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穿越重生>明朝好女婿>第四十七章 除了不要脸还是不要脸
也少不了他一份。况且,他这个千户要想过得顺心,也需要下面的军官帮衬,不能为区区一个胡百户得罪所有人。

“各位注意些,那谁谁,去檐坎将你脚底板上的黄泥刮了再进来。人家于大人什么人物,京城来的贵人,堂堂两榜进士出身,最见不得肮脏之物。还要那谁谁,你他娘别挖鼻孔。”

军汉说话没那么多讲究,也粗鲁,听到千户大人的喝骂,众人都大声地笑起来。

今天这事也简单,只需到时候于大人一句话,胡百户那个官职就算是到头了。

尤其是那个即将接替胡百户的百户军官宋同,更是一脸的得色。

正笑着,突然传来一阵轰隆的脚步声。

大家转头看,就见到胡百户瘸着腿,一脸愤怒地冲了进来。

再看他身上脸上,全是黄泥。左脚小腿上还裹着厚实的纱布,有鲜血一点点沁出来:“千户大人,千户大人,你要替末将做主啊!”

见胡百户受了伤,古千户吓了一跳:“胡顺,你怎么回事?”

胡百户也没回答,径直走到宋同面前,一把揪住他的领口:“宋同,你干的好事,区区一个百户职位,至于下这般狠手吗,好毒的心肠?”

“什么狠手,胡顺,你要干什么,松手。否则,我可客气了。你自受你的伤,关我屁事?”

“怎么不关你的事,宋同,我且问你,是不是你暗中派弓手伏击于我。想将我射成残废,也好顶替我的职位?还好,我胡顺命大,你派出的人也不堪使用,这才没有遂你心愿。”

说完,猛地一撕脚上的纱布,露出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

众人一看,同时抽了一口冷气。

这伤口端的骇人,弓手使用的又是狼牙箭,入肉之后,若要起出箭头,得将周围的筋肉挖去一大块。

还好这箭只射中脚肚子,若是正中骨头,只怕胡百户下半辈子就要在床上过了。

“胡顺,你凭什么说是我派人射你,可有凭据?”宋同推开胡百户,大叫:“再说了,你胡顺现在是什么情形,大家都知道。你得罪了巡按大人,官位不保。我什么都不做,爷爷等着看你倒霉就是,有必要派人废了你吗?”

“咦,你怎么知道我官位不保?”胡顺冷笑:“我就在倒马关卫所关口的地方被人伏击,整个倒马关的人都能给我佐证。如今人人都知道你姓宋的想接替我的位置,不是你干的还能是谁?还有,巡按大人一天没说话,这个位置一天都轮不到你。你宋同好大胆子,竟然就替于大老爷做主了?”

宋同大怒,冷笑:“你胡顺给巡按大人送礼,全卫所的人都知道。人家于大老爷是个清官,怎肯被你贿赂。依我看,你是狗急跳墙,自己把自己弄伤,还诬陷于我。”

“哈哈,连你也知道我给于大老爷送礼一事,怎么,着急了,这才派人刺杀,来个木已成舟?可惜啊,胡顺命硬,这条腿却保住了,叫宋同你好生失望。”

“放屁,放屁。”宋同已经可以肯定胡顺脚上的伤是他自己弄的。明明是巡按不肯收他的贿赂,罚他跪了一夜,这个百户军官职位肯定是保不住的,可在他口中说出来。却好象是在说,自己以为于大人收了胡百户的贿赂,心中担忧,这才派人去做刺客。

胡百户如何肯让他继续说下去,继续怒喝:“宋同,实话告诉你,那日胡某人是想过给于大老爷行贿,想保住这个官位。可于老爷什么德行,那可是两榜进士,士林的楷模,自然不肯收我的银子。不但如此,于老爷还温言教训了我几句。老胡我本是个粗人,不懂事。听到于老爷这话,顿时有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豁然开朗了。

心中也是羞愧,于老大人什么人物,那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不会因为胡某没送礼就无端将我拿下;也不会因为我送了礼,就有了成见。考核军官,看的是业绩。

于老大人心中只有一个‘理’字和‘正’字。

这才羞愧难当,在大老爷门外跪了一夜。也不求大老爷谅解,只想给自己一点教训,也好明白些做人做官的道理。你又知道个屁,是不是以为于老大人真的就会收我的银子?”

这一席话说得义正词严,可怜那宋同也是军汉一个,口舌上又如何是胡百户的对手,顿时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

众军官心中同时闪过一个念头:不要脸!

这人不要脸到这种程度,还真是世间少有啊!

宋同胸中的怒气顿时按捺不住,大声冷笑,吼一声:“送礼,你也配给于老大人送礼?你一个小军官,就算是送过去,人家也不会要,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模样。”

“是的是的,我胡顺不过是个卑贱的小军官,于大老爷自然不肯收,这话可是你自己说的啊。”胡顺突然笑起来,立即闭上了嘴。

这个时候,外面传来一声通报:“巡按大人到!”

众人回头一看,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巡按御使于望龄已经站在大厅门口,身上的青色官袍已经淋得湿透,显然是已经在外面听了很长时间。

“见过巡按大老爷。”众军官慌忙施礼,就连古千户也走到门口。

宋同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也走上前去,一拱手,还没开口。

于望龄就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自顾自地走到主席,淡淡地看了一眼众人,道:“有人说本官收礼还要看人?”

宋同一张脸顿时变得苍白起来,腿一软,跪到地上。

古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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