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机未到,现在你也没有。”
曹正华说我果然是个讲信用的人,这话竟然还记得,看来他没看错人。
说的好像我以前总食言似的。
“不食言就记得明天中午请我吃饭,地点你挑,多便宜我都不嫌弃。”
我被这么个人盯上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总是觉得他绝对不是只让我请他吃饭这么简单。反正我也打算好了,到时候就只顾着吃,早点吃完早点撤,对他的问题一概不回答。上斤低亡。
但是,我发现是我想多了,曹正华那天中午一改往常的造型,竟然穿了一身运动服来赴约。而且整个过程中,他似乎也并没提起过什么敏感的话题,只是跟我聊了一些医院里好玩儿的事情而已。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特别的,那就是他提到了雯婷。
他建议让我去雯婷那里把我胳膊上的疤痕给去除了。
那是上次抱住那个黑口袋被挠的,伤早就好了,只是当时被抓的有点儿狠,两个胳膊上留下了印记。这冬天还好,穿着厚厚的衣服,谁也看不出来,但是到了夏天,一下子就露出来了。
女孩子嘛,总是很在意自己的外表。曹正华也是好心,给我提了个建议。
一听又是雯婷,我使劲儿地摇着头,说打死都不去。
我小声告诉曹正华,说我跟那个雯婷有仇,我如果去找他整容,他不把我这俩胳膊给卸了就不错了。
“她不敢,我跟你一起去。”
曹正华说着话就伸手去拉我的胳膊,被我给躲了回去。
虽然说私下我没把曹正华当领导看,但是总是觉得不大好,关键这样一来,我又欠了他一个人情,这欠东西好还,欠人情可是难受的很,我摇摇头,说还是等以后再说吧。
“你就这么信不过我?你要么跟我一起去找她,要么我让她去找你,你自己选。”
这个曹正华,竟然这么霸气,我想了想,还是自己去找人家吧,不然传出去,又会被不明真相的人把事实给歪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