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言情总裁>豪门通缉令>第二百四十四章 往事并非巧合

“老大,这么晚还不回去?”

兰溪本来是到公司拿东西,没想到老大的办公室还亮着灯,就忍不住过来看看r>自打有了乔楚,就没见过老大这么敬业加班了,白天紧着忙着的把工作做完,到点儿一定回家陪老婆吃饭的。

不过她也清楚,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两个人不别扭一段儿才怪,可老大这几天埋头儿苦干,废寝忘食的样子,完全是想用工作来麻痹自己,看来这次是遇到两个人的劫了。

她是真想劝劝,可是回头想想自个儿的事儿弄的一塌糊涂的,也没什么资格劝人家,还是省省吧,做好老大分配的事儿比较重要。

“让你查的事儿怎么样了?”

三爷抬手捏了捏眉心,沉沉的靠在椅背上,肩膀隐隐的酸痛,提醒着他已经忙了一天没动地儿了。

兰溪挑了挑眉,看起来老大心情不大好,拉开椅子坐到了他的对面,将手里一个u盘递了过去。

“当年的事儿,错综复杂,不过终归是逃不开一个情字,关系网我都分析清楚了,第一张图片就是,后面儿的事儿就能明白多了!”

点开图片,大概的关系网一目了然,看来乔连海并没有撒谎,这其中的感情纠葛确实就如他说的一般。

叶东升当时还是爷爷手下的一个勤务兵,远没有今天的家业,他与妹妹相依为命,妹妹长的漂亮,性子温和懂事,弹得一手的好琵琶,这种满身都是闪光点的女人,恐怕想不被人注意都难,更何况叶东升对这个妹妹爱护有加,关怀备至,因为这是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爷爷器重叶东升,自然也会邀请叶之桐一同到雷家做客,年轻人很容易就熟络了,那时候雷仲年,叶东升本就熟识,还有一个就是雷仲年多年的好友,谭琛,很快就成了朋友。

不似雷家这种世家,有祖辈留下来的百年基业,谭琛的家是从父辈白手起家的,谭父去世得早,谭琛在年纪很小时就接掌了家里的生意,是一个切切实实的实干家。

自然,里面还有很多别的朋友,不过最为出色的也当属这三个人了。

雷仲年英俊儒雅,良好的基因,雄厚的背景,自然走到哪儿都是吸引人眼球的男人,可作为他好友的谭琛,却丝毫没有被这世代的光华掩盖,却有着他独有的魅力。

端正的五官单拿出来好像都称不上完美,可是组合到一起却自然有一股英气十足的气质,雷绍霆记得小时候翻看过爷爷的相册,问及父亲身边儿那个男人是谁,爷爷曾半开玩笑的说过那么一句,‘要说起来,阿琛反倒更像是我的儿子’,想来爷爷对于谭琛的器重和喜欢是毋庸置疑的,恐怕就是因为他与爷爷眉眼间相似的那股子英气。

自然血缘是错不了的,可是缘分这东西却是注定好的,爷爷很喜欢谭琛,成了忘年交,与他说话聊天儿的时候恐怕比和雷仲年的时间要多得多,而雷仲年,更多遗传下来的却是莫宛如的优雅和精明,少了那么一股子男人那种天生血性的劲头儿。

作为儿子,在内心深处总是希望得到父亲的认可和称赞的,雷仲年无论从学历,从长相,从各个方面,自认为是比谭琛要高上一筹的,却没想到,自己在父亲的面前远没有一个外人受宠,这不得不个他的年轻气盛上增添上一抹阴影,兄弟间也渐渐产生了一种无形的隔阂。

如果说这隐藏在心底的那份不甘爆发出来,皆因为一个人,那就是叶之桐。

叶之桐喜欢上谭琛是一见钟情,那个年代的女人,不像现在的女人那般现实,那时候的谭琛虽然接掌了家里的企业,但是比起雷家还是差的远,可叶之桐看重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谭琛这个人。

谭琛的魅力不在于他手里有多少钱,也并没有过高的学历,在雷仲年还享受大学生活的时候,他已经在为家里的生计打拼了,可他却喜欢读书,博学多才,稳重内敛,但又男人味儿十足,对什么事情都有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头儿,这样的男人无疑对女人是致命的吸引。

初恋是美好的,情窦初开的男女总是会爱的真挚,又爱的极端。

因为叶之桐,雷仲年感受到了这个多年的好友对自己造成的威胁和影响是多么的大,那种从未经受过的挫败感令他开始计划如何将本该是他应该拥有的东西夺回来。

“雷仲年,呵,竟然也如此幼稚过!”

雷绍霆看着那分析表,还有以他对父亲的了解,大概将事情捋了出来。

“爱情面前,有几个不幼稚的?”

兰溪若有所思的笑了笑,一个晃神,仿佛想到了某个人,又很快恢复了惯有的洒脱。

“不过,你老爸这一招确实高明,将情敌打的永无翻身之日,不过这高明估计是在年轻的时候儿用光了,现在随便给他下个套,他都毫不犹豫的往里钻!”

“就是因为他当年那一仗打的漂亮,自信到现在,如今有人用同样的方法对付他,他依旧觉得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雷绍霆笑着摇了摇头,再精明的人,总会有弱点,而雷仲年的弱点,就是过于自信。

“当年就是因为他抽走了集团的大部分资金注入创世来吞并谭氏企业,才弄的集团当时几乎陷入瘫痪,才有了他与我母亲的政治婚姻,就是因为他自私的争风吃醋,却牺牲了我母亲的青春年华和一辈子的幸福,而我的母亲竟然深爱着这样一个伤她入骨的男人,世间的事情永远都带着一种上天对人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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