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薇小说>恐怖悬疑>盗尸秘传>第一辑:荒坟野尸 1-27:聚尸池

养尸是苗疆巫术之中最邪门的秘术,据说可以通过其秘术将死去的人复活。但是要发挥此秘术的效应,就必须以尸气以及阴气相辅助。二叔说我们现在所处的石室可能就是“聚尸池”,顶上的层板上的糟糠可能就是过滤尸气的东西,所以当我们第一次进入房间的时候,才没有发觉过重的尸气。如果按照二叔所说,那婆婆养的尸体又会是谁?莫非就是那个整天嚷嚷着人肉的老头?

此刻我们头顶上的火势越来越大,下面的温度也越来越高。聚尸池中的尸油也开始变得温热起来,并冒出了阵阵青烟,付队长忍不住的扯下自己身上的制服,大声骂道:“真他妈的倒霉,早知道就不来这个鬼地方了,现在倒好,都快成烤猪了。”

付队长话刚说完,二叔便赶紧走上去劝诫道:“队长,你还是将衣服穿上吧,这下面尸气大,没有衣服的遮盖很容易被邪气入体的。”

付队长睁大了眼睛,听小胡说这家伙本来就是迷信之人。当他听到二叔话,然后再看看聚尸池中的那些腐尸,不由得抹了抹脸上的汗水,然后将脱下的衣服又穿了上去。就在这个时候,聚尸池中沸腾的尸油中,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冲出来了一般。付队长吓得脸色惨白,连连向后退了数步,躲在了二叔身后。我见到此情景,也是不由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不知道接下来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会是什么玩意。

这种紧张的气氛大概持续了五秒钟,只见石油之中开始出现了两条红色的触角。我心中又喜又悲,喜的是尸蛊母体终于出现了,悲的是凭我们该如何应付这只杀人不眨人的畜生。然而还未等我的思绪平复,眼前的一切顿时又将我们推入了阿鼻地狱。只见周围又多出了几条红色触须,我们要的只是一只,没想到老天如此厚爱我们,一下子给我们送来了这么多。慢慢的这些怪物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然而结果又出现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这一切让我们大失所望,这些根本就不是蚰蜒尸蛊,而是我们在千佛村村民尸体中发现的那种长着婴儿头的蛊虫,只不过这些蛊虫好像已经是成年了,全身透红且长满了触角,跟蚰蜒尸蛊还是十分的相似。

蛊虫从聚尸池中钻了出来,然后纷纷向石板上聚拢,然后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尖叫声。二叔大喊不妙,养蛊人必定会每天准时给蛊虫喂食,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条件反射,这些蛊虫很有可能是准备进食。付队长见到此情景,慌乱的拔出手枪,然后瞄准其中一只蛊虫射了去。

二叔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要知道此处尸气极重,将活人的气息完全掩盖了,所以蛊虫才没有很快的发现我们。但是被付队长这么一枪射去,我们便一下子暴露在了蛊虫的面前。只见被射中的蛊虫一个踉跄倒在了石板上,然而让我们意外的是,其他的蛊虫群涌而上,瞬间将死去的蛊虫啃得个精光,地上仅残留着一点点绿色的液体。

看着眼前的一切,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身上的汗水顿时由温热变成了冷汗。蛊虫啃食掉死去的同伴之后,纷纷向我们抛来了贪婪的目光。付队长见状,双手颤抖着拿着手枪,又连开了数枪。但是这一次他并没有击中任何一只蛊虫,大概是太紧张的缘故吧,手枪竟然一下子掉进了聚尸池中的尸油之中。

蛊虫慢慢的向我们聚拢,此刻坐以待毙也不是办法。刚才它们的贪婪已经尽数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我可不想数秒就只剩下一具白骨。我从腰间拿出八卦刃,以准备迎接着这恐怖的一切。二叔则从头上取下一块正在燃烧着的地板,向渐渐靠近的蛊虫砸去。付队长则躲在了我们后面,全身不停的发抖,双眼直直的盯着那些蛊虫。

蛊虫纷纷立起身来,它们那锋利的尖牙暴露无遗的呈现给了我们。要是那么一口咬下去,那还了得。二叔挥舞着手中的木板,将其中一只蛊虫的脑袋砸的稀巴烂,其余的蛊虫又开始疯狂的分食着同伴的尸体。如此前仆后继,我们的反抗也只是鸡蛋碰石头。

二叔着急的喊道。“玄子,你们先爬到上面去!”

我拔出刚刚插在蛊虫恶心的大脑袋上的八卦刃,问道:“那你呢?”

“我在这里挡住他们,你们快走!”

“不!要走一起走!”

说完,我拿着八卦刃向二叔所在的位置移去,不仅要注意前面的蛊虫,还要注意脚下的石板,要是一个不小心掉进了聚尸池,那里面的玩意,想想就后怕。付队长这厮可就没有那么义气了,听到二叔的话,一下子便爬到了上面。不过没过一会儿,他又跑了下来,喘着大气说上面还有一只更大的。果然,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地板一下子被什么东西扫开了,燃烧着的木头掉进了聚尸池中,然后冒出了阵阵白烟。

其余的蛊虫见状,好似很害怕一样,纷纷向后退了去。我和付队长面面相窥,看来头上的那家伙才是王道啊。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从上面掉下来一个大火球,然后重重的摔在了聚尸池中,并溅起了人多高的尸浪。我睁大了眼睛,不知道这又是什么怪物。当落下的火球从聚尸池冒出来的时候,我大吃了一惊,忙呼道:“蚰蜒尸蛊!”

二叔听到我的呼喊,也是一惊。这只蚰蜒尸蛊虽然全身被烧的漆黑,还冒着白烟。但是它的那双眼睛还是很好辨认的,除了大之外就是凹凸在脑袋上面。我对此可是记忆颇深,要知道我之前险些就成了它的腹中


状态提示:第一辑:荒坟野尸 1-27:聚尸池--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