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重生之鬼手千金>04.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都说陪着女孩子逛街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不仅仅会对你的体力进行巨大的考验,同时它还在对你的精神力进行着折磨。

对于大多数的男孩子而言,逛街,尤其是陪女孩子逛苦的折磨。

而这样的情况发生在林素身上,却又是另一种模样。

一种完全相反的模样。

因为林素和大多数男孩子一样,讨厌逛街。

可以说林素是一个目标性很强的女孩,对于自己需要完成的事情总是有一种高亢的热忱,但是对于其他的事情,她却完全忽视,甚至是置之不理,因为那不是她的目标事件。

逛街也是,林素总是在出门之前将自己需要采购的东西列出一个心中有数的清单,然后便会直奔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去,买完就撤离,不做过多的停留,和多余的闲逛。

或许,这一点上,她似乎并不像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

但是,林素却觉得,没必要将自己人生中本来就为数不多的时间,浪费在没有必要的事情上。

而对于林素这样的性格特点,李墨轩总结出一点,说她是。

汉子的心,女儿的身。

而林素对他的反驳则是,女儿的心,汉子的身。

因为相比于林素对于逛街这件事的无限冷淡,李墨轩倒像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一样,非常喜欢。

也正是因为两个人这种极端的看法,所以在将所有需要的东西采办完全之后,林素和李墨轩两个人便开始就要不要返回酒店的事情而产生了争论。

当然,林素是主张立马回去的一方。

因为她在来j国之前,没有联系上无欢告诉自己的去向,而来到j国的这两天她也在想尽办法和无欢取得联系,可是就仿若突然消息中断一般,自己竟然没有办法和暗冥社的任何人取得联系。

对于这种完全不正常的情况,林素十分的介怀。

她担心在自己离开酒店的这段时间,无欢会突然打电话回酒店,所以她想要尽快回去。

而李墨轩也一直知道林素内心的郁结与担忧,所以他想要带自己师姐好好在这里逛逛,想让她能够散散心。

对于逛街这件事,李墨轩一直有自己独特的一套看法。

“逛街是一种情趣,是一种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艺术,这逛街重要在于一个逛字,在这逛的过程中你不一定是要买什么东西,而重点在于逛的过程,看看这街道商场中的商品陈列,也感受这过程中人来人往的人文情趣,接受人气儿的过程中,你的心情也可以变得愉悦起来。

同时,这逛街也是一种社交方式,它能够让人们在逛街的过程中亲近自身与这个世界的接触,感受阳光,空气,也算是一种健康的运动。所以说,这逛街不仅仅是买东西,更重要的是它其中的一个逛字。”

a市中心的步行街中,李墨轩颇有几分摇头晃脑老学究的意味,一边说着,他一边意味深长的朝着林素挤眉弄眼:

“所以,师姐,像你这样的逛街习惯,不能叫逛街,只能叫出门买东西。”

“逛街不就是为了买东西吗?”对于他的理论,林素似乎依旧没有办法认同,不由开口反驳,说话间,她的杏眸微扫,朝着李墨轩的身上打量着看去。

因为之前林素的心思一直放在了采购东西之上,倒是一直忽视了眼前的李墨轩,说好的只是出门简单的买一些必要的东西,李墨轩却十分将自己打扮的十分用心精致的模样。

白色的休闲式衬衣,搭配着一条半休闲英伦式黑色西装裤,衬衫的衣摆随性的压在西装裤中,十分随性的模样,完美的将李墨轩一米八多的身材衬托的清雅修长,裤腿微微挽起,一截玉白的脚踝微露,因为李墨轩自身清瘦的缘故,他的脚踝骨生的十分好看,却不娘气,脚上的乐福鞋愈加将他的随性自然发挥到极致。

十分精心的打扮,j国绚烂的阳光下,a市最大的步行街街头,李墨轩皮肤白皙,五官清秀,一双精致的桃花眼自带一种别样的风情,勾唇微笑间,阳光、帅气。

很快便吸引了一众年轻女孩的花痴目光,林素想,或许这才是他终极的目的吧。

这家伙的自恋,还真是走到那里便带到那里啊。

不由得,林素白了他一眼,“李墨轩,你想逛就自己逛吧,我还有事先回去了,你记得别耽误下午迎客就行了。还有,这里是异国他乡,别给我招蜂引蝶。”

林素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警告意味。

招蜂引蝶这事,李墨轩干过不少,他那双勾人的桃花眼就是最好的武器。

“那师姐你打算一个人回去吗?”

对于林素的决定,李墨轩似乎有些不理解,他不明白,为什么林素身为一个女生,居然会这样厌恶逛街,就好像是身为一个男生而不喜欢打游戏一样,令人不理解。

“一个人?”林素微微皱眉,转首朝着另一边的林志刚和李青天看去:“爸,师父,你们不打算回去吗?”

难道你们也想跟着李墨轩这家伙在这里做这无聊的瞎逛?

林素的心中有些不理解。

“素素,爸爸还想继续逛一会儿,你先回去吧,我们会尽早回去的。”

“我也是。”

明显的,只有林素一个人想要回去。

要回去。

林志刚和李青天他们似乎都对这片久违的土地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他们想要再看看这里的变化,这里和曾经的不同。

而对于这片自己已经离别了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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