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聪明人多了去了,不仅大牢里,社会上这样的人还少吗?为了一己私利,出卖同窗,出卖同僚,甚至出卖同**共枕的人……
话题扯远了,拉回来继续凌峰的课题。凌峰不傻,但也不聪明。好在他住的大牢情况特殊,既没有人检举他,他也没有要检举的人。大牢里总共就这么两个人,有什么好检举的?再说了;两人都是掏心窝子说出了自己底细的直肠子,就是想汇报也得有让狱卒感兴趣的新情况呀!
哥俩就这么相安无事的在大牢里共同生活了很多天,期间;凌峰的待遇那是不用说,整天整顿的好吃的,虽不能说山珍海味俱全,可大鱼大肉却是换着样的来。说句难听的话;小时候做王子时候就不提了,那时候当然是想什么有什么,山珍海味在肠胃里畅游了个遍。
现在说的不是那时候,说的是父母双亡,又和姐姐失去联系以后,在大山深处和小雨爷俩一同生活的这些年,这样的大鱼大肉见得很少,基本上素食为主。于是;基本上素食为主的凌峰,和借光讨便宜的周凤山都吃了个红光满面,体重剧增。
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吃了凌峰那么多好东西的周凤山,自然对凌峰刮目相看,开始时有的一点点抵触,都随着大鱼大肉而慢慢的淡漠,淡漠,再淡漠……哥俩现在好的跟一个人一样,真真正正的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说句气死牢里人的话,凌峰还没在大牢里呆够那,衙役班头就急三火四闯进了大牢。二话不说,直接一套衣服扔在了凌峰面前,让凌峰抓紧换,换完了赶紧的跟他走。呵呵;还有这样的美事,在大牢里吃好的喝好的不算。临了临了还出来个衙役班头亲自来大牢里接他出去。这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呀!在一旁看的周凤山眼睛发直,羡慕嫉妒恨呀!
把衣服扔给了凌峰后,衙役班头转身走出了大牢,在外面等候凌峰。趁这难得的时机,周凤山迅速的用脚踢了一下凌峰。凌峰转过头后,周凤山迅速的从铺的稻草底下拿出了手掌大的白布递到了凌峰手里。
一边递,一边小声的叮嘱道:这块布拿好了,千万小心保管好。这是我们兄弟占山为王这么多年所积攒的家当,全在这里了。你千万要拿好,不要让外人知道了——我们兄弟相交的日子虽然不多,但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一个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汉子。
我的寿命不长了,开始刚进大牢时。想的无论如何都是死,就没有把这个说出来的想法。后来你进了大牢,通过这段时间的了解。我们兄弟越唠越投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看在我吃了你那么多便宜饭的份上,哥哥就将这最后的秘密交给你。出去了记得按这份地图寻找,藏宝的位置离这里不太远。
记得哥哥讲的,我曾经在哪里当响马吗?我在哪里当的响马,你就在哪个地区寻找。以你的聪明,哥哥相信你一定能找到的。这将是你一辈子享用不完的大宝库。哥哥还了你这个情了,这辈子就这样了。如果有缘,下辈子我们还做兄弟……
说完了这些话后,凌峰也换好了衣服。在衙役班头那不耐烦的一再催促中,和周凤山紧紧地拥别了之后,才快速的走出大牢。乘上雇来的马车,一路疾驰才到了和小雨相会的地方。
凌峰的故事也讲完了,两个年轻人不住的暗叹侥幸。不是小雨聪明,足智多谋,两人搞不好今生就无缘相见了。洪公子说得好,小雨做了他的女人后,立即就放了凌峰。这是他说的话,可那败类说的话,可信程度能有几分?
搞不好在大牢里,直接就将凌峰结果了。事后和小雨说什么不行?得急病不治而亡了,和大牢里的犯人打架被打死——这样的理由多的是,你小雨总不能因为不相信而咬死我吧……
小雨接过凌峰的话说道:“我的聪明我知道,确实是因为我的聪明,我俩才能把这么大,这么凶险的事情办成功。我的确功不可没!但这些都没说到点子上,你知道真正救我俩的是什么吗?”
见凌峰疑虑的眼神,小雨笑了笑接着说道:其实;我俩都要感谢我们曾经干的行当。如果我俩不是靠上山采药为生,怎么能有‘**幽兰’?如果没有**幽兰毒倒了那个混账公子,我俩怎么办?还不是直接死翘翘了……
小雨的话凌峰点头,这才是说道点子上了。不错确实是这样,这就叫命不该绝,谁也没办法想弄死我们——哈哈哈……
小雨还说了一个让凌峰兴奋异常事情;我将给那公子的解药减半了,即使那公子服下解药后性命无忧了,但因为药量不够——从今后;他就变成傻子了,再也不能随心所欲,为非作歹的害人了!哈哈哈……这消息太好了,这消息更令人兴奋!该——这样的混账就该这样对待他,让他今生今世再也害不了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