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青春校园>骨头汤>十二祭歌第一百章 遗骨星

顾玄青觉得自己不行了,当顾玄青再次从年轻女人身上瘫软下来的时候。

顾玄青问自己,为什么总是在**的时候那人影就会从脑海里蹦出来?为什么?顾玄青咬牙切齿的问自己,连问两遍就颓然一泄。

顾玄青很清楚的知道,这种感觉叫仇恨,叫刻骨铭心的仇恨。这种感觉时时刻刻的在折磨着他,即便他改头换面办了假身份证叫王强,这感觉也没有减少,反而愈加强烈。

因为那谜底,他一直知道的谜底还没有揭开,直到他看见那张报纸。

每天看报纸是顾玄青的习惯,那天早晨。冯西子出去买了豆浆油条回来,顺手把早报扔在餐桌上。

冯西子说:“王哥,今天报纸上稀。警察遇到怪事了!”

冯西子边说边给顾玄青倒了杯豆浆。

顾玄青淡淡说:“什么?警察遇到怪事情?”

冯西子说:“是啊,不信你看。”

冯西子递给顾玄青报纸。

摆在他面前的那张报纸,黑体标题尤为刺眼:《阳州xx小区发生发生诡异虫案,民警遇险》。

顾玄青看到那张年轻的脸庞,就无的痛苦。就是这个人,让自己活得像只蟑螂,见不得阳光,只剩下苟延残喘。

苟延残喘只要还能喘,就意味着自己还活着。蟑螂之所以亿万年不灭,靠的就是隐忍,靠的就是能在最污秽最黑暗最肮脏的地方生存。

顾玄青精于此道。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顾玄青运用非常娴熟。不过顾玄青并没有蠢到会去公安局对面酒店开房藏身。

顾玄青记得很清楚,曾经有个通缉犯自认为对这句话领悟透彻,杀了人就在当地公安局附近旅社藏匿,结果第二天就在大清查中束手就擒。

顾玄青既知道这句话的好处,也知道它的危险。正是因为他把握得当,所以他才能活到今天。

顾玄青没有选择出逃,那是条很多人通常选择的路。事实上,选择出逃很愚笨。

且不说火车、飞机、汽车、高速各个路口的设卡检查,就算千辛万苦通过了这些关卡,逃到了外地。人生地不熟,只要一开口就是外地口音,稍不注意就会成为一条缺氧的鱼,浮在水面上等着警察来捞。

所以顾玄青没有出逃,顾玄青选择的躲藏之地是成都市的城中村地带。

所谓的城中村也就是城郊结合部,这里是棚户区,也是人口密集地,主要是外来打工者居住。

这里小巷如蜘蛛网般密布,各种镔铁皮搭建起来的建筑物毫无美感,像堆五颜六色的过期积木。其间混杂着那些砖混结构的小二楼,里面住着流莺、民工、推销员、收破烂的小老板以及南来北往喜欢这种环境的男男女女。

顾玄青没有单独租房子,而是找人。

找什么人?

找个自己喜欢的女人!

说是找自己喜欢的女人,顾玄也是为了找掩护。

自从上次郑三炮去超市买方便面暴露以后,顾玄青深知深居简出的好处。

顾玄青最近的一次出去都是在晚上,而且顾玄青还戴了顶帽子。

顾玄青这次出去的时间是晚上九点,要买的东西是透明胶、尼龙绳和水果刀。

买这些东西的地点也有讲究,因为现在的各个路口,超市,商店都安装了摄像头。顾玄青没去超市,一是怕被认出。二是怕被摄像。

去那些晚上的地摊买东西,顾玄青觉得那些地方光线昏暗,人来人往,不大容易认出人来。而且买的东西大多是假冒伪劣,货源地极为复杂。就是扔在案发现场,警察也查不到这些物品的产地。

顾玄青打定了主意要把冯西子拉下水,让她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

这个决定是顾玄青看了报纸以后做出的,顾玄青觉得不能再这么窝下去,不杀了那个让自己寝食难安的警察,顾玄青实在是活不下去了。

顾玄青深思熟虑,觉得除了要找郑三炮一起去,但还缺少个帮手。

这个帮手负责的是去外面搜集各种情报,办顾玄青和郑三炮不便出去办的事。顾玄青想来想去,没有冯西子更合适的了。

顾玄青的想法是,要冯西子纳个投名状。?p>

绻冯西子不干,那今晚冯西子就活到头了?p>

顾玄青用手往下遮了遮帽檐,对那个不停吆喝的地摊老板说:“三卷透明胶。”

在卖透明胶不远的地摊上,顾玄青买了十米尼龙绳。

喧闹的人群中,顾玄青接着往前,在一个刀具摊上买了把水果刀。顾玄青把拇指肚在刀锋上刮了刮,又用手弯了弯刀片硬度。

顾玄青舔了舔嘴唇,觉得有点口渴。

出来前,冯西子缠着顾玄青喝了三瓶啤酒。

顾玄青买了罐红牛,一口气喝了个底儿朝天。

回去的路上,顾玄青掂了掂口袋里的三卷透明胶。够沉,缠两头猪都够了。

顾玄青想起发生在南京的“胶带杀人案”,那个送奶工凌晨抢劫杀人,遇见一个刚毕业的美丽女生。

送奶工力气大,把被害人的头部、双手、胸部用透明胶缠了个密密麻麻。以至于后来法医用手解不开,而要用剪刀才能剪开。

顾玄青摇了摇头,那女孩是多么的无助,在黑漆漆的楼道里竭尽全力也无法呼喊出声,因为连嘴也张不开,更不要说喊了。

顾玄青甚至在脑海中浮现出年轻女孩最后断气时的画面,那种痛苦、窒息、挣扎,最后的神经痉挛。

冯西子必须要选择,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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