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我已经喝了,你可曾满意了?”男人短发还在滴水,有几缕碎发黏在脸上,给本来就俊美的不像话的男人更添了几丝邪魅,像极了仙侠妖王。(
“既然满意了就走吧,不早了我要睡了。”
“洛......”莫染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你这是......在赶我走?”
回到家中时已经没了季云墨的身影,唐小虞问小家伙:“你季叔叔呢?”
“云墨叔叔有事就先走了。”唐洋正在喝牛奶,左手仍然绑着石膏板,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才半个月,他和石膏板至少还要做近百天的“好朋友”呢。
他走了也好,要不然唐小虞真心不知道自己该以什么样的心态面对他。
应该是她记错了时间吧,她本来记性就不太好记岔了也很正常。
唐小虞有些侥幸的想着,但愿一切都是她想象的那样,否则还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面对季云墨。
男人亲吻她的情形突然不由自主地浮现在脑子里,让唐小虞有些不知所措。
她承认,在那一刻,她尘封许久的心忽然动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是莫名的欢喜。
欢喜?她竟然会因为洛淼亲她而感到欢喜?
唐小虞你是疯了吧?!知不知道他曾经对你做了什么卑劣的事!!
“妈咪?妈咪?”见自家妈咪从进门起就有些魂不守舍,脱个鞋磨磨蹭蹭了两分钟还没好,无神的眼睛里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小家伙唐洋唤道。
“嗯,怎么了?”唐小虞忽然回过神来看他,后者用下巴点了点她脚的方向,提醒道:“鞋带。”
唐小虞立马低头看去,瞬间脑门上挂满了黑线。
不过走神了一下子她怎么就把整条鞋带全部给卸下来了?!
她今天穿的是一双黑色高邦马丁靴,上面鞋带圈圈绕绕还蛮多的,竟然被她不知不觉中全部解了,想想也是醉了。 [
唐小虞脸皮薄(你确定?),不想在自家儿子面前出糗,默了默淡定道:“哦,这鞋子刚好要洗了,我就把鞋带给抽了。”
说完怕小家伙不信,又把另一只鞋子脱下来三下五除二地把鞋带给抽了下来,然后丢进盥洗室。
唐洋:“......”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记得这鞋子是他妈咪才买了不久今天是第一次穿吧......
唐小虞有个习惯,晚上睡觉前一定要喝杯牛奶,小家伙也是被她带的每晚都必须要一杯奶,不喝就跟少做了件什么事一样翻来覆去睡不着。
洗了澡,唐小虞冲了牛奶边喝边用电脑码字,前段时间因为小家伙住院的事她早把这些对她来说无关紧要的事全部停了一心一意照顾自己小宝贝,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些时间自然要早点把堆积许久的事情尽快处理完,不然她又要收到编辑主编总编的连环炮轰炸了。
如果说刚开始写候纯属兴趣好奇的话,那么如今的她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将这份事业当成了一种使命,一种责任。
她爱写书,读者们爱看她的书,那么她就该尽可能最大化的发挥自己的才能去满足自己和一切需要她的人。
唐小虞的志向很简单:生命不息,码字不止。
她个人比较偏爱宅斗文和青春疼痛是以她不会圈圈绕绕的性子实在写不出什么宅斗文来,也不是没写过,只是写了不到几万字就太监了,无法遵循自己的初心继续下去,仿佛笔下的每个人都很鲜活,心思缭绕,越来越不受她的控制。可又不甘就此放弃,碰壁几次后唐小虞终于无奈的相信自己没有写宅斗的天赋,继而又转向了言情市场。
其实在言情独爱青春疼痛类型,那种纯而暧昧,干净的让她从内心深处去喜欢,因为真实,因为年轻。
在高中到大学毕业之际的时期,是最让人羡慕又同情的年纪,在这个年纪拥有的是多少人逝去不再拥有的青春,拥有多少人做梦都想回去的年轻,又有着轰轰烈烈豪不拘束的爱情,如火,如光,就像飞蛾扑火,明明知道没有出路却一个个前仆后继。
从相识相知相恋到最后双双分离,短暂而又让多少人感伤,可能在数十年后白发苍苍之际让你最回味印象最深的不是你和老伴的初遇,而是第一次爱的那个人。
第一次爱的人?
唐小虞忽然想起了一个人来,唇边慢慢溢出讥笑。
他如今已有妻女,家庭事业双收,可还记得当初对她许过的诺言?
她还记《匆匆那年》里面方茴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不管林肃近况如何,她早已对他没感觉了不是吗?
想到这里,唐小虞忽然释然的笑了笑。
那洛淼呢?心底有道声音道。
他现在说着对她至死不渝,是否只是迷恋她的韶华正好?
殊不知女人芳华易老,若是她白发苍苍面容枯老之时,他可还会依然爱着她?
唐小虞是写书之人,最感性不过,现在摆在她面前有道选择题,一个选择是洛淼,一个选择是季云墨。
局中人看事如雾里看花,他们三人都陷入在爱情的囚笼里,不正是雾里看花吗?
多年后谁又在谁的身边又有谁知道呢?
若是......
唐小虞怔了怔。
若是她跟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