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个名字,夜以晴的脸色马上变得黯沉,三年了,不曾有人在她耳边提起这个名字,虽然有时候,她还是会无法避免的在各大媒体上看到关于他的消息,但她已经在努力克制自己不要理会……
最近,他结婚的消息传到她耳中,她的心如同锋芒在刺,那种疼痛的感觉很真实。
“你还是没有忘记他。”高辉无奈的叹息,“三年了……”
“毕竟在生命中占据了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忘记很正常,只是,我已经放下了。”夜以晴淡淡一笑,颇是平静的说,“他要结婚,我们应该恭喜他!”
“是吗?”高辉扭头看着夜以晴,“你真的这么想?”
“当然。”夜以晴点头。
“那就好,我还怕你生气。”高辉拿出一张请柬递给她,“我在美国遇到凌绝,他让我交给你,说是希望你跟我一起去参加他的婚礼!”
夜以晴愣住了,怔怔的看着那张请柬,脑海里浮现凌绝邪魅俊美的脸庞,就连他嘴角的坏笑都那么真实,真实得仿佛就在眼前……
她记得三年前分手的时候,他说过,他这一辈子除了她,不会娶别的女人,既然她不要他了,他就打一辈子光棍。
可是现在,他就要结婚了,还请她去参加婚礼。
都说恋人分手之后,如果还互相憎恨对方,说明余情未了,若是能够做到形如陌路,那就是真的已经不爱了……
凌绝,是真的放下了吧。
“以晴!”高辉轻唤。
夜以晴回过神来,接过请柬,沉甸甸的,手都有些抖了,香槟色的请柬高贵典雅,上面印着lm标志,大概是凌绝和新娘的名字简称吧。
打开请柬,里面映着一张婚纱照,三年后的凌绝,比以前多了份成熟,但是眉目间那种桀骜不羁的性子一点都没有变。
他的笑总是带着一抹邪恶,坏坏的,好像随时就会把你吃掉,就是这样的坏,才更让女人着迷。。
就连夜以晴也不例外……
所以她从十八岁做他的女朋友,足足四年,他们曾经那样深爱着彼此,爱到了骨子里,还发誓这一辈子永远都不会分开,哪怕是死,也要死在一起。
可惜,后来还是分手了。
现在,他就要结婚了,新娘是个混血儿,像公主一样高贵美丽,还有一双琥珀色的眸子,这是他喜欢的类型。
他现在,应该很幸福吧。
“你会去吗?”高辉试探性的问。
“你觉得呢?”夜以晴淡淡的回应。
“我觉得你应该去。”高辉直截了当的说,“也许亲眼看见他娶了别人,你才能够真正放下过去。”
“那就去吧。”夜以晴也想逼一逼自己,也许真的要这样,她才能放下。。
“这就对了。”高辉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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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汀餐厅在世晶大厦三十七楼,停车的时候,高辉和夜以晴遇到了合作伙伴秦雨涵,她跟夜以晴打了个招呼,就一直跟高辉谈合同的事,夜以晴想去洗手间,于是先上楼。
走进电梯的时候,她看到一辆阿斯顿马丁停在附近的位置,一道熟悉的身影下了车,正是墨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