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突然感觉到了快意,即便面前的朱永芳在他的面前表现得仍旧可以用不卑不亢来形容,但嘉庆已经感觉到了朱永芳态度的软化。嘉庆很自然地认为他拿住了朱永芳以及他所代表的大唐共和国的命门。
“也有你们求朕的时候!”嘉庆心中畅快地想着,脸上的自傲之情愈浓。
嘉庆重新坐回了自己的龙椅,坐在那里似乎更加放松了一些,他用自己认为最像是上位者、最威势的口气,吐出了自己的条件:“交人、赔偿、修约!”
交人指的是大唐将已经逃入大唐境内的涉案人员,也就是梁春兴、师祎德等人,交还给大清朝廷,进行审判和惩处。这自然关系到大清朝的面子,自古不管是哪个国家哪个王朝,刑罚权往往背后都昭示着权威和力量,谁能够审判,谁能够处罚,谁就是真正的强者,所以交人对于大清朝廷来说,对于嘉庆来说,都是意味良多的,所以嘉庆也把这件事情摆在了最前面。
而即使后面两项都没有完成,嘉庆只要把梁春兴和师祎德等案犯给捉回来了,将他们处理,也已经是一个很好的结局了。因为从这个条件上,大清能够运作的东西很多,最起码把面子全都挣回来了。大唐的退让,大清的强势刑罚处理,都是极好的。
%%,⊥p; 赔偿也是比较易于直观理解的,这件案子终究是大唐移民局在背后撺掇的,可以说是元凶。所以嘉庆认为唐人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大清造成的严重损失。必然需要进行赔偿。他清楚讨回百姓的可能性是没有的。但是让大唐掏腰包来买单还是有机会的。嘉庆甚至想好了。统计清楚到底这些年间有多少移民出洋,每个移民都应该让大唐付出一笔钱,交给大清朝廷。虽然看上去这像是人口买卖,十分的不好看,但是嘉庆知道如果获得一笔大额资金,对于他强大自己的武装力量,从而更好地跟唐人叫板是很有帮助的。
至于修约,指的就是修订大唐和清国在1780年签订的有关移民的条约。这一份条约内容不是很多。很多问题上都没有细节,只有一个大略的章程,而且极为重要的是,那时候正是嘉庆刚刚被扶上皇位,对于大唐处于恐惧和紧张的时期,没有什么还手之力和讨价还价的余地,所以让出去的东西非常多。除了没有规定每年移民总人数,给了唐人巨大的可趁之机以外。条约甚至还极度束缚了清廷对于整个移民进程的掌控力,当百姓们拥有自主希望移民的精神的时候,清廷对此没有什么管控。使得大量移民出境,这是嘉庆所不愿看到的事情。所以。嘉庆希望不管如何修,这个新的条约,必须是以大清为主的,他能够随时将条约引导向有利于清国的方向,同时他也希望能够用移民来进一步解绑大唐对于清国的控制,甚至形成反制能力。
如果说交人是面子上的问题,那么赔偿和修约都是里子上的,能给大清带来实际的利益。可以说,这三个条件基本覆盖了整个事件中大清国全部的诉求。
自然这一切都是嘉庆的一厢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