所有常见门类的贸易商品的关税进行了具体的规定,甚至在不同条件下进行如何的操作都有详细的解释,整份协定多达二百多页,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看来是极为罕见的。
不过想想后世人民共和国为了加入o进行的长达十五年的贸易谈判,这次的贸易谈判倒也不是多么艰难。
表面上看,马德里协定对于大唐共和国的限制更多,比如限制了大唐商船只能前往三个新西班牙殖民地的港口,不得前往西班牙本土贸易,还有每年只允许五十艘大唐商船贸易,不过从实际角度来看,这种限制对于大唐来说其实等于没有。唐国不太可能派遣超过五十艘商船去跟西班牙贸易,而且每一艘唐人商船吨位巨大,足以满足大唐的贸易需求了。
至于三处港口通商的问题,固然存在一些限制,但是双边的贸易处于草创阶段,没太可能一下子扩展到很多港口,而且三个港口涉及了三个主要地区,墨西哥、秘鲁和智利都有大唐需要的产出物。
还有马德里协定五年一修,在五年的遂行期间,如果大唐发现了什么问题,那么五年后还有机会进行改变。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后手。
原本西班牙人希望在协定中加入双边反航线上的海盗、反走私这样的条款,但大唐显然不愿意直接这样掐断巴亚尔塔这个走私港,楚白以大唐政府需要进行考虑为由。没有在协定中写入这一条。马德里协定必然会让巴亚尔塔的走私商们利益受损,他们中一部分可能会转为正规商人,从阿尔普尔科缴纳西班牙的出口关税,也有一部分可能继续做着非法的生意,不过殖民地政府很可能会采取更加激烈一些的手段,比如派遣部队进驻巴亚尔塔港,并严格限制和打击走私的行为。
总之只要商船到了大唐。税务和港务机关不会管这船是从哪里来的,有没有在出发地港口完税,因为那些关税跟大唐共和国没有关系。只要在长滩港缴纳了给大唐的商税,那么这些商人就允许在洛杉矶做生意。
当然马德里协定中还包括一些比较重要的附件,有的是政府对政府间的重大贸易合同,典型代表就是西班牙王**队向大唐北方工业集团。求购两型出口步枪各1000支。1774式青铜滑膛炮50门。
西班牙方面最开始不希望采购这么多的,但是楚白之际把底线亮出来了,采购数额不到,那么大唐认为风险太大,所以不会向西班牙出口的,西班牙不得不掏钱买下来了。卡洛斯三世自掏腰包,为他的王室卫队购买了这批武器。当然这位志得意满的国王认为,得到了这批大唐火枪之后。他的工匠就能够仿制出来。
当然,更让国王陛下和他的朝臣们满意的还有大唐同意向西班牙出口一系列技术性机械。其中包括瓦特蒸汽机、珍妮纺纱机等工业革命典型性的成果。为了获得这些工业机械和其相关的制造技术,卡洛斯三世不得不同意,大批量采购以上的货品,而且运输以上机械产品的大唐商船不算在正常贸易限额船只之内。
这些设备买的实在是太多太贵,以至于国王陛下很头疼这些东西的处理。还是几名大臣对国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些机械能够提高西班牙多个行业的生产效率,而且就算是拿来出售,也会为王室赚一笔。
瓦特蒸汽机和珍妮纺纱机这样的机械,在大唐国内都是见不到的淘汰货,虽然出售给西班牙会大幅增长西班牙的国力,不过西班牙要将这些技术运用到工业中,尚需要一段时日,而且大唐本身拥有效率更高的机械产品,即便西班牙纺纱出口量增大,在大唐的本土也无法竞争过生产效率更高的本国产品。至于瓦特蒸汽机这样的东西,大唐更不稀罕了,海军都快玩腻了往复式蒸汽机,下一步就往蒸汽轮机和燃气轮机上发展了,大唐更是已经实现了基本的电气化,诸多机械都是用电的。
而出售这些机械给西班牙,唐人还存了蔫坏的心思。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