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福州有个永福县的地方,某村中有座和尚小庙,住着一大一小两个和尚。
年龄大的和尚养了一条爱犬,吃饭的时候必然叫到跟前来喂食。
年龄小的僧人非常厌恶这条狗,看见它就大声呵斥赶走,有时候甚至用鞭子抽打它,就这样过了好多年!
大和尚有一次外出了十几天,回到庙中时却不见了那条狗,就责问另一个和尚:“你平常那么痛恨这条狗,肯定是趁我出去这些天,将这条狗宰杀后吃了吧?”
另一个和尚极力辩驳,无奈之下,这才说出实情:“那条狗去厨房偷吃东西,我一不小心将它打死了,就埋在后院的墙根,不是吃了!”
大和尚还是不太相信,就自己后院埋狗的地方挖开看,不久就匆匆跑回来跟少和尚说:“狗虽然是畜类,但是心和人是相同的。你跟它结怨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它死了,我刚才去看它的身体,头已经变成了蛇的模样,肯定会报复你的!你还是不要去查看了!找个懂的人来看看吧!“
于是少和尚就找了个人去处理,后来发现那蛇头变得更大了!
少和尚就非常害怕,问大和尚有没有解除冤仇的办法?
大和尚说,你将多有衣物钱财卖了换成贡品,对佛祖忏悔,也许有用!
于是少和尚就到了佛堂中,昼夜诵经忏悔,就这样过了几年。
这天晚间,少和尚正在焚烧纸糊的元宝,忽然发现火盆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动,以为是老鼠,就拿着棍子拨开看,这才发现是条蛇!
他大惊失色,就趁着他张开嘴的时机,那条蛇就飞窜进了他喉咙中。
这个和尚不久便死了。
【原文】福州永福县有村律院,伯仲二僧**。伯僧爱一犬,每食必呼使前。仲甚恶之,见必叱逐,或继以鞭箠,如是累岁。伯尝出外旬日,归不见犬,责仲曰:“汝常日仇犬特甚,乘我之出,必杀食之矣。”仲力辨,不得已,乃言:“因其窃食,误击杀之,埋诸后圃,非食也。”伯殊不信,潜往瘗所发视,急归语仲曰:“犬虽异类,心与人同。汝与结冤非一日。适吾视其体,头已为蛇,会当报汝。汝不宜往,可倩所知者再观之。”洎别一人往视,则蛇头愈长。始大恐,问所以解冤之策。伯教以尽鬻衣钵,对佛忏谢。遂入忏堂,昼夜不息,凡数年。一夕,焚纸镪,觉盆中有物,意其鼠,拨灰视之,蛇也。乘仲张口,急奔入喉中,遂死。《夷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