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科幻未来>快穿之复仇事务所>第七十三章74 干掉公孙大娘

江重威先上一喜欢,然后垂下嘴角:“花满楼,你不要和我开玩笑了。我眼珠子都没有了,除非神仙手段才能医治。”

花满楼道:“我一路跟着神医,她已经给常漫天华一帆等人治疗了眼睛。”

常漫天华一帆同样 绣花大盗的绣花针下的受害者,江重威听到他们都受到了神医的治疗,相信了,一迭声地问道:“神医呢?他在哪里?什么时候给我治疗?”

“你先别急,神医有要求。”花满楼遂将对其他提的条件再给江重威说了一遍,江重威连连点头,没有不答应。于是,又一个瞎子得到了治疗,即将重见光明。

从江重威的小院出来,花满楼与荣绿湖三人暂时分道扬镳,花满楼去南王府找陆小凤,荣绿湖三人一边逛街一边品尝南国地道的美食,直到一个穿白衣服的人挡住了他们的路。

五羊城是南国的首府,传说周朝时本地连年灾荒,民不聊生。一天南海上空飘来五朵彩色祥云,上有骑着仙羊的五位仙人,仙羊口中衔着五色稻穗。仙人把稻穗赐予百姓,并祝福此地永无饥荒。仙人离去后,五只仙羊因为依恋人间而留了下来,保佑当地风调雨顺。百姓为感谢五位仙人,在他们留守的地方修建了一座“五仙观”,并将这座城池取名“五羊城”。

五羊城非常繁华,其实南王在治理领地方面挺有一套,若他不是一门心思想要谋朝篡位,五羊城肯定会更加繁荣。

三个人一边逛街,一边扫荡着五羊城内的特色小吃:萝卜牛腩、云吞面、艇仔粥、荷叶包饭、肠粉……没有吃过肠粉的人以为肠粉是用猪大肠或其他动物的大肠做的,实际上主要原材料是米粉,加入有猪肉、牛肉、虾仁、猪肝或糖浸的蔬果等馅料制作而成。因为做出来的成品像猪大肠,才取名肠粉,味道确实不错。粉皮白如雪花、薄如蝉翼、晶莹剔透,吃起来鲜香满口、细腻爽滑、还有一点点韧劲,让人一吃难忘。

三个人正扫荡着一份肠粉。忽然出现的人影挡住了身周的光亮。三个人抬起头,看见一张堪称熟悉的脸。

雪白的长袍,乌黑的头发,腰系长剑。面容英俊,一双如同寒星般的眼睛,气质更是冷冽。

“这位公子,请问有什么事情?” 荣绿湖装做不认识地问道。

来人:“天王盖地虎?”

荣绿湖三人默,几十年的老梗了。能换点儿新鲜的不?

见三人没有反应,来人又问出一出:“我负责赚钱养家?”

我虽然貌美如花,但你不觉得自己这样问有调戏之嫌吗?很破坏形象的。

来人得不到回答,急了,再问:“百度会武术?”

得到的是三个人看逗比的眼色,来人转身大步离开。

“傻,真把我们当成他的同伴了!”小溪对着来人的背影咋了咋嘴皮,觉得这个穿了城主的人实在太天真了。

荣绿湖也这么认为,这年头穿越者之间相互陷害相互竞争的还少吗?这个穿城主的孩子确实太天真了,还巴巴地跑来认老乡。

“城主哥哥去哪里了?怎么还没有露面?”

荣绿湖道:“叶孤城换了一个身体。剑法使用得不顺畅,他找了个地方勤练剑法,要将剑法恢复原本的程度才会出来。”

小溪:“他现在的身体自带的技能比这个世界的武功强了一百倍,为什么还要那么辛苦?”

“因为这是一个剑客的追求!”

“就跟修真界那些剑修一样?一辈子就只认准了一把剑,即使有仙器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需要?”

“宾果,完全正确!”

………………

叶名天上辈子是一个演员,他的外表很周正,但在流行花样美男的娱乐圈,他的外表很不吃香。叶名天混迹娱乐圈十年。演的戏份最重的一个角色不过是个男三号,不过他的演技好,愣是凭着这个男三号获得了金相奖最佳男配角奖。得奖后,叶名天太高兴了。一不小心喝多了,然后出车祸了……

叶名天苏醒后发现自己穿了,而且穿到名人的身上。叶孤城,古龙剑仙啊,那个遗世而独立的高富帅竟然变成了自己,这个馅饼太大。他感觉自己吃不了啊!叶名天外表沉稳,实际挺逗比挺天真的,演戏之余,他喜欢窝在家里面看戏特别是看网络算宅男一族。因此,他才能够轻易接受穿越的事实。

叶名天的演技既然得到了金相奖评委的肯定,那自然是很不错的,因此他扮演起孤傲高贵的城主来,并不困难,困难的是掌握好城主在这个世界堪称巅峰的武功。虽然身体里的武功还在,但他一个在现代社会生活了近三十年,毫无武功理论的人练习武功,那可不是一般得折磨人。好在老天疼憨人,磕磕碰碰三年时间,他终于完全掌握了城主的全部武功,包括城主的绝招“天外飞仙”。

叶名天知道城主的命运,现在他是城主了,就要想办法摆脱这个命运。当南王父子用白云城的存亡来威胁他时,他表面答应了南王父子,暗中却与金銮殿中的小皇帝勾搭上。小皇帝的脾性从他那句“卿本佳人,奈何作贼?”就可以看出来,这位主儿运筹帷幄却喜欢看戏,他叫叶名天按照南王父子的剧本演出,从中探察在南王父子在京城的势力分布,最后关头给予南王父子雷霆一击。

如今,南王世子已经成了叶名天的徒弟,绣花大盗开始作案,他按照剧情来到南王府坐镇。看到罪魁祸首在自己眼前晃荡,叶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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